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縣委縣政府的決定和命令,負責教育方針、政策的宣傳和輿論監督工作。
(二)研究全縣教育改革與發展的重大問題,研究制定全縣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和年度教育工作計畫,擬定全縣教育事業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提出教育改革和實施素質教育的意見,組織協調全縣教育規劃、計畫的實施。
(三)綜合管理全縣的中國小、幼兒教育,普通中專、成人教育等工作,負責全縣教育督導與評估。
(四)指導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規劃並指導、組織各級各類學校教育工作者的進修、培訓和隊伍建設工作;負責組織指導全縣教育系統的教學研究工作。
(五)主管全縣的教師工作,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根據省有關各級各類學校編制標準實施方案,提出各校的定編意見。組織指導教育系統教師專業技術職務的評審和聘任工作。制定教師管理的有關規章制度。
(六)指導各級各類學校(單位)的思想政治工作及德育、體育衛生、美育藝術、國際教育、國語推廣工作。
(七)負責管理全縣的學歷教育考試及學歷證書管理工作,指導、組織全縣成人自學考試工作。
(八)負責全縣各級各類學校招生計畫的編制,組織實施普通中國小、中等專業學校、高等學校、職業學校的招生工作。
(九)管理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制度的改革,組織實施師範類畢業生的就業工作。
(十)負責全縣教育科學研究和教學研究工作,指導並具體負責全縣教育信息工作。
(十一)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制定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中國小收費政策的實施意見,加快教育事業的發展。指導校辦產業、勤工儉學和學校後勤社會化工作。
(十二)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教育主管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體育工作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政府有關體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全縣體育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定。
(二)、研究制訂全縣體育工作發展戰略和目標,負責編制全縣體育事業發展規劃和年度工作計畫。
(三)制定全縣性體育運動競賽計畫,組織、協調、管理全縣綜合性運動會,指導全縣民眾性體育競賽工作。
(四)領導實施全民健身計畫,積極推進《國家體育鍛鍊標準》,指導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指導機關、企事業、學校和農村的體育工作。
(五)歸口管理體育系統以及民間的體育交往活動,負責承辦上級體育部門委託的全國性、全省性、全市性的體育競賽,負責組織縣級運動隊,參加上級體育部門組織的體育比賽。
(六)協同有關部門規劃全縣公共體育設施的建設和管理,培訓、發展體育經濟,歸口管理體育市場和體育彩票。
(七)負責規劃全縣體育運動項目布局,研究、指導和組織運動隊伍建設和業餘訓練工作,以及體育隊伍的思想政治工作。
(八)、領導和管理直屬單位,組織全縣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的培訓,負責全縣性體育社會團體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
(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體育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縣教育工會)綜合協調機關政務,負責各類檔案的運轉和管理工作,負責局重要會務及重要事項督查;負責教育系統內黨和路線、方針、政策和教育信息的宣傳輿論工作;負責文秘、保密、文書檔案、外事、保衛及機關的行政事務工作;協調處理縣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的辦理工作。負責做好教育工會職能工作。
人事科協助縣委、縣政府做好對縣管幹部考察、任用、獎懲工作,負責局機關科級幹部、局直屬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選拔、調配、獎懲等工作;負責校級後備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幹部審查、老幹部及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與服務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局機關與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獎懲、勞動工資等工作;負責直屬單位人事檔案管理和幹部年報工作;負責全縣組織實施教師資格認定工作;負責和指導中國小校教師和教育行政幹部隊伍建設工作;負責各類教師專業職務的評審工作;協調並指導中國小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負責師範類畢業生就業工作。
審計監察科(信訪辦公室)負責對教育系統下屬單位各級財務的審計;負責黨風廉政建設制度的制訂、檢查;落實對教育系統各級領導幹部廉潔自律的督查;負責對各級各類學校招生、收費、人事、職稱、教師資格、招聘等工作的執法執紀監察;負責受理民眾來信來訪和教育系統黨員幹部、教職工違紀案件的查處等工作。
計畫財務基建科(勤工儉學辦公室)制訂全縣教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及年度計畫;制訂全縣高中段招生計畫;負責學校管理體制改革和布局、結構的調整;負責各類學校的設定、撤銷、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工作;負責對中國小教師工資統一發放的監管;參與制訂籌措教育經費、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中國小收費實施意見;組織、指導中國小布局調整基建、財務、中國小收費、校園環境建設等工作;指導全縣教育經費的籌措和管理工作;負責縣級及直屬單位教育經費的分配、教育基建、財務管理、資產管理和全縣教育事業年報統計工作。
教育科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工作;指導、推動九年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指導基礎教育的教育教學改革和德育工作;指導全縣並具體負責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中國小電化教育、圖書和教學儀器設備配備工作;指導、管理幼兒教育、殘疾少年兒童的特殊教育工作;指導全縣中國小共青團工作及關工委工作;指導社會力量舉辦基礎教育的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基礎教育類的社會力量辦學機構的審批、普通高中的招生、學生的學籍管理工作;協助做好外教聘請工作;歸口管理各級各類學校的體育、衛生健康和藝術教育工作;制訂有關體育、衛生、藝術教育教學及學生體育競賽的檔案;指導學校的國防教育和中學生軍訓的工作;組織推廣國語工作、文字規範化建設以及師資培訓工作;統籌管理各類中等職職業教育、職工教育、農村成人文化技術教育(培訓),做好各類教育統計工作;負責檢查和指導中等職業技術教育方針政策的實施、事業發展規劃制訂、招生政策的制定及落實、教育質量評估及教育教學改革;負責中等職業學校的學籍管理;會同有關部門做好中等職業教育學校布局調整等工作;開展市場調研和人才預測,指導學校合理設定專業;指導、管理社會力量舉辦的各類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教育教學工作;負責中國小、幼稚園在職老師和中國小校長的培訓工作;歸口管理成人教育。
負責教育系統的綜合治理、安全、衛生、創建等工作。
研究制訂全縣體育事業發展中長期規劃與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負責貫徹實施《國家體育鍛鍊標準》和《全民健身計畫》;指導和推動學校、農村、企事業單位、機關以及社會各階層人民民眾的體育健身活動;負責各類運動項目裁判員的管理和培訓,負責學校業餘訓練和各類體育人才的培育、輸送;負責管理體育市場和體育彩票工作。
督導室 督導室掛靠在縣教育局,其主要職責:負責對全縣學校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和指導;負責教育法律、法規執法檢查;負責制定素質教育督導評估方案並組織實施;負責普及義務教育、掃除青壯年文盲的檢查驗收工作;負責爭創教育強鄉、教育強鎮的指導和檢查驗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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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義縣溪南街289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