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義縣公安局

(八)負責全縣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十一)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主要職責

武義縣公安局是武義縣人民政府主管公安工作的職能部門。
其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有關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和縣委、縣政府、上級公安機關的指示,部署、指導、檢查、監督全縣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穩定、危害國內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研究新形勢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對策措施。
(三)組織、指導並直接參與對危害國內安全案件的偵察,對境內外敵對勢力、反動社團、黑社會組織進行偵控和基礎調查工作。
(四)主管刑事偵查工作,組織刑事案件偵破工作。
(五)維護全縣社會治安秩序,依法查處危害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管理戶籍、居民身份證、槍枝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組織、協調和查處重特大治安事件和突發性事件的處置工作,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
(六)主管全縣出入境管理工作,負責武義籍公民出入境和外國人在武義境內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七)維護道路交通安全、交通秩序以及機動車輛、駕駛員管理工作。
(八)負責全縣消防管理工作,依法進行消防監督。
(九)負責指導並依法監督全縣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和重點工程的治安保衛工作以及民眾性治安保衛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
(十)主管全縣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衛工作,實施對公共信息網路的安全監察。
(十一)指導、監督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和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對來武義的黨和國家領導人、重要外賓以及重大活動、重要會議的安全警衛工作。
(十三)組織、指導禁毒緝毒工作,指導並直接參與涉毒案件的偵查。
(十四)組織實施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和行動技術建設,負責全縣技術防範工作和社會公共安全產品的管理。
(十五)管理和落實公安機關裝備、被裝和經費等警務保障工作。
(十六)規劃、指導和實施全縣公安隊伍建設;指導和監督全縣公安機關執法活動。
(十七)制定公安隊伍監督管理規章制度,分析隊伍狀況,組織指導公安機關督察工作,查處公安隊伍重大違紀案件。
(十八)指導林業等公安機構的業務工作。
(十九)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公安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政治處

負責公安政治工作

紀委監察室

(與警務督察隊合署辦公)
負責公安紀檢、監察、督察、審計工作,負責維護民警合法權益工作

法制室

(對外稱法制科)
負責公安法制工作

警務保障室

(對外稱後勤科)
負責財務裝備、警務保障、科技管理和後勤保障工作。

指揮中心

(與辦公室、通信科、科技科合署辦公)
負責接報警和指揮處警工作;負責授權的警務指揮決策及協調工作;負責公安情報信息的收集、匯總及研判工作;負責調查研究和起草重要檔案工作;負責公安信訪、檔案管理工作;負責機要、信息通信、科技管理工作。顧海璐

國內安全保衛大隊

負責國內安全保衛、反邪教工作。

刑事偵查大隊

負責刑事偵查、反恐怖工作;負責刑事科學技術工作。

禁毒大隊

負責禁毒工作;承擔縣禁毒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交通警察大隊

負責交通管理工作,承擔道路治安巡邏任務。

治安管理大隊

(對外稱治安大隊,與保全大隊、辦證中心、出入境管理科、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科合署辦公)
負責治安管理、戶政管理、公共信息網路安全監察等工作;指導派出所基層基礎工作和治安巡邏防控工作;依法查處治安案件;負責保全服務、辦證服務工作;負責出入境管理工作。

經濟犯罪偵查大隊

負責經濟犯罪案件的偵查工作。

特(巡)警大隊

負責處置突發性事件、110接處警和治安巡邏防控工作。

地址

武義縣城武陽中路12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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