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加強對全縣安全生產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和指導協調職責。
(三)加強對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政府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職責。
(四)將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能,由縣衛生局劃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二、主要職責
(一)負責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具體職責是:組織實施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和重大方針政策,落實縣安委會有關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措施;監督檢查、指導協調縣政府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的安全生產工作;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參與研究有關部門在產業政策、資金投入、科技發展等工作中涉及安全生產的相關工作;負責組織全縣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結案工作;組織協調重特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承辦縣安委會召開的會議和重要活動,督促、檢查安委會會議決定事項的貫徹落實情況;承辦縣安委會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組織起草安全生產方面的地方規範性檔案,擬訂安全生產政策、規劃、規範和措施,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工作,分析和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
(三)承擔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責任,依法行使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檢查縣有關部門和各鄉鎮人民政府安全生產工作及監督考核安全生產控制指標執行情況,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調度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統計分析工作。
(四)承擔全縣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責任,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適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縣管理的工礦商貿企業安全生產工作。
(五)承擔非煤礦礦山企業和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生產、企業安全生產準入管理責任,依法組織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六)承擔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檢查責任,依法管理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工作,組織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和違法違規行為。
(七)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規章、標準和規程,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
(八)負責組織全縣安全生產大檢查和專項督查;負責組織指揮和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九)組織協調和監督全縣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工作。
(十)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依法組織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
(十一)負責監督檢查職責範圍內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
(十二)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管理特種作業人員(適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和職業安全培訓工作。
(十三)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協助做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
(十四)組織擬訂安全生產科技發展規劃,組織協調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十六)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武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機關辦公,擬定和監督執行局機關的各項工作規則和制度;承擔機關文秘、政務信息、保密、檔案、提案、紀檢監察、信訪和政務公開等工作;承擔機關和直屬單位財務、經費、國有資產管理和審計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合作,承擔局機關及所屬單位人事、勞動工資和職稱管理工作;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及註冊管理工作;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培訓工作,負責本系統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和考核;依法組織、指導和監督特種作業人員(適用《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資格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負責局機關及直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二)規劃科技和應急救援股
起草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規章制度和規範性檔案;擬定安全生產工作政策,組織實施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標準及有關綜合性安全生產規章規程;承辦安全生產方面的行政複議和執法監督工作,指導安全生產系統的法制建設;組織研究安全生產重大政策;承擔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發布工作;組織、指導安全生產新聞和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擬定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科技規劃;組織、指導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技術示範及安全生產科研成果技術推廣工作;負責安全生產信息化建設工作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責任目標考核辦法起草及目標考核工作;按照投資管理許可權負責相應的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管理;負責全縣安全生產專家組工作;負責勞動防護用品和安全標誌的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驗檢測工作;監督管理安全生產社會中介機構和安全評價工作,組織實施註冊安全工程師職業資格制度,協助做好註冊安全工程師執業資格考試和註冊工作;實施國家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的相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章、規程、標準;組織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的編制和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體系建設;組織指揮安全生產應急救援演習;統一指揮、協調較大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及時掌握重要情況和重大事項;預測重大以上事故風險,及時發布預警信息;負責應急值守工作;負責安全生產應急救援科技創新成果推廣工作;指導監督重大危險源登記建檔工作。
(三)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石油、冶金、有色、建材、地質、機械、輕工、菸草、紡織、電力、商貿等行業的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相關的大型建設項目安全設施設計審查和竣工驗收;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價、評估工作;參與相關行業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協調和監督公路、水運、建築、水利、郵政、通訊、林業、旅遊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指導監督相關行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與登記工作;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安全生產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建設項目安全設施的設計初審;參與竣工驗收;危險化學品經營(乙種)許可證的初審、成品油經營企業經營許可證(甲種)初審、危險化學品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許可證的變更、延期初審。負責全縣危險化學品告知性備案工作並監督檢查;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依法監督檢查化工(含石油化工)、醫藥和煙花爆竹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條件、設備設施安全情況;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指導和監督相關的安全評估工作;參與調查處理相關的生產安全事故;參與事故應急救援工作;指導監督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企業重大事故隱患排查與登記工作。
(四)職業安全健康監督管理股
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情況;按照職責分工,組織實施作業場所職業衛生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參與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工作;綜合管理職業危害申報工作和職業危害信息統計工作;參加職業危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
(五)事故調查股
協調監督全縣事故調查處理工作;在縣政府統一領導下依法組織一般事故調查處理和辦理結案工作,監督事故查處和責任追究落實情況;參與較大以上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傷亡事故調度統計上報;負責事故調查處理的信息管理工作;負責事故資料的檔案管理工作。
四、人員編制
武強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機關行政編制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5名。
五、其他事項
(一)關於職業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管理工作,組織調查處理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負責擬定全縣職業衛生規章制度,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和縣衛生局要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二)關於有專門的安全生產主管部門的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監督管理問題。各有關部門具體負責本行業和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的行政監管責任;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綜合監督管理全縣安全生產工作,指導、協調和監督相關部門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三)關於煙花爆竹安全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監督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的情況,負責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審查和安全生產許可證、經營許可證發放初審工作及經營(零售)許可證發放工作,組織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基本條件的煙花爆竹生產經營單位,組織查處煙花爆竹安全生產事故。縣公安局負責煙花爆竹運輸通行證發放和煙花爆竹運輸路線確定工作,管理煙花爆竹禁放工作,實施煙花爆竹廠點四鄰安全距離等公共安全管理,偵查非法生產、買賣、儲存、運輸、郵寄煙花爆竹的刑事案件。縣工業促進局負責煙花爆竹企業新建、改建和擴建的初審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