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強縣衛生局

(四)將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由縣衛生局劃給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五)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 (四)制定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根據《中共衡水市委辦公室、衡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強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衡辦字[2010]37號),設立武強縣衛生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一)取消已由縣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二)將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劃入縣衛生局。
(三)將食品服務許可、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將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監督管理職責,由縣衛生局劃給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
(五)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的職責。
(六)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民營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七)加強公共衛生項目建設的監督與檢查。
(八)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衛生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衛生改革與發展目標、規劃和政策措施。
(二)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負責食品及相關產品的安全風險評估、預警工作,制定食品安全檢驗機構資質認定的條件和檢驗規範,統一發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
(三)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的編制和實施。
(四)制定婦幼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婦幼保健的綜合管理和監督。
(五)組織制定並實施農村衛生髮展規劃和政策措施,負責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綜合管理。
(六)負責疾病預防控制工作,制定實施重大疾病防治規劃與策略,協調有關部門對重大疾病實施防控與干預,發布法定報告傳染病疫情信息。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制定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檢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九)負責醫療機構醫療服務的全行業監督管理,制定醫療機構醫療服務、技術、醫療質量和采供血機構管理的政策、規範、標準,組織制定醫療衛生職業道德規範,建立醫療服務評價和監督體系。負責縣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縣直部門有關幹部醫療管理工作,負責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貫徹實施黨的中醫政策,繼續發揚祖國醫藥學遺產,發展中醫醫療、教育、科研事業,開展中西醫結合工作和中、高等醫學繼續教育,加強在職培訓,有計畫的培養衛生醫療學科帶頭人。
(十一)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定全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組織實施衛生職業資格認證工作。
(十二)執行和完善財務、項目資金使用管理制度,衛生統計與信息工作,並對項目資金的使用進行監督檢查。
(十三)遇有重大突發事件和自然災害,在縣委、縣政府的統一領導下,在市衛生局的指導下,組織調度衛生技術力量,對重大疫情、病情實施緊急處置,防治和控制疫情、疾病的發生與蔓延。
(十四)對全縣衛生技術人員進行職業道德和法制教育,促進衛生行業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武強縣衛生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協助局領導組織綜合性政策調研,擬定衛生工作重大決策,負責綜合協調相關政務工作,擬定局機關各項工作制度,負責會議組織、文電處理、機要保密、機關財務、行政事務、提案承辦、新聞宣傳、資產、信息、檔案管理、信訪、黨群以及安全保衛工作。
(二)醫政股
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擬定全縣醫療機構發展規劃、管理和服務標準;承辦全縣醫療機構設定審批和執業許可,衛生技術人員執業註冊;組織進行醫療服務質量監督管理與評價;協調處理醫療糾紛;組織在職縣級領導幹部的體檢安排;協助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對重大人員傷亡事件實施緊急醫療救護;研究擬定全縣農村衛生、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指導初級衛生保健規劃的實施;指導城鎮基層衛生服務體系改革;加強全縣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制度的監督與管理;對從事婚前醫學檢查、診斷的醫療單位進行考核、註冊、發證;擬定婦幼衛生和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發展規劃;監督母嬰保健專項技術的實施;統籌協調健康教育工作;加強對中醫的保護和管理,擬定全縣中醫行業發展規劃和工作計畫,負責對中醫、中西醫結合的醫療、護理、康復、保健工作實行業務指導,處理中醫醫療糾紛,協調有關部門對中藥質量進行管理和監督檢查。擬定全縣醫學科教發展規劃,負責醫學科研重點項目的管理和科研成果的申報、推廣;貫徹落實高、中等醫學教育和成人教育、繼續醫學教育規劃,負責高、中等醫學自學考試及社會力量辦醫的教育管理工作;負責鄉村醫生的培訓;負責醫學教育的貸款項目的實施;指導衛生行業學會工作。
(三)規化財務股
研究提出衛生事業發展規劃,指導全縣衛生規劃和衛生事業單位分配製度改革,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擬定衛生財務管理規章;負責衛生事業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衛生事業統計及直屬單位審計、收費價格、藥品價格等工作;負責醫療裝備管理和招標採購工作;負責衛生基本建設和監督利用國外衛生貸款和項目投資款物執行情況。
(四)人事股
研究擬定衛生人才發展規劃,指導衛生事業單位人事、分配製度改革和衛生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認定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局機關及直屬單位機構編制、人員調配和軍轉復退人員安置、勞動工資、保險福利、幹部任免、聘任職稱、工人晉升等級、離退休老幹部服務;承辦援外醫療隊員選拔推薦和衛生系統表彰工作。
(五)法監與疾病預防控制股
擬定傳染病、慢性非傳染病等公共衛生相關疾病的防治規劃和措施,組織對重大傳染病的綜合防治;組織指導計畫免疫接種規劃的實施;遇有重大疫情和自然災害,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協助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積極控制疫情的發生和蔓延。
擬定轄區內的衛生監督工作規劃、計畫組織;組織實施衛生綜合執法工作;負責有關行政複議和行政訴訟;負責對衛生執法監督員的管理和衛生執法監督;監督管理傳染病防治和食品、職業、環境、放射、學校衛生工作,組織實施食品、化妝品質量地方管理規範。
負責食品安全協調工作;承擔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工作;組織開展食品安全檢測、風險評估和預警工作;指導食品安全檢驗工作;按照《食品安全法》要求及時向市衛生行政部門報告食品安全信息,並與相關部門通報獲知的食品安全信息。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武強縣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10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2名,股級領導職數5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
五、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縣農牧局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管;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安全監管。業務上縣衛生局對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有組織指導和監督職責。各部門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
(二)食品生產、流通、消費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分工:縣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業、食堂等消費環節食品衛生許可的監督管理;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的監督管理;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職業衛生監督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依據有關法律、法規,起草規範性檔案,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管理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作業場所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生產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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