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強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

(三)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 (十)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有關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實施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根據《中共衡水市委辦公室、衡水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武強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衡辦字【2010】37號),設立武強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一、職責調整
加強對全縣人口發展戰略的研究、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和服務、出生人口性別比綜合治理,穩定低生育水平,提高人口素質,統籌解決人口問題。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人口與計畫生育法》和《河北省計畫生育條例》;提出統籌解決人口問題的目標和任務建議,研究提出人口與經濟、社會、資源、環境協調可持續發展的政策建議。
(二)根據縣政府確定的人口控制目標,擬訂、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和事業發展規劃,對人口和計畫生育規劃執行情況及目標管理責任制執行情況進行監督和考核評估,穩定低生育水平。
(三)組織實施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的信息綜合及信息化建設。負責計畫生育統計、信息分析工作。
(四)制定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並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負責協調推動有關部門、民眾團體履行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相關職責,協調有關部門做好出生人口性別比治理工作,推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綜合治理。
(五)依法管理人口和計畫生育技術服務工作;圍繞生育、節育、不育制定生殖保健服務規劃並組織實施;協同有關部門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人口素質;依法規範計畫生育藥具管理工作。
(六)研究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政策建議,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規劃;負責全縣流動人口、城市和城鎮特殊人群計畫生育管理與服務工作。
(七)制定並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公共服務網路體系建設。指導縣計畫生育協會的業務工作。
(八)編報縣級計畫生育事業費和基本建設支出的預算、決算。
(九)受理計畫生育來信來訪,調查違反計畫生育政策的重要案件。
(十)負責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的國際交流與合作有關工作,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國際援助項目實施的有關工作。
(十一)承辦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
(十二)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三、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武強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設4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組織協調重大問題的調查研究、綜合分析和重大事項督查督辦;負責機關文電、機要、檔案和信息、安全保密、信訪等工作;承辦縣人口和計畫生育領導小組辦公室的具體事宜;負責縣直、鄉鎮在提拔任用幹部、評選綜合性先進集體等工作中計畫生育一票否決情況的審核;負責機關和縣直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工作;擬訂並實施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幹部隊伍教育培訓規劃;協調指導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隊伍網路體系建設;負責承辦人口和計畫生育系統全縣性表彰工作。編制縣級計畫生育事業費的使用計畫和機關及下屬單位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黨群工作。
擬訂人口與計畫生育工作的政策和有關規定,監督檢查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的執行情況;負責非農業職工照顧二胎生育的審批工作,檢查、指導《生育證》發放管理工作;負責全縣計畫生育系統和本機關政務公開工作;負責計畫生育行政複議和行政案件的訴訟工作;依法管理社會撫養費和照顧二胎生育費對有關工作進行指導、監督。負責計畫生育綜合治理工作,指導、協調有關部門落實人口和計畫生育社會經濟政策;承辦人大代表建議和政協委員提案。
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規劃,組織協調開展全民性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教育工作;指導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宣傳網路建設;組織協調人口理論學習與研究;負責人口和計畫生育對外宣傳工作;負責關愛女孩行動、綜合治理出生人口性別比偏高問題的組織、協調、指導、監督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胎兒性別鑑定、終止妊娠收受和藥物等方面的管理工作,協助有關部門落實追究“兩非”刑事責任。
(二)規劃統計股
編制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擬訂人口和計畫生育事業發展計畫;負責計畫生育統計工作,組織實施人口與計畫生育抽樣調查;規劃全縣人口和計畫生育統計信息網路建設;起草全縣人口與計畫生育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方案並組織實施;參與全縣人口統計數據的分析研究。
(三)科學技術股
組織實施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研究總體規劃;負責計畫生育技術服務的綜合管理;對計畫生育技術和藥具發放進行指導、監督;協同有關部門做好降低出生缺陷人口數量,提高出生人口素質工作;推動和組織實施計畫生育生殖健康促進計畫;負責生殖健康科普宣傳、教育、諮詢;負責計畫生育婚前保健與醫學檢查;
負責計畫生育技術人員與婚前保健服務人員培訓和科學研究;負責全縣非農業戶口因生育病殘申報二胎的醫學鑑定工作。
(四)流動人口服務管理股
貫徹執行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法律、法規、規章,制定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具體實施辦法;提出促進人口有序流動、合理分布的相關政策建議;擬訂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方面的地方規範性檔案;制定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規劃;規範流動人口計畫生育管理工作制度,落實流動人口計畫生育服務管理工作;負責考核、監督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工作;建立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通報制度,匯總、通報全縣流動人口計畫生育信息;調查並及時處理與流動人口和計畫生育工作有關的舉報,維護流動人口合法權益。
四、人員編制和領導職數
武強縣人口和計畫生育局機關行政編制7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股級領導職數4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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