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夷山文體局

主要職能

二、主要職責(含內部各科室職責):
 全面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關於文化藝術和體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我市文化體育事業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研究和擬定文化體育事業發展規劃,抓好文化體育場館設施建設,指導全市共同文化體育設施建設;綜合管理我市社會文化體育事業,指導和協調各類社會文化體育事業的建設與發展,指導和協調全市社會文化體育活動的開展,研究、指導、推進文化藝術和體育事業管理體制改革;管理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繼承和發展民族優秀文化成果,扶植和發展實驗性、示範性的文化藝術品種,組織、管理重點劇(節)目的生產和重大文化藝術活動,落實“百花計畫”,實施文藝精品戰略,繁榮藝術創作,推進全市文化藝術事業的全面發展;貫徹執行國家《文物保護法》、《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等有關文物、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的法規、管理條例,及武夷山市人大通過的《武夷山世界文化遺產保護管理暫行規定》,制定全市文物、文化遺產保護、整理、挖掘、開發、利用的發展規劃,指導、監督、管理全市文物保護單位、世界文化遺產保護單位和博物館、紀念館工作;管理全市電影發行,放映事業,負責電影市場的審批和管理,促進城鄉電影市場的活躍與繁榮;管理全市文化市場和文物市場,參與擬定、貫徹執行文化、文物市場的發展規劃和政策,指導、檢查文化、文物市場稽查工作,培育和發展“繁榮、健康、有序”的文化、文物市場;管理全市圖書事業,指導圖書文獻資源的建設、開發利用,指導和推進數位化圖書館的建設;加強對外、對台、港、澳地區的文化交流工作的管理,積極開展對外文化交流活動;指導和檢查全市體育工作,指導和配合各部門、各行業、各社會團體積極開展體育活動,做好學校、企業機關、農村的體育工作,發展體育教育,培訓體育幹部和專業人才;制定和頒發全市體育競賽計畫和競賽規程,指導全市性體育競賽工作,負責召開全市運動會,承辦上級體委下達在我市舉行的體育比賽活動。根據全省、全區競賽計畫,組織運動隊參加各項比賽;管理全市體育市場,負責全市性體育社團的資格審查和業務指導,積極發揮它們的作用;指導和管理市屬文化藝術和體育單位,深化文化體育體制改革,加強下屬單位的組織建設和業務建設,精心培育文化藝術和體育人才,建設一支政治性強、業務精、作風正的文化體育隊伍。
根據上述職責,市文化體育局設5個職能科室(隊)。
(一)綜合股
負責局屬單位領導班子的管理、考核工作;負責本系統人事、勞動等方面的管理;協助做好黨組織建設、黨員隊伍建設和管理工作;協助市有關主管部門做好機關和直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幹部職工統計、工資審批和職稱等工作。負責知識分子工作及離退休幹部管理工作;擬定全市年度和階段性文化工作計畫;組織、協調、督促局機關政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工作;負責文秘、保密、信息工作;管理機關及直屬單位國有資產。負責對外工作交流和交往聯繫等事宜的組織、協調、服務工作。
(二)文化藝術股
綜合管理全市社會民眾文化藝術,擬定社會文化事業發展規劃,調查、研究民眾文化事業的發展建設問題;管理市直屬社會文化單位和指導全市圖書館、文化館、各鄉鎮街道文化體育工作站的業務建設;研究、指導民族文化、少兒文化等各種類型的社會文化事業建設;指導專業藝術單位制度的改革,文藝創作和藝術生產及專業藝術團體的業務建設並監督執行;指導、協調、組織、管理全市性重要的社會民眾文化活動及專業團體的演出活動。管理全市對外、對台、港、澳文化交流工作。
(三)體育股
大力宣傳、實施《體育法》、《全民健身計畫綱要》,擬定全市民眾體育工作的發展規劃;負責全市性體育會議和大型活動的組織安排、協調工作;指導、督促、協調社會各部門、各行業體育活動的開展;加強體育指導員隊伍的培養、建設,以形成多層次、多類型的全民健身組織網路,因地制宜開展形式多樣的非競技性體育比賽,推動農村、城市社區健身活動的開展;配合教育部門,指導學校體育工作的開展,檢查驗收“國家體育鍛鍊標準”的實施情況,根據我市運動項目布局,大力開展以傳統校為主的課餘訓練活動,並組織參加市以上傳統的競賽活動。擬定全市體育競賽計畫,管理、協調、監督、指導全市體育競賽工作的開展,制訂市級競賽規程,組織、協調競賽活動的實施,負責承辦上級競賽活動的組織、管理;負責全市裁判員隊伍的培訓,考核、推薦、報批工作;負責公布各運動項目的市級紀錄和打破武夷山市以上紀錄的審報工作。研究擬定全市運動項目和體育科研的發展規劃,指導督促各項目體育科研的開展;負責市參加市以上比賽的隊伍組織、管理、報審工作,負責運動員資格註冊、審報工作。
(四)文化遺產保護股
依照國家《文物保護法》、《福建省保護武夷山世界文化與自然遺產管理條例》管理全市文物、文化遺產、博物事業。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有關文物保護的法律、法規,研究擬定並組織實施全市文物、文化遺產、博物事業發展建設規劃和文物、文化遺產維護計畫;負責管理市直屬文博單位,指導、檢查、監督全市文物、文化遺產保護和博物館、紀念館的文物管理工作;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文物、文化遺產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依法管理全市文物流通和社會流散文物的徵集工作;負責參與文物涉外工作的管理;負責審核考古發掘計畫和古建築維修方案,負責監督和管理文物、文化遺產專項經費的使用;負責指導、監督、管理度假區文物監管物品市場和福建省文物總店武夷山特約經銷店工作。
(五)文化市場稽查隊
文化市場稽查隊依照《娛樂場所管理條例》、《網際網路上網服務營業場所管理條例》、《音像製品管理條例》、《營業性演出管理條例》等文化市場相關法律法規。綜合管理全市文化市場,指導文化經營單位的文化經營活動,以及文化市場的稽查工作。依照《文物法》、《福建省武夷山世界文化和自然遺產保護條例》,對轄區的世界文化遺產和文物進行管理和保護,依法對文物市場進行監督和管理。
三、服務承諾制度
 
1、貫徹黨和國家、省和我市關於文化體育工作的路線、方針、政策,統籌規劃全市文化體育工作,研究制定全市文化體育工作的政策措施、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
2、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文化體育活動,繁榮城鄉文化,滿足不同層次人們的不同精神需求,進一步最佳化新沂經濟發展環境和人文環境,為“富民強市、提速爭先”的總目標服務。
3、積極推進文化、體育事業和文化產業的健康發展,整體水平在南平各縣市前列。每年舉辦各類文化體育活動二十次,其中全省或全國規模的三次,以及牽頭或協助舉辦各鄉鎮街道、社區文化體育活動。
4、實施精品戰略,認真組織藝術生產。年創作宣傳武夷文藝作品十項,文化下鄉四次,文化進軍營二次,圖書下鄉二次,同時認真完成國家、省、市級舉辦的各項文化、文藝比賽。
5、主管全市的世界文化遺產和文物工作,監督、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文物保護法》以及有關法規、政策,加強文物宣傳,做好全市的世界文化遺產和文物保護和開發利用工作。
6、切實轉變機關工作作風,實行“首問責任制”,做到“五個一”,即:一張笑臉相迎,一聲話語問候,一把椅子請坐,一杯開水暖心,一個答覆滿意。
7、文化體育視窗單位的文化館、圖書館、博物館、體育館、少體校、藝術團、電影公司要進一步端正 服務態度,提高服務質量,做到來有迎聲,走有送聲。
8、文體機關及文體視窗單位全部幹部職工均需掛牌上崗,以便社會監督。
9、簡化辦證手續,業主申辦證照,只要手續齊備,辦結時間為3個工作日。
10、稽查隊受文體局委託,依法管理文體市場,向社會作出承諾:
(1)業主在經營中有輕微違紀行為的,本著從輕處理的原則;可處理可不處理的不予處理;可罰款可不罰款的不予罰款;可吊銷執照可不吊銷執照的不予吊銷,採取限期整改的辦法解決;
(2)公開辦事程式,管理規定,監督電話,讓社會監督。
四、監督投訴方式
 為了把社會承諾制度落實到實處,文體局設立監督,並在文體局門口設有“意見箱”,廣泛接受意見、建議和監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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