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版本一
歐陽曄(yè)治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至死者,獄久不決。曄自臨其獄,坐囚於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獨留一人於庭,留者色變而惶顧。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曄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無以對。
版本二
(13)歐陽曄(10)治(14)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1)致死者,(2)獄久不(15)決。曄自(3)臨其(4)獄,坐囚於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5)訖,悉(11)勞而還之獄。獨留一人於庭,留者(6)色變而(7)惶(8)顧。歐陽曄曰:“殺人者汝也!”囚(9)佯為不知所以,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16)獨以左。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泣涕服罪。(據《智囊補》改寫)
字詞解釋
1 .致:造成。
2 .獄:案件。
3 .臨:來到。
4 .獄:監獄。.
5 .訖:終了,完畢。
6 .色:臉色。
7 .惶:恐懼,驚慌。
8 .顧:四周看。
9 .佯:假裝。
10.治:掌管。
11.勞:安慰。
12.箸 zhù:筷子。
13.歐陽曄:複姓歐陽,名曄。
14.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內。
15.決:決斷。
16.獨:只。
17、自:親自
18、所以:......的原因
19.民:老百姓
20.去:去除
21.桎梏:腳鐐手銬
22.坐:使.....坐
23.庭:院子
譯文
版本一
宋朝人歐陽曄治理鄂州政事時,有州民為爭船互毆而死,案子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大廳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吃食物。吃完後,善加慰問後再送回監獄,只留一個人在庭院中,這個人顯得很惶恐不安。歐陽曄說:“殺人的是你!”這個人假裝不知道,歐陽曄說:“我觀察飲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肋骨,不是你是誰?”這個人無言以對。
版本二
宋朝人歐陽曄治理鄂州政事時,百姓中有為了爭船互毆而死的人,案件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來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庭院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吃的和喝的。吃完後,善加慰問後再送回監獄,只留一個人在庭院中,這個人臉色變了,而且恐懼地向左右看。歐陽曄說:“殺人的是你!”這個人假裝不知道什麼原因,歐陽曄說:“我觀察吃飯的時候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肋骨,不是你還是誰?”這個人才認罪。
文章詳解
單句解釋
食:使⋯吃
1、民有爭舟而相毆致死者
百姓有因為爭船而至死的人。
2、坐囚於庭中
歐陽曄讓嫌疑犯坐在院子裡。
3、去其桎梏而飲食之
脫去他們的腳鐐手銬而且給他們吃的喝的。
4、囚佯為不知所以:
疑犯假裝不知道什麼原因。
5、囚無以對
囚犯沒什麼可回答的。
6、“而獨以左”之後省略了“執箸”。
(1)、“死者傷在右肋”與嫌疑犯“左手持箸”有什麼關係?
答:左手打在右肋上。那個人是左撇子,一般正常人如果是右手的話,正常對立行兇的話,一般會傷在中間,或者左肋,這樣刺殺比較好使力。
(2)、“ 獄” 在本文中的不同釋義:
“ 獄久不決”(訴訟案子)
“曄自臨其 獄”(監獄)
文言知識
獄,獄既可指監獄,又可指案件。入獄,劫獄及上文子臨其獄,均指監獄。上文獄久不決中的獄指案件,意味拖了很久無法判決。
啟示
斷案既要靠科學,又要用智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