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陽曄[歐陽修叔父]

歐陽曄[歐陽修叔父]

歐陽曄,字日華,江西廬陵(今江西吉安永豐沙溪鎮)人,生於南唐改元中興後周顯德五年(公元958年),卒於北宋景佑四年(公元1037年)丁丑四月九日,享年七十有九,最後終於家,系歐陽偃三子,歐陽修叔父,修幼亡父,往依之。歐陽曄於宋真宗鹹平三年庚子與其兄歐陽觀(歐陽修父親)同舉進士甲科,宋大中祥符年間為隨州推官,歷南雄州判官,隨、閬二州推官,江陵府掌書記,知桂陽蘭黃永三州事,拜太子中允、太常丞、博士,尚書屯田、都官二員外郎。後其侄歐陽修參知政事,歐陽曄奉恩加贈兵部郎中。

簡介

歐陽曄,字日華,江西廬陵(今江西吉安永豐沙溪鎮)人,生於南唐改元中興後周顯德五年(公元958年),卒於北宋景佑四年(公元1037年)丁丑四月九日,享年七十有九,最後終於家,系歐陽偃三子,歐陽修叔父。歐陽曄於宋真宗鹹平三年庚子與其兄歐陽觀(歐陽修父親)同舉進士甲科,宋大中祥符年間為隨州推官,歷南雄州判官,隨、閬二州推官,江陵府掌書記,知桂陽蘭黃永三州事,拜太子中允、太常丞、博士,尚書屯田、都官二員外郎。後其侄歐陽修參知政事,歐陽曄奉恩加贈兵部郎中。
歐陽修四歲喪父,與母親鄭氏相依為命,只得到湖北隨州去投奔叔叔歐陽曄。歐陽修在為歐陽曄所作的墓志銘中就寫道:“修不幸幼孤,依於叔父而長焉。嘗奉太夫人之教曰:‘爾欲識爾父乎?視爾叔父,其狀貌起居言笑皆爾父也。’修雖幼,已能知太夫人言為悲,而叔父之為親也。”可見兩叔侄情深,父子之情躍然紙上。
歐陽曄病逝時,歐陽修正遭受第一次貶謫,先是放逐到窮鄉僻壤的湖北夷陵(今宜昌)做縣令,旋即又改任更加偏僻荒涼的湖北乾德(今老河口)縣令,不能為叔父奔喪,歐陽曄的靈柩也只能暫厝隨州。直到宋仁宗慶曆四年初,歐陽修被朝廷重新啟用供職汴梁時,歐陽氏族人才決定將歐陽曄的靈柩下葬應城縣高風鄉彭樂村。慶曆四年三月十日歐陽曄下葬時,歐陽修奉命出使河東路“擘劃糧草”,未能親臨叔父的安葬禮儀,便書寫了墓志銘《尚書員外郎歐陽公墓志銘》。當年八月,歐陽修以龍圖閣直學士任河北轉運按察使。挺身為改革派上書申辯的歐陽修面臨再遭貶謫的困境,擔心龍顏一怒自己葬身新政,於是匆匆到叔父的新墳前祭拜,作下《祭叔父文》。

破案故事

歐陽曄治鄂州。民有爭舟而相毆致死者,獄久不決。曄自臨其獄,坐囚於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獨留一人於庭,留者色變而惶顧。曄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曄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泣涕而服罪

譯文: 宋朝人歐陽曄(字日華)張光鄂州政事時,百姓中有州民為爭船互毆而死的人,案子懸了很久沒有判決。歐陽曄親自到監獄,把囚犯帶出來,讓他們坐在庭院中,除去他們的手銬與腳鐐,給他們吃的喝的。吃完後,善加慰問後再送回監獄,只留一個人在大廳上,這個人顯得很惶恐不安地左右看。歐陽曄說:“殺人的是你!”這個人假裝不知道什麼原因,歐陽曄說:“我觀察飲食的人都使用右手拿筷子,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殺的人傷在右邊肋骨,不是你還是誰?”囚犯完全沒有充分的理由和語言來反駁歐陽曄。

家譜世系

歐陽詢 (公元557年一641年)

歐陽通 (公元625年—691年)

歐陽幼明 (公元645年—不詳)

歐陽昶(生卒年不詳)

歐陽琮 (生卒年不詳)

歐陽悟(生卒年不詳)

歐陽徹 (生卒年不詳)

歐陽鉉 (生卒年不詳)

歐陽邈 (生卒年不詳)

歐陽規 (生卒年不詳)

歐陽緒 (生卒年不詳)

歐陽萬 (約公元840年—不詳,因其公元874年至879年間任安福令)

歐陽和 (生卒年不詳)

歐陽雅 (生卒年不詳)

歐陽效 (生卒年不詳)

歐陽託 (生卒年不詳)

歐陽郴 (生卒年不詳,字可封,仕南唐,為武昌令、吉州軍事衙推,官至檢校右散騎常侍兼御史大夫。性至孝,兄弟相友愛,享年九十有四,葬歐桂里橫溪保之燕湖)

歐陽偃 (公元925年-963年,少以文學著稱南唐,恥從進士舉,乃詣文理院上書,獻其所為文十餘萬言。召試,為南京街院判官。享年三十八,葬吉水之回陂)

歐陽觀(公元952年—1010年) 歐陽旦(生卒年不詳) 歐陽曄 (公元958年—1037年)

歐陽修(公元1007年—1072年)

歐陽修比歐陽詢晚出生450年,兩人之間相隔19代,平均每代23.68年;歐陽修比歐陽萬晚出生約167年,兩人之間相隔8代,平均每代20.88年。那些以不符合人類自然生育規律的言論可以休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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