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容簡介
本書作者以為,羅馬法與自然法相結合的“羅馬—自然法”傳統更為全面地概括了整個歐陸民法傳統的精神。民法傳統,作為歐洲制度文明的重要代表之一,其內在的觀念和方法論模式恰恰是由於羅馬法與自然法哲學在歷史上長期不斷的互動和交融的結果。單純依靠羅馬法,不可能達到《法國民法典》乃至《德國民法典》的理性程度;反之,單純依靠自然法,則不可能發展出如此浩翰而又精巧的實用規則。只有將羅馬法的經驗傳統與自然法的理性精神結合起來,才可能發展出近代歐陸的民法體系。在整個歐陸民法的發展歷程中,羅馬法與自然理性始終緊密地聯繫在一起,二者構成了歐陸民法發展史上一對經典的矛盾範疇,經驗與理性的互動貫穿著歐陸民法史的始終。
所謂的“羅馬—自然法”傳統也代表著一種內化在羅馬法傳統當中,並且與羅馬法經驗緊密結合在一起的自然理性觀。這種自然理性觀,也可以理解為“私法中的自然法觀念” 或“私法的精神”,較之於影響公法的自然法學說而言,此種自然理性觀除了具有不斷強化的理性主義色彩之外,它還具有著明顯的現實主義和傳統主義的傾向以及與生俱來的衡平氣質和“統一化”的品質。
作者簡介
李中原,1972年生,漢旅,江蘇省南京市人。1995年獲蘇州大學法學學士學位;2002年和2005年先後獲得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碩士和法學博士學位;2005年12月至2006年12月期間,受義大利政府獎學金資助赴義大利羅馬第二大學進修羅馬法。現為蘇州大學王健法學院剮教授,主要從事民商法學和歐洲私法殳的研究。曾在《法商研究》、《法學》、《環球法律評論》、《中外法學》、《北大法律評論》、《私法研究》、《私法》等重要的國內外學術期刊、集刊上發表論文近20篇,並且合著、參編學術著作多部。
目錄
導論:傳統與現實
第一編 羅馬法與希臘文化——民法傳統的歷史基礎
第一章 希臘文化引入前古代羅馬法的自發發展
第一節 古代羅馬社會的基本狀況與法律觀念
第二節 古代羅馬社會的根本矛盾
第三節 古代羅馬社會的政治轉型和司法獨立
第四節 法的一體化、世俗化與公開化
第五節 世俗法學家階層的出現及其地位
第六節 法的屬人性的突破與衡平的實踐
第七節 法、法學家與衡平——古代羅馬私法實踐的結晶
第二章 古希臘羅馬的自然法與辯證法惡想
第一節 古希臘羅馬的自然法思想
第二節 古希臘羅馬的辯證法思想
第三章 希臘文化與羅馬法的聯姻
第一節 自然法思想的引入與羅馬法觀念的變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