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件概述
9月6日,歐盟正式宣布對華光伏組件、關鍵零部件如矽片等發起反傾銷調查,涉及產品範疇超過此前美國“雙反案”,涉案金額超過200億美元,是迄今為止歐盟對華發起的最大規模貿易訴訟。這對已入寒冬的中國光伏企業是致命性打擊。 歐洲20多國超千家企業高管簽名發公開信要求放棄對華光伏徵稅。
事件詳情
2012年7月24日,歐洲光伏製造商向歐盟提起對華“反傾銷”調查申請。由於歐盟市場的重要性,中國光伏企業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危機。
2012年7月26日,英利、尚德、天合及阿特斯四大中國光伏企業,代表光伏發電促進聯盟和中國光伏行業正式發表聯合聲明,強烈呼籲歐盟慎重考慮對華光伏發起“反傾銷”調查,呼籲中國政府積極維護國內企業合法權益,力求阻止歐盟立案。
2012年8月13日, 商務部緊急召見英利、尚德、天合以及阿特斯等中國光伏企業入京,共商對策。四巨頭提交《關於歐盟對華光伏產品實施反傾銷調查將重創我國產業的緊急報告》。
2012年8月17日,商務部受理了對歐盟多晶矽企業的雙反申請,將在一個月後宣布是否立案。
2012年8月30日,在距離歐盟是否對中國光伏產品進行反傾銷立案不足10天的關鍵時刻,默克爾4年之內第6次訪華,當天,與外界“默克爾將避談光伏”的猜測截然相反,利好訊息最終傳出:中國與德國同意通過協商解決光伏產業的有關問題,避免反傾銷,進而加強合作。
2012年8月31日,歐盟卻向中國駐歐盟使團發出照會,確認將對中國企業出口歐洲的太陽能電池及其組件發起反傾銷調查。
2012年9月4日,商務部臨時取消與四大巨頭的光伏業會議,業內揣測事情可能有所轉機。
2012年9月6日,中國等來了歐盟委員會對中國光伏產業反傾銷調查的正式立案。
2012年9月10日,中國商務部援引商務部部長陳德銘的話透露,商務部將派出副部長級代表團赴德國、法國和歐盟,就光伏電池案與後者交涉。
歐盟貿易總司司長表示,此案是歐委會根據企業申請並依法律程式立案調查,不對結果有任何預判;歐方願意在世貿組織規則和歐盟法律框架下,在立案調查的同時與中方進行磋商討論。
2012年9月14日,中國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崇泉率中國政府代表團,在布魯塞爾與歐盟貿易總司司長德馬迪就歐盟對中國太陽能電池反傾銷案進行磋商。
2012年9月17日,德國總理默克爾在柏林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表示,儘管歐盟委員會已經針對中國光伏產品啟動反傾銷調查程式,但她仍然堅持通過對話政治解決中歐光伏貿易爭端。
2013年7月27日,歐盟委員會貿易委員德古赫特宣布,經過談判,中國與歐盟就光伏貿易爭端已達成“友好”解決方案,該方案近期將提交歐委會批准。這一談判結果對於中歐雙方意義重大
事件影響
對國內
光伏產業命懸一線
歐盟的反傾銷“大棒”將給中國光伏業帶來致命打擊。中國光伏產業將遭受滅頂之災,競爭優勢不復存在,約30萬從業人員將受到衝擊。
通威集團董事局主席劉漢元表示,僅在美國對中國實施的“雙反”案後,中國就有80%以上的多晶矽企業被迫停產,80%的多晶矽企業工人處於待崗,中國在美國的出口市場份額僅有20%,而在歐洲則高達70%,歐盟對華反傾銷立案,將會對中國光伏產業造成巨大打擊。
多家中概股面臨退市
2012年在美國上市的多家中國光伏企業財報表現不佳,歐洲反傾銷立案將會雪上加霜,多家中概股或面臨退市風險。上半年賽維LDK淨虧損額為10.8億元,負債總額266.76億元;大全新能源淨虧損2080萬美元;英利新能源連續四個季度報虧,上半年虧損額高達1.4億美元。尚德推遲報表。其中大全新能源因股價連續低於1美元收到納斯達克警告,尚德自8月下旬以來股價也持續低於1美元。
對歐盟
歐盟選擇對中國光伏電池動手決非明智之舉,是搬起石頭砸自己的腳,導致中歐“雙輸”。理由有三:
第一,將打擊歐洲本身的太陽能產業。雖然對中國光伏電池產品徵收反傾銷關稅會讓歐洲少數光伏電池製造商從中受益,但中國製造太陽能電池板所需的原材料、技術及設備大部分是從歐洲等已開發國家和地區進口。
數據顯示,2011年中國僅從德國就進口價值3.6億美元的銀漿,進口多晶矽更是高達7.64億美元。中國累計從德國和瑞士等歐洲國家採購約108億元的生產設備。歐盟舉起反傾銷大旗,必將會傷及產業鏈內的大多數歐洲企業,並為此付出高昂代價。
第二,將打擊歐洲太陽能用戶,包括普通農戶。歐洲若將中國優質低價的光伏產品擋在門外,歐洲數量龐大的太陽能消費者將由此付出更高的成本,殃及普通民眾的切身利益。
第三,將對歐盟能源安全和能源戰略帶來負面影響。眾所周知,歐盟所需能源約一半靠進口,能源一直是制約歐盟經濟發展的“軟肋”,這些年也嘗夠了俄羅斯“斷氣”之苦。若少了中國質優價廉的太陽能產品,歐盟推進其能源戰略將蒙上陰影。
政府回應
日前,針對歐盟對我國光伏企業的反傾銷訴訟,商務部已緊急召見英利、尚德、天合和阿特斯等光伏巨頭進京,共商應對之策。被召見者在其提交的《關於歐盟對華光伏產品反傾銷調查將重創我國產業的緊急報告》(下稱《緊急報告》)中呼籲,在歐盟反傾銷立案調查進入45天倒計時之際,我國政府、行業、企業應“三位一體”積極應對,制定反制措施。有業內人士指出,此次商務部急召行業巨頭商議對策,可見其對解決這一問題的重視程度,有望推動反制措施或政府間對話等形式,避免歐盟對我國光伏產品的反傾銷立案調查。
2012年7月24日,德國企業Solar World等公司向歐盟委員會提交申訴,要求對中國光伏產品展開反傾銷調查後,我國光伏企業聞訊後迅速反應,於2012年7月26日由光伏發電促進聯盟在北京發布《聯合聲明》,呼籲歐盟慎重考慮對華發起反傾銷調查,同時正式請求中國政府儘快採取積極措施,以維護國內光伏企業的合法權益。
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崇泉11日率中國政府代表團前往德國、法國以及歐盟總部,就中歐光伏產品貿易問題進行磋商。
2012年9月12日至13日,商務部國際貿易談判副代表崇泉率中國政府代表團訪問德國。在德期間,崇泉分別與德經濟部對外經濟政策司總司長布勞納、總理府對外經濟司總司長霍斯特曼、外交部經濟司總司長埃爾布林舉行會談,就歐盟對我光伏產品反傾銷立案調查一事交換意見,闡述中方立場。
歐盟程式
·發布立案公告
·發布日10天內:針對“替代國”的選取抗辯
·發布日15天內: 提交抽樣申請表、市場經濟問卷
·歐委會決定抽樣後37天內:填寫反傾銷調查問卷
·提交市場經濟申請表後一個月內:歐委會官員就市場經濟地位到中國進行核查
·立案後約3個月:歐委會決定是否給予市場經濟地位或分別裁決
·提交問卷後約1個月內:歐委會要求提供補充問卷
·提交調查問卷後:律師查閱非保密性檔案
·取得市場經濟待遇後:歐委會就調查問卷內容進行實地調查
·立案後9個月內:初裁、徵收臨時反傾銷稅
·初裁後一個月內:初裁評議
·初裁前/後:中國生產商/出口商可要求歐委會召開聽證會
·立案後第10個月—第15個月:歐委會審查生產商/出口商書面和口頭意見,做最終裁決披露
·得到終裁後第10天內:終裁前評議
·立案後15個月內:終裁,徵收最終反傾銷稅中國光伏遭歐反傾銷立案:“參照美國”將征高稅率
最新訊息
歐盟貿易委員德古赫特日前與中國商務部部長高虎城一同出席第27屆中歐經貿混委會會議,在歐盟駐華使館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德古赫特向南都記者透露,針對光伏案,中歐雙方經談判已就大的框架原則上達成一致,只剩下如何實施的技術性問題,他希望也很有信心近日就會有結果。而且,他表示,中歐雙方均同意進行投資協定談判,預計將在兩三個月後正式啟動,該投資協定將不僅包括投資保護還包括市場準入內容。
據德國《法蘭克福匯報》9日報導,超過1000家歐洲光伏產品企業要求歐盟委員會放棄對中國太陽能企業徵收懲罰性關稅。它們認為,一旦對中國光伏企業徵收懲罰性關稅,七成以上太陽能模板價格將大幅上升。
實際上,案件在歐盟內部已明顯分為兩派,即下游安裝商的反對派以及光伏生產企業的支持派。專家分析,兩股力量的博弈將左右歐盟委員會的裁決結果。令人擔心的是,幾乎與歐盟同時發起對華光伏雙反調查的美國日前公布的初裁結果對中方大大不利。
事件的緣起是,歐盟委員會分別於2012年9月和11月啟動對歐盟從中國進口的太陽能電池板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涉及中國企業對歐盟出口金額高達210億歐元,被業內人士稱為歐盟歷史上涉案金額最大的“雙反”案件。
上述報導稱,一份發給歐盟貿易委員卡雷爾·德古特的公開信中,得到了歐洲20多個國家的1024名企業高管的聯署。公開信中稱,如果歐委會針對中國太陽能電池板的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最終決定實施懲罰性關稅,這可能對歐洲光伏企業造成巨大的負面作用。
記者了解到,這份公開信的簽名企業代表了歐盟光伏產品消費類企業的行業協會——歐洲平價太陽能聯盟的立場。據悉,該聯盟發言人安德烈埃·邁鮑姆接受媒體採訪時表示,歐盟市場上太陽能光伏產業供應鏈價值的70%在歐洲,上下游供應商創造的產值約400億歐元。
他認為,歐盟委員會一旦決定對中國太陽能廠家實施懲罰性關稅,將對歐盟太陽能行業的發展造成嚴重損害,危及整個太陽能光伏產業鏈。德國太陽能系統供應商IBC太陽能的諾貝特·哈恩也稱,如果實施懲罰性關稅,70%到80%在歐洲生產的太陽能模板價格將大幅上升,利潤和需求將相應下降。“記者獲悉,德國某市場研究公司公布一項調查結果,在英國,超過7%安裝商表示,如果歐委會對華光伏產品徵收懲罰性關稅,他們將不得不關門歇業,而25%的安裝商可能被迫裁員。”
市場諮詢機構Prognos2013年2月公布的一份調查報告顯示,關稅可能造成英國太陽能市場萎縮高達80%,由此帶來的後果就是英國經濟損失34.6億英鎊,並伴隨38600人下崗失業。
歐盟最新裁定
沸沸揚揚的中國輸歐光伏產品事件始於2012年9月,歐盟委員會當時宣布中國光伏產業對歐盟產業造成損害,並啟動對中國出口的所有光伏組件和部件進行反傾銷調查。2013年6月6日是初裁最後期限。
歐盟委員會2013年6月4日決定,將從2013年6月6日到8月6日對產自中國的光伏產品徵收11.8%的臨時反傾銷稅,此後稅率將升至47.6%。
啟動反制措施
據商務部網站訊息,商務部新聞發言人沈丹陽今天就歐盟對中國光伏產品徵收臨時反傾銷稅一事發表談話指出,中方堅決反對歐方徵稅措施,希望歐方進一步拿出誠意,展現靈活性,通過磋商找到雙方都能接受的解決方案。沈丹陽同時表示,中國政府已啟動對歐盟葡萄酒反傾銷和反補貼調查程式。
“打擊中國企業,歐盟的日子也不會好過”,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國際市場研究部副主任白明在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說,一是歐盟將遭受中國的反制;二是中國產品出口受限後,歐洲相關從業人員,比如進口商、售後服務人員、批發零售商等20多萬人將失業;三是中國產品被排擠出歐盟後空出來的市場,歐洲產品也占不了多少,因為中國產品物美價廉,歐洲產品可以物美,但做不到價廉,因為太陽能產品不是歐洲人的必需品,歐債危機期間消費者為省錢也可以不買。
各方評論
德國經濟部長勒斯勒爾4日批評歐盟委員會 (以下簡稱 “歐委會”)宣布對中國太陽能電池板徵收臨時性懲罰關稅,稱“同中國打貿易戰絕無意義”。但歐委會也沒有把話說死,強調還有繼續“磋商”、“找到解決方案”的餘地。不過,資深業內人士擔心,在此次的反傾銷關稅後,歐委會下月還可能宣布反補貼的調查結果,中國光伏企業又將面臨一場新的戰役。
德批歐委會決定“錯誤”
勒斯勒爾當天對德國 《世界報》說:“德國政府已向歐委會明確表示,我們認為採取懲罰性關稅是錯誤的。開展對話而不是進行威脅,從一開始就是正確的方式。 ”
勒斯勒爾說:“我們對與中國發生貿易爭端感到擔憂,這可能會牽涉到德國其他工業領域,因此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避免與中國產生貿易衝突。 ”
德國總理默克爾此前也曾表示,德國將盡一切可能避免歐中雙方陷入貿易戰。
德國外貿協會秘書長格哈特·漢德克當天也對《世界報》說:“我們認為歐委會的決定會產生不良後果,同中國打貿易戰絕無意義。德國作為歐盟對華出口第一大國將受害最重。”他還說,不僅德國太陽能企業會因中國採取對應措施而導致成本上升,使企業生存受到威脅,一些已在中國參與太陽能板生產的德國製造企業也會受損害。
德國聯邦工業協會對歐委會的決定同樣表示遺憾。該協會總務處成員施泰芬·邁爾說:“歐委會應在今年底以前通過談判的方式找到解決辦法”,以便重新恢復公平競爭,阻止雙方採取懲罰性關稅。
“兩個堅決”是中方底線
“李克強總理的講話已表明了中方的態度”,白明說,總理的“中國政府高度關注當前中歐關於光伏產品的貿易爭端”是總概括;之後是兩隻手一邊端敬酒,一邊端罰酒。“敬酒”是“希望雙方通過對話磋商解決貿易爭端,而不是打貿易戰。貿易戰沒有贏家。”“罰酒”是“中方堅決反對貿易保護主義和濫用貿易救濟措施,堅決維護中國的利益。”
白明認為,總理的“兩個堅決”告訴了歐盟中國的底線,如果歐盟一意孤行,中國也沒有再變通的餘地。一旦貿易戰開打,這酒苦到什麼程度誰也不知道了。商務部國際貿易經濟合作研究院亞歐合作研究中心主任李鋼說:“歐盟執意要對中國光伏產品徵收懲罰性關稅,中方會採取相應的反制性措施。下一步,貿易摩擦會不會由光伏產業延伸到其他產業,歐盟對短期的經濟賬過於算計,會不會影響中歐經貿領域的深度合作?”
國務院總理李克強日前應約同歐盟委員會主席巴羅佐通電話時表示,中國政府高度關注當前中歐關於光伏產品的貿易爭端。此案涉及中國重大經濟利益,如果處理不好,不僅會嚴重損害中方利益,也必然會傷及歐方利益,影響中歐合作大局。中方堅決反對貿易保護主義和濫用貿易救濟措施,堅決維護中國的利益。希望雙方通過對話磋商解決貿易爭端,而不是打貿易戰。 貿易戰沒有贏家。
達成和解
歐盟委員會27日宣布中歐已就光伏貿易爭端達成“友好”解決方案。
和解協定的主要內容是,大約90家中國太陽能產品企業(約占歐盟市場60%的份額)承諾,向歐盟出口產品的價格將不低於每瓦56歐分,以避免被歐盟徵收上述臨時性關稅。
該協定適用於歐盟太陽能產品市場至多7千兆瓦的份額;今年歐盟市場總規模預計將達到10至12千兆瓦,這個上限將保持至2015年底。
歐盟批准中歐光伏價格承諾
歐盟委員會近日發布聲明稱,中歐雙方就光伏產品達成的“價格承諾”協定得到了28個成員國的一致支持,歐盟就此正式批准相關的“價格承諾”協定,該協定將於明天起正式實施,有效期至2015年年底。
上周六,歐盟委員會聲明指出,歐盟接受中國太陽能電池出口商提交的“價格承諾”方案,對於那些參與該方案的中國企業免徵臨時反傾銷稅,中歐雙方達成的承諾價格有助於穩定歐洲光伏組件產品市場。據了解,該“價格承諾”協定設定了每年出口歐洲的中國光伏產品限額,超出限額的中國光伏產品還需要交納47.6%的反傾銷稅。另外,中國有超過90家的光伏企業簽訂了該“價格承諾”協定,而沒有參與簽訂的中國光伏企業,將向歐盟繳納高達47.6%的反傾銷稅。
價格承諾是指,中方承諾出口到歐洲的光伏產品不低於某個最低價格,並設定具體時間期限。中方承諾將每年出口到歐洲的組件限定在一定的規模範圍內。而作為交換、歐盟將不對中國光伏產品採取反傾銷措施。
歐盟上周六的聲明中指出,根據歐盟有關法律規定,為了防止人為操控市場價格的行為,中歐雙方都不會公布最低限價和出口年限額的具體數字。不過此前有訊息稱,中歐達成的最終價格承諾安排將光伏產品最低限價設定為每瓦0.56歐元,出口限額為每年7GW。
2018年8月31日,歐盟委員會決定,在對華太陽能板反傾銷和反補貼措施於2018年9月3日到期後,不再延長對華太陽能板雙反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