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Office for Harmonization in the Internal Market (Trade Marks and Designs)。
職責
1. 管理、促進歐盟內部商標和外觀設計的發展。
2. 辦理共同體工業產權註冊相關手續。
3. 維護註冊人權利。
4. 與歐盟成員國法院共同享有對註冊權利的無效判決權。
獨立的公眾機構
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是一個獨立的公眾機構,享有獨立的法律權、行政管理權以及財政權。
該局是依據歐洲共同體法律而成立的,擁有獨立法人地位的歐共體機構。其行為受共同體法律制約。
共同體法院——歐共體初審法院和歐洲法院——負責監督該局所作裁決的合法性。
歐盟內部市場協調局以自己的收入來平衡預算,該收入主要來源於註冊費以及商標續展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