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簡介
權善才,男,640----716年。
人物經歷
唐高宗麟德年間,党項族三萬多人來侵犯州城,城內精壯士兵較少,眾人十分害怕,不知如何是好。崔知溫讓人打開城門以迎賊寇,賊兵恐怕有埋伏,不敢冒然進城。不久權善才將軍率領大軍來救援,大敗党項賊兵。善才準備趁党項人投降之機,把他們全都活埋了,以杜絕後患。崔知溫說:“不進擊已潰逃的軍隊,這是古人善戰的舉動。殺戮到沒有活人留存,那禍害將延及子孫後代。加上這兒溪谷深邃高峻,草木幽深繁茂,萬一發生變故,將後悔莫及!”權善才認為崔知溫的分析很正確,接受了他的意見。善才又想分出五百名投降的人給知溫,知溫說道:“我前面所談論的有關安危的對策,是從公事出發,哪裡能圖謀私利呢!”堅決推辭不接受。党項人被打散的剩餘兵士因此都來投降歸附知溫。
676年(儀鳳元年),有一次,中郎將范懷義率衛隊在昭陵(太宗之墓)值宿警衛(值宿:整天整夜地值班),一個侍衛軍軍士犯了法,時武衛大將軍權善才依法查辦了他。這個軍士感到委屈,就多次請拜見高宗,他先情不自禁地痛哭流淚說權善才等人砍伐了昭陵的柏樹,這是十分不恭敬的事。高宗也情不自禁地悲傷地痛哭不止,命令殺掉權善才。大理丞狄仁傑判權善才的罪,僅僅是免掉了官職。
史書記載
党項三萬餘眾來寇州城,城內勝兵既少,眾大懼,不知所為。知溫(崔知溫,許州鄢陵人。祖樞,司農卿)使開城門延賊,賊恐有伏,不敢進。俄而將軍權善才率兵來救,大破党項之眾。善才因其降,欲盡坑之,以絕後患,知溫曰:“弗逆克奔,古人之善戰。誅無噍類,禍及後昆。又溪谷崢嶸,草木幽蔚,萬一變生,悔之何及!”善才然其計。又欲分降口五百人以與知溫。知溫曰:“向論安危之策,乃公事也,豈圖私利哉!”固辭不受。党項餘眾由是悉來降附。權善才,高宗朝為將軍,中郎將范懷義宿衛昭陵,有飛騎犯法,善才繩之。飛騎因番請見,先涕泣不自勝,言善才等伐陵柏,大不敬。高宗悲泣不自勝,命殺之。大理丞狄仁傑斷善才罪止免官。
聯考試題
(1997年普通高校全國統一考試語文考試曾以此文言記載為題)
中郎將范懷義宿衛昭陵,有飛騎犯法,善才繩之。飛騎因番請見,先涕泣不自勝,言善才等伐陵柏,大不敬。高宗悲泣不自勝,命殺之。大理丞狄仁傑斷善才罪止免官。
高宗大怒,命促刑。仁傑曰:“法是陛下法,臣僅守之。奈何以數株小柏而殺大臣?請不奉詔。”
高宗涕泣曰:“善才斫我文陵上柏,我為子不孝,以至是。知卿好法官,善才等終須死。”
仁傑固諫,侍中張文瓘以笏揮令出,仁傑乃引張釋之高廟、辛毗牽裾之例,曰:“臣聞逆龍鱗,忤人主,自古以為難,臣以為不難。居桀紂時則難,堯舜時則不難。臣今幸逢堯舜,不懼比干之誅。陛下不納臣言,臣瞑目之後,羞見釋之、辛毗之地下。”
高宗曰:“善才情不可容,法雖不死,朕之恨深矣,須法外殺之。”
仁傑曰:“陛下作法,懸諸象魏,徒流及死,具有等差,豈有罪非極刑,特令賜死?法既無恆,萬方何所措手足?陛下必欲變法,請今日為始。”
高宗意乃解,曰:“卿能守法,朕有法官。”命編入史。
譯文:有一次,中郎將范懷義率衛隊在昭陵(太宗之墓)值宿警衛(值宿:整天整夜地值班),一個侍衛軍軍士犯了法,權善才依法查辦了他。這個軍士感到委屈,就多次請拜見高宗,他先情不自禁地痛哭流淚說權善才等人砍伐了昭陵的柏樹,這是十分不恭敬的事。高宗也情不自禁地悲傷地痛哭不止,命令殺掉權善才。大理丞狄仁傑判權善才的罪,僅僅是免掉了官職。
高宗大發脾氣,命令迅速執行死刑。狄仁傑說:“法律是陛下制訂的法律,我只是遵守它。為什麼因為砍伐了幾棵小柏樹而殺掉大臣,請求讓我不接受陛下的命令。”
高宗流著淚說:“善才砍伐了我父親陵墓上的柏樹,我作為兒子是不孝,以至因為這幾棵柏樹要殺掉權善才。我知道你是一個好法官,但善才等人最終必須判死罪。”
狄仁傑堅持諫爭,侍中張文瓘(guàn)揮動笏(大臣上朝用的手板)板叫狄仁傑出去。狄仁傑就舉出張釋之處理高廟一案以及辛毗(pí)處理牽裾(jǖ )(衣服的後襟)一案的案例說:“我聽說觸犯皇上違背帝五,自古以來是件難事。但我認為不難。如果處在桀紂的時代就難,如果處在堯舜的時代就不難。我若有幸遇上了堯舜時代,不怕像比干那樣遭到殺害。陛下不接受我的勸告,我死去之後,在九泉之下見了釋之,還會感到羞愧。”
高宗說:“善才犯法在情理上不可寬容,按法律雖然不能判死罪但我恨得很深啊,必須超越法律的界限把他殺掉。”
狄仁傑說:“陛下制訂法律,把它張貼在宮門口,服勞役流放,直到死刑,都有等級次第,難道有犯罪不能判死刑,但特意命令要他去死吧?法律既然沒有久的宏大定的標準,國家的各個部門憑什麼來支配自己的行動?陛下如果一定要改變法律,請求以今天作為開始。”
高宗的主意這才取消,說:你能遵守法律,我有個認真執法的官。”並命令把狄仁傑的事編入史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