權力的法治規約

提出要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就必須實現政治文明的法治化,通過法治的政治文明是政治文明發展的必由之路。 首次提出了政治文明與法治關係的三個基本命題,充分論證了政治文明法治化的正當性與必要性。 同時,立足作者提出的“公法法治論”,論證了政治文明法治化首先是公法法治。

內容介紹

《權力的法治規約:政治文明法治化研究》圍繞政治的核心——權力問題,將政治文明置於權力的範疇進行考量與審視,提出政治文明即是權力文明,而權力文明的出路在於對權力的法治規約。從政治文明與法治的關係入手,系統研究了政治文明法治化的邏輯起點、戰略目標以及立法文明、行政文明、司法文明、執政文明法治化的基本理論與對策。提出要建設社會主義政治文明,就必須實現政治文明的法治化,通過法治的政治文明是政治文明發展的必由之路。政治文明法治化的關鍵與奧秘在於權力的法治化以及由此衍生的權力與權力之間的內在和諧,權力與權利之間的外在互動。而能理性有效地建構與導引這些關係的當屬公法,公法法治是政治文明法治構建的當務之急。為此,應當理性地構建文明的立法法治、行政法治、司法法治和執政法治制度。
《權力的法治規約:政治文明法治化研究》的突出特色在於:一是理論上的兩大突破。首次提出了政治文明與法治關係的三個基本命題,充分論證了政治文明法治化的正當性與必要性。同時,立足作者提出的“公法法治論”,論證了政治文明法治化首先是公法法治。二是制度上的四大創新。從立法文明、執法文明、司法文明與執政文明的基本要求與實踐中的障礙分析入手,充分吸收國內外法治理論的最新成果,提出了以上述四大具體制度的構建為突破口推進政治文明法治化建設的可行途徑,揭示了立法文明的法治之道、行政文明的法治模式、司法文明的法治構建和執政文明的法治維度,超越了空泛地討論政治文明建設和抽象地討論法治的局限性,使研究更具有戰略針對性與現實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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