櫜鞬的意思
櫜鞬是藏箭和弓的器具。《左傳·僖公二十三年》:“(晉文公)對曰:‘若以君之靈,得反晉國 。晉 楚 治兵,遇於中原,其辟君三舍。若不獲命,其左執鞭弭,右屬櫜鞬,以與君周鏇。’” 楊伯峻 註:“櫜,音高,盛箭矢之器,鞬,音犍,盛弓之物。”可見櫜鞬一詞早就存在。唐代成型的櫜鞬服
唐玄宗開元年間(公元713—741年),《開元禮》中曾有這樣的規定:“金吾左右將軍隨仗入奏平安,合具戎服,被辟邪繡文袍,絳帕櫜鞬”[3]。從中可知, 第一,這種佩帶櫜鞬的服飾是一種“戎服”,即軍人穿的服飾。第二,這種服飾是穿袍佩弓箭戴“絳帕”的。這其中的“袍”上繡有避邪文,是將軍服的特色,姑且不論,要注意的是其中的“絳帕”。按“帕”是頭巾,一般扎在額頭上,在唐代又叫“抹額”,“絳”則是紅色,因此“絳帕”實際就是紅抹額。《新唐書》卷一○八《婁師德傳》說唐高宗時“募猛士討吐蕃,(婁師德)乃自奮,戴紅抹額來應詔”[4]。婁師德當時在洮河,這“戴紅抹額”應是西北當地的服飾。後來還是在西北,“戴紅抹額”與“穿袴奴(這恐怕也是西北地區的服飾)”、“佩器械(包括櫜鞬與刀)”相結合,逐漸形成為下級軍官晉見上級軍官的固定的戎服。開元末,四鎮都知兵馬使高仙芝去見節度使夫蒙靈詧,其裝束就是“去(具?)奴襪帶刀見”[5]。 這其中的“奴”即“袴奴”,“襪”當為“抹”即“抹額”。隨著西北軍的東進,這種形成於西北的戎服就普及到了內地,到唐後期形成為節度使等晉見上級特別是晉見宰相的一種重要戎服或禮服,其中最具標誌性的裝束是頭戴“抹額”。唐代康駢的《劇談錄·裴度》就有:“ 樂和 李僕射 方為 華州 刺史,戎服櫜鞬迎於道左。”
韓愈的描述
將這一戎服描述最清楚的是韓愈。他在《送幽州李端公序》中說李藩作為德宗告哀使前往幽州,幽州節度使劉濟“紅帓首,靴袴,握刀左,右雜佩,弓韔服,矢插房,俯立迎道左”[6]。劉濟的這身裝束,是典型的戎服即櫜鞬服。請看,他頭戴紅抹額,下身穿袴奴,腳登靴。左手握刀,右邊佩櫜(即插矢之房)鞬(即韔弓之服)。由於這套櫜鞬服是下級晉見上級、特別是節度使晉見宰相的禮服,所以李藩不敢當此重禮,“禮辭曰:公,天子之宰,禮不可如是”。等到使府後,劉濟依然身著櫜鞬服,李藩“又曰:公,三公,不可以將服承命”。劉濟當時是檢校司徒,位屬三公,可見櫜鞬服只是節度使的禮服,而不是三公的禮服。從中我們還可知道,這身戎服又可以稱為“將服”。正史的闡述
節度使以櫜鞬服這一戎服見朝廷使臣,具有將自己的身份降低為武將,從而敬重朝廷的意義。節度使以櫜鞬服見宰相,也具有這種意義。前述李愬以櫜鞬服見裴度,“度將避之,愬曰:此方不識上下等威之分久矣,請公因以示之”。於是裴“度以宰相禮受愬迎謁,眾皆聳觀”。這件事在《舊唐書》卷一七○《裴度傳》中又記作:“李愬具櫜鞬以軍禮迎度,拜之路左”[7]。這就是說,節度使服“櫜鞬”這一戎服,從節度使方面來說,屬於“軍禮”範疇,而在宰相方面則屬於“宰相禮”。穿上“櫜鞬”戎服,就意味著對宰相的尊敬。《舊唐書》卷一六五《柳公綽傳》記他為山南東道節度使,“牛僧孺罷相鎮江夏,公綽具戎容,於郵舍候之。軍吏自以漢上地高於鄂,禮太過。公綽曰:‘奇章才離台席,方鎮重宰相,是尊朝廷也。’竟以戎容見”[8]。柳公綽所具的“戎容”應該也是節度使的軍禮服“櫜鞬服”。《資治通鑑》即將此事記作:“牛僧孺過襄陽,山南東道節度使柳公綽服櫜鞬候於館舍”[9]。連見下台的宰相都用此軍禮,可見柳公綽敬朝廷的一番苦心了。演變的過程
就這樣,源於西北可能還有胡族因素的這一戎服,到唐後期演變成了堂堂正正的中原禮儀,成了藩帥尊宰相進而尊朝廷的軍禮用服。這是胡化服飾隨軍人隨戰爭發展成為軍事禮儀的一個顯例。甚至後來,這一“軍禮”更發展成為節度使得官後向尚書省辭謝時的“國禮”。這樣一來,它就要受到一些人的反對了。唐文宗大和九年(公元835年),令狐楚上奏說:“諸道新授方鎮節度使等,具帑抹,帶器仗,就尚書省參辭。伏以軍國異容,古今定製,若不由舊,斯為改常。未聞省閣之門,忽內弓刀之器……伏乞速令停罷,如須參謝,即具公服”[10]。這裡的“帑”實即袴奴,“抹”即抹額,從“弓刀之器”看,“器仗”就是刀和櫜鞬。因此,令狐楚所說節度使所穿服飾,與開元時高仙芝所穿者,以及元和時劉濟所穿者都是一脈相承的,都是所謂的“櫜鞬服”即戎服。從“軍國異容”可知,“櫜鞬服”屬“軍”服“軍”禮,不應該與“國”服“國”禮混同。令狐楚的建議被文宗接受了。從此,節度使在朝廷機構內不再穿櫜鞬服。但是我們看到,在各藩鎮,由於節度使所具有的軍事長官性質,櫜鞬服依然是節度使晉見上司的禮服。唐武宗會昌三年(公元843年),李回“奉使河朔,魏博何弘敬、鎮冀王元奎皆具櫜鞬郊迎”[11]。不論實際情況如何,以櫜鞬服郊迎天子使臣,總算是在形式上表示了對朝廷的尊重。這與劉濟尊使臣進而尊朝廷、以及李愬尊宰相進而尊朝廷、柳公綽尊下台宰相進而尊朝廷都是一樣的。總之,我們說,櫜鞬服的一個重要作用就是作為節度使的軍禮服,用來拜見宰相或天子使臣,以表示對他們進而表示對朝廷的尊敬。
櫜鞬服的用途
但是櫜鞬服又不僅僅是節度使見宰相和使臣的禮服。前面說過,下級武官見上級,比如兵馬使見節度使,也穿櫜鞬服。此外從史籍中我們看到,小府節度使見大府節度使,甚至刺史見觀察使,都應該以此戎服見,否則就是不禮貌。例如嶺南有五府,其中嶺南節度使是大府,其他邕管、容管、桂管、鎮南四府是小府。“大府帥或道過其府(指經過四小府--筆者注),府帥必戎服,左握刀,右屬弓矢,帕首袴靴迎郊”[12]。這裡的“帕首”即抹額,“右屬弓矢”即右邊佩帶櫜鞬, 因此四小府帥所著“戎服”與前述劉濟所穿“將服”是一樣的,都是櫜鞬服。小府節度使身穿櫜鞬服,就表示了對大府節度使的尊敬,這恐怕也是禮儀制度規定了的服飾。歷史記載
此外最可注意的是刺史見觀察使也要穿此戎服。唐德宗時,齊映為江西觀察使,“過吉州,(吉州刺史令狐)峘自以前輩,懷怏怏,不以刺史禮見。入謁,從容步進,不襪首屬戎器。映以為憾”[13]。這裡的“襪首”是抹額,“屬戎器”指佩帶刀和弓矢,因此令狐峘應該穿的也是櫜鞬服。但是令狐峘沒有穿這一戎服,於是得罪了齊映。關於這件事,《舊唐書》卷一四九《令狐峘傳》記作:(令狐峘)授吉州刺史。齊映廉察江西,行部過吉州。故事,刺史始見觀察使,皆戎服趨庭致禮。映雖嘗為宰相,然驟達後進,峘自恃前輩,有以過映,不欲以戎服謁。入告其妻韋氏,恥抹首趨庭。謂峘曰:“卿自視何如人,白頭走小生前,卿如不以此禮見映,雖黜死,我亦無恨。” 峘曰:“諾”,即以客禮謁之。映雖不言,深以為憾。映至州,奏峘糾前政過失,鞫之無狀,不宜按部臨人,貶衢州別駕[14]。
從這段記載可知:第一,刺史首次謁見觀察使要穿戎服,這已經形成了“故事”即制度。按照前面的記載,這一“戎服趨庭致禮”屬於“刺史禮”。第二,穿這種“抹首”即頭上戴有抹額的戎服即櫜鞬服,讓儒者出身的人[15]很覺恥辱,即使“黜死”也不願穿。第三,與“刺史禮”相對的是“客禮”,用“客禮”就使雙方處於一種平等的地位。但是這樣就會招致觀察使的不滿,結果令狐峘果真遭到了貶職的處分。由此也可知刺史禮中“櫜鞬服”的重要。
那么,刺史的禮服中為什麼會有作為戎服的“櫜鞬服”呢?唐憲宗元和九年(公元793年),柳公綽為鄂州刺史、鄂岳觀察使,將領兵討吳元濟,屬下安州刺史“李聽以廉使之禮事之。(柳)公綽謂之曰:公所以屬鞬負弩者,豈非為兵事耶?若去戎容,被公服,兩郡守耳,何所統攝乎?”[16]我們知道,觀察使本來不帶兵。刺史穿戎服去見觀察使, 除了表示對他的尊敬外,還意味著願意從軍事上接受觀察使的指揮。於是柳公綽就任命李聽為鄂岳都知兵馬使、中軍先鋒、行營兵馬都虞侯,“選卒六千屬聽”。這裡,柳公綽“若去戎容,被公服,兩郡守耳,何所統攝乎”的一段話,十分明確地指出了戎服與公服所具有的區別,即刺史若穿公服,觀察使便無法在軍事上領導他;而刺史若穿戎服,觀察使就可以從軍事上指揮他[17]。戎服即櫜鞬服在這裡就不僅屬於“廉使之禮”範疇,而且使刺史具有了軍事長官的色彩。這樣一種刺史穿戎服的禮節(據前引齊映事,它又可歸入“刺史禮”)可能是唐代特有的,說明在唐代地方禮儀(包括“廉使之禮”或“刺史禮”)中,軍禮是一項重要禮節,軍服(戎服)是一種重要禮服,同時也說明唐代刺史的職權中具有濃郁的軍事性格。也許入宋以後,就不會有這樣的禮節了。
綜上所述,我們知道櫜鞬服在唐代是一種戎服,是刺史謁見觀察使、兵馬使謁見節度使、低級節度使謁見高級節度使,以及節度使謁見宰相或朝廷使臣時穿的禮服。穿上它,不僅表示對上級對宰相對朝廷的尊敬,同時也表示願意從軍事上接受指揮。櫜鞬服基本屬於地方禮儀中的軍禮,同時依對象不同,又分別屬於“刺史禮”、“廉使之禮”和“宰相禮”等範疇。
櫜鞬服裝束
櫜鞬服的裝束應該是頭戴抹額(這抹額常是紅色的)、身穿袍、下身穿袴奴、腳登靴,左手握刀,右邊佩帶箭房弓袋。這樣一種服飾在唐代的圖像資料中有沒有呢?目前我們還沒有看到完全符合這些裝束的圖像資料,但有一件十分相似,即章懷太子李賢墓壁畫中的“儀衛圖”。從圖中看,這些儀衛者頭戴紅抹額、身穿袍、腳登靴、左手握刀、右邊佩納箭的櫜,這些都與“櫜鞬服”相同。不同的是他們的“鞬”即收弓的袋也放在左邊,另外是否穿袴奴也看不清楚[18]。這二點與上述“櫜鞬服”稍異。李賢死於武則天文明元年(公元684年),遷葬於中宗神龍二年(公元706年),或許那時櫜鞬服尚未固定化,也還沒有形成為一種禮服,所以這時是穿在儀衛者的身上。不過由這幅圖,我們還是能大致獲得有關櫜鞬服的感性知識的。此後,隨著櫜鞬服作為戎服固定為禮服後,可能服飾的組成有些細微變化,例如將“鞬”放在右邊,以及在袍上繡上花紋等等。此外從前引韓愈文還可知這種櫜鞬服又被稱為“將服”。或許真如前引《開元禮》所云,金吾將軍之類的將軍們也曾以它作為禮服?過去在史籍中常見有皇帝賜給刺史“大將衣”的記載,例如有虔州刺史謝賜“大將衣兩副”[19]、黔州刺史謝賜“大將衣兩副”[20]等。當時不知為何要賜給刺史戎服,現在則似乎可以作一種推測,即這些大將衣實際就是將服就是戎服就是櫜鞬服。刺史備有這樣一種服飾,實際就是備有了一套禮服。作為軍禮用服飾,它主要用於參見觀察使節度使或宰相朝廷使臣等場合,表示對他們的尊敬同時也表示自己具有領兵權。這樣,通過對櫜鞬服的研究,我們不僅了解了唐代刺史、節度使的一種禮服一種禮節,而且從服飾和禮儀的角度明白了唐代刺史所具有的軍事長官色彩。這也算是研究服飾制度的一個額外收穫吧。
唐以後的櫜鞬服
《慶環寧原達魯花赤征西都督大元帥劉公墓誌碑》中有:“上奇之,遂錫爵,許季玉蒲察氏配公。鏇歸,命佩櫜鞬為偉侍衛。”可見蒙元時期還有這種服飾的存在。清 王士正 《秦中凱歌》之四:“大將櫜鞬迎道左,萬人鼓吹入 平涼 。”這是詩人文學之筆,但是滿清早期尚武之風頗濃,櫜鞬服應該也是軍中禮服。
姚雪垠 《李自成》第一卷第十六章:“ 獻忠 走進屋去,按照謁見長官的隆重禮儀的規定,換上全副盔甲,背上櫜鞬,掛上寶刀,氣宇軒昂地大踏步走了出來。”這裡是現代作家對明朝一個瞬間的想像性描寫。但是姚雪垠作為對明史極有研究的作家,也應該也是有寫作依據的。可見櫜鞬服是隆重禮儀的必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