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醫驗訖章:經檢驗合格,認為品質良好,適於食用的生豬肉,蓋以圓形、直徑5">5厘米,正中橫排;獸醫驗訖;四字,並標有年、月、日和畜別的印章。 高溫章:經檢疫部門認定,必須按規定的溫度和時間處理,才能出售的肉品,蓋以4">5厘米的等邊三角形,內有;高溫;二字的印章。蓋有這種印章的生豬肉不能直接上市出售。 食用油章:經檢疫部門認定,不能直接出售或食用,必須儘快煉成食用油的生豬肉,蓋以長4">5CM、寬2CM、中間有;食用油;三字的印章。 工業油章:經檢疫部門認定,不能直接出售或食用,只能煉作工業用油的生豬肉,蓋以長8厘米、寬3厘米橢圓形、中間有;工業油;三字的印章。 銷毀章:經檢疫部門認定,禁止出售和食用的生豬肉,蓋以;型對角線,線長6厘米,內有&;銷毀;二字的印章。
相關詞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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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物檢疫管理辦法
《動物檢疫管理辦法》是一部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業部於發布2010年1月21日發布,於2010年3月1日實施的部門法規。
基本信息 內容 -
進出境肉類產品檢驗檢疫管理辦法
《進出境肉類產品檢驗檢疫管理辦法》,2002年7月1日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現予公布,自2002年10月1日起施行。
進出境肉類產品檢驗檢疫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進境檢驗檢疫 -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手冊
《出入境檢驗檢疫報檢員手冊》是2006年6月1日企業管理出版的圖書,作者是周臣。
簡介 目錄 -
動物檢疫合格證明
動物衛生監督機構指派官方獸醫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動物防疫法》和《動物檢疫管理辦法》的規定對動物、動物產品實施檢疫,出具檢疫證明,加施檢疫標誌。
介紹 農業部通知 -
哈爾濱市生豬飼養屠宰檢疫銷售管理條例
第二十條 第三十條 第四十條
第一章 總則 第二章 飼養管理 第三章 屠宰管理 第四章 檢疫管理 第五章 銷售管理 -
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
進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監督管理辦法共七個章節,分別為總則、進口化妝品檢驗檢疫、出口化妝品檢驗檢疫、非貿易性化妝品檢疫、監督管理、法律責任和附則。
第一章 總 則 第五章 監督管理 -
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政處罰程式規定
《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政處罰程式規定》於2005年12月31日由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局務會議審議通過,自2006年4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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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政處罰辦法
第六條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對當事人的同一違法行為,不得給予兩次以上罰款的行政處罰。 第八條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政處罰案件,由違法行為發生地的出入境檢驗檢疫機關...
出入境檢驗檢疫行政處罰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管 轄 第三章 立案和調查 -
進出境郵寄物檢疫管理辦法
第六條依法應實施檢疫的進出境郵寄物,未經檢驗檢疫機構檢疫,不得運遞。 第十一條郵寄物進境後,由檢驗檢疫機構實施現場檢疫。 第二十條出境郵寄物經檢驗檢疫機...
進出境郵寄物檢疫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二章 檢疫審批 第三章 進出境檢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