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基層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機關基層黨組織的主要職責

機關黨組織職責的規定,既遵循了黨章第31條對黨的基層組織的基本任務的規定,又充分體現了機關的特點。《條例》關於機關黨組織“支持和協助行政負責人完成本單位所擔負的任務”的規定,關於“對黨員進行監督,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的規定,充分體現了機關黨組織的協助監督作用。關於“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係,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的規定,又充分考慮了機關黨的工作的現實情況。

基本信息

機關基層黨組織的主要職責:(1)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宣傳和執行黨中央、上級組織和本組織的決議,充分發揮黨組織的戰鬥堡壘作用和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團結、組織黨內外的幹部和民眾,支持和協助本單位負責人完成工作任務。(2)組織黨員深入學習馬克思列寧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三個代表”重要思想以及科學發展觀,學習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學習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學習國家法律法規,學習黨的歷史,同時廣泛學習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所需要的經濟、政治、文化、科技等各方面知識,建設學習型黨組織。(3)對黨員進行教育、管理和服務,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的權利不受侵犯。(4)對黨員進行監督,督促黨員幹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員嚴格遵守國法政紀,加強黨風廉政建設,嚴格執行黨的紀律,堅決同腐敗現象作鬥爭。(5)做好機關工作人員的思想政治工作,了解和反映民眾的意見,維護民眾的正當權益,幫助民眾解決實際困難,推進機關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與和諧機關建設。(6)對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進行教育、培養和考察,做好發展黨員工作。(7)協助黨組(黨委)管理機關基層黨組織和民眾組織的幹部;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機關行政領導幹部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對機關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8)領導機關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民眾組織,支持這些組織依照各自的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9)按照黨組織的隸屬關係,領導直屬單位黨的工作。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