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概念釋義
指為了追求一個商業機會而從事創業的創業的活動。GEM(全球創業觀察)在2001年的報告中第一次提出了生存型創業和機會型創業的概念,是依據創業動機對創業所作的一種分類。
機會型創業和生存型創業不是創業者的主觀選擇結果,而是由創業者面臨的環境和能力決定的。創業環境總的講是個巨觀因素,需要社會有意識和有計畫地改善;而創業能力特別是開創新市場的能力可以通過教育來提高。當然,創業能力中所包含的創業意識一定程度上說也是一種天賦,既有自主選擇的一面,也有被迫選擇的可能。
二、機會型創業與生存型創業的區別
1、創業者的個人特徵創業者個人特徵是影響創業動機的主要因素,對機會型創業與生存型創業的區分起顯著影響。一般來說,年齡在25到44歲之間的人更有可能進行機會型創業,而年齡在45到54歲的創業者,生存型創業的比例明顯高於機會型創業。另外,學歷高低與機會型創業比重正相關,與生存型創業比重負相關。
2、創業投資回報預期創業投資回報與創業風險成正比。對於失敗的恐懼,生存型創業者比機會型創業者高兩倍,因此生存型創業者比機會型創業者期望較低的風險,機會型創業者往往期望較高的風險和投資回報。
3、創業壁壘生存型創業者更多地受到創業資金的限制,同時,由於本身受教育程度較低、人力資源相對缺乏,更多地主動迴避技術壁壘較高的行業。而機會型創業者擁有更多的創業資金,更關注新的市場機會,選擇的行業無論是從資金壁壘還是技術壁壘上,都遠遠高於生存型創業者。
4、創業資金來源機會型創業者能比生存型創業者獲得更多的貸款資金和政府支持。生存型創業者的資金主要來源個人和家庭自籌。
三、機會型創業的意義
相比生存型創業,機會型創業不僅能解決自己的就業問題,而且能解決更多人的就業問題。另外,機會型創業著眼於新的市場機會,擁有更高的技術含量,有可能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從而改善經濟結構。無論是從緩解就業壓力還是改善經濟結構的目的出發,政府和社會都應該更加關注機會型創業,大力倡導機會型創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