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庫簡介
橋墩水庫第初次興建於1958年8月。垮塌於1960年8月,後重建於1969年,1973年12月竣工。
興建歷程
1956年1月,平陽縣人民委員會通過《關於興修南港水利的決議》橋墩建水庫居南港水利的“治本”目標,應屬遠期目標。
1957年5月,由電力工業部上海水力發電設計院,省水利廳勘測設計院聯合組成的普查隊,完成了《鰲江流域普查報告》,由於上游多峽谷,而下游南港片區過於平坦,故雨水不易調節,每逢汛期暴雨,洪水直瀉江西平原,常患水災。而江南垟因河道長而源流短,水資源又比較缺乏,一遇旱天,便川源枯竭,常患旱災。下游可謂旱澇不止。
1957年9月24日,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今冬明春大規模地興建農田水利和積肥運動的決定》,縣區鄉各級領導大搞民眾性的治水運動,觀美等一批水庫先後動工,橋墩建水庫提前擺上議事日程。
1958年2月,時任省水利廳副廳長 吳又新率有關部門負責人和工程技術人員到橋墩現場踏勘,提出可以在水遊興建水庫,以防洪灌溉為主、結合發電的建議。溫州地委、平陽縣委決定建設橫陽支江上游水庫,壩址設在橋墩鎮大玉沙,人稱橋墩水庫。上報浙江省委批准,得到同意。
1958年2月,平陽縣人民委員會編制《平陽縣橋墩門水庫初步設計及南港規劃》。同年8月上旬,平陽縣南港水利工程指揮部成立,縣委副書記陳常修指揮。
1958年9月,橋墩水庫工程正式動工。
由於時值“大躍進”時期,工程指揮部提出“土法上馬,就地取材;依靠民眾,自力更生”的口號,先從水庫灌溉受益地區橋墩、靈溪、麻步調度民工3500人,自帶口糧、自帶工具、自帶被鋪進駐工地,參加水庫建設。實行組織軍事化、行動戰鬥化、生活集體化的管理制度。
1959年10日,工程進入大施工階段,提出“高速度、高工效、高質量和超定額、超規劃”口號,開展勞動競賽和技術革新。全縣民工凋度也增加到1.4萬人;出現寒冬臘月赤搏勞動和跑步拉車等勞動場面,也出現了少數頭腦比較清醒的幹部說了真話,被作為白旗“拔掉”的情況。
1959年12月27日 《浙南大眾》更是發表了題為《學橋墩(水庫),趕橋墩,超橋墩》的社論。
1960年1月10日和16日,縣長 盧聲亮和溫州地區專員 邱華清公別給橋墩頒發“嘉獎令”。幹部中的熱情再次被直鼓起,而出現了個別民工夜間坐“紅車”(暗車)離開工地,赴福建打工。
隱患
1960年3月6日,涸水期即將過去,春汛和颱風期即將來臨,平陽縣委作出《關於橋墩水庫提前堵口,提前受益,提前發電》的決定。
3月9日工程黨委將縣決定上報審批。其計畫要點是:3月20日開始堵口,要求堵口前將大壩填高至47米高程以上,壩頂寬50米。而實際情況是,大壩西、中段最高處為41米,東段縮口處僅36米,而且壩體相當單薄,頂寬只有15米左右,防洪設施未建泄洪道,但無人敢提不同意見。
3月27日,溫州地委發電報通知同意提前堵口的決定。當日,水庫工地舉行大壩堵口合龍儀式,即開始堵口。1500名堵口突擊隊員肩挑車位,在兩天多的時間內,填上土方8600立方米,合龍壩口底部心牆。但30日開始下雨,31日清晨突然出現暴雨,庫區1.5小時降雨34毫米。上游圍牆底部漏水,洪水將心牆沖開一條5尺多寬的缺口,沖走新填土5000多立方米。
4月下旬,水電部在南昌召開南方七省防汛會議。獲悉橋墩水庫於汛期進行大壩堵口,急電平陽縣委派員匯報橋墩水庫工程情況。會議聽取了橋墩水庫工程副總指揮陳超的匯報,水電部領導指示:橋墩水庫工程存在著較大的危險性,當地黨委務必引起高度重視。
5月上旬,繼南昌會議指示後,水利部副廳長張含英又親臨水庫工地,指出大壩度汛有危險。至此,地委、縣委研究決定:集中主要人力、物力,搶建大壩工程;充實加強領導力量,增調民工至22000人,日夜三班倒開工,要求在5月15日前。將大壩填高52米高程。
6月10日,水庫經受第一次颱風襲擊,降雨量236毫米,庫內水位達21米,大壩堵口段填高到23米。當時地委負責同志支持研究決定,將大壩搶高到36烽,溢洪道挖深到32米。7月20日,大壩增高到35米,堵口處增高到34.5米。
8月1日,又遭第二次颱風,降雨量345毫米,庫內水位達到28.84米。5日,庫內水位下降到18米,大壩東段迎水坡發生塌坡。壩頂裂縫30米長,這段大壩下陷至32.4米。當時立即研究搶險措施,一方面突擊開挖溢洪道,一方面在迎水坡拋石基面,背水坡搶高平台,在裂縫處蓋上三層油布,防止雨水侵入。
崩壩事件
8月8日,第三次颱風在福建省漳浦縣登入。9月13時,突然出現暴雨。當時,又改變施工計畫,突擊進行大壩加高,同時組織下游民眾向安全轉移。10日凌晨1時,壩身已達35米,低段為34.5米,但庫內水位已達32.6米。此時,除發出第一次警報,通知下游居民和民工全部撤退,又組織指揮部成員帶領的黨團骨幹成員組成搶險繼續進行搶險。由於連續出現三個暴雨中心,最大降雨量一時達80.6毫米,使水位不斷猛漲。10日4時,水位已達34米,搶險隊撤退,4時15分,水位突破40米,洪水滿壩,大壩被沖毀。
隨著大壩的增高,水位也不斷在上漲,到10日凌晨1時,大壩高度增至52.5米,其水位也跟著增至48.6米。眼看保壩無望,指揮部正式下達了撤退命令。頓時,民兵連用機槍對空鳴射,緊催下游居民和民工全線撤退。可是指揮部領導成員還留在大壩工地上,帶領由黨團員骨幹組成的搶險隊,決心和暴風雨作最後一搏。
4時,水位逼近壩頂,指揮部不得不再次發出水庫險情緊急警報,命令壩上所有搶險人員火速撤離現場。時針指向4時15分,在朦朧的晨光中,大家看著洪水漫壩而出,突然間,傳來“轟隆”一聲,水庫大壩塌了,洪水像一條發怒的巨龍咆哮著向下游撲去,真是驚心動魄。
橋墩水庫垮壩後,庫內約4000萬立方水從海拔500米處傾瀉而下,席捲南港平原,波及江南、小南平原,範圍之廣,威力之大史無前例。一座建於清同治年間的大石橋被洪水沖得無影無蹤,104國道線新建的鋼筋水泥公路大橋也被沖得七零八落;浙閩交通咽喉處的百年古鎮———橋墩,原有居民上萬,商鋪數百間,頃刻夷為沙灘,不留一間房屋、一處古蹟,到處漂浮著牲畜屍體,慘不忍睹。
橋墩鎮的整體受災程度是毀滅性的,原三十六街、三十七街、三十八街及大龍鄉、黃檀鄉、平水鄉,平地上房屋蕩然無存,良田成一片沙礫。整個橋墩只剩現橋墩車站旁的兩棵百年重陽木。其餘一切建築被夷為平地。
受災情況
水庫出險了。雖然早在進入汛期之後,當地政府就對抗台搶險工作進行具體部署,對可能出現的險情採取了一系列應急措施。但人在大自然的面前,畢竟十分渺小,無法抗拒大自然的災害。
至於死亡人數,民間說法很多,有說三四千的,也有說至少死了五百人的,而且死的大部分是現場施工的民工。
據災後官方調查統計:橋墩、靈溪、麻步3個公社(區)、25個大隊(鄉鎮),205個生產隊(村)1458個小隊被洪水淹沒,共淹死299人,沖失和損壞房屋分別為11062間和5183間,受災民眾3.26萬戶、13.27萬人,受淹耕地13.59萬畝,因災減產糧食2億多斤,沖走國家和集體糧食201.89萬斤,水庫工地物資、器材損失141.79萬元。
水庫跨壩驚動了國務院和華東局,時任浙江省副省長任一力和中共溫州地委領導張一樵,在出事當日火速趕赴橋墩現場指揮救災,南京軍區速派飛機向災區空投乾糧和救災物資。8月13日,省委又調用飛機向麻步、蕭江、橋墩、大龍等地再次空投救災物資168袋,急救藥品151袋。
溫州地委立即緊急動員當時所轄的16個縣向橋墩調運救災物品,溫州軍分區及駐溫部隊紛紛派出救災搶險隊、醫療隊趕赴災區……周邊的福建省福安地委也聞風而動,伸出友誼之手,不僅派出搶險救援人員,還運來了大米、麵包、餅乾、舊衣服等救災物資。海軍派軍艦在鰲江口尋救被洪水沖流的民眾,人武部組織民兵放哨,維持社會治安。又緊急急運來七八卡車煮好的飯及鍋碗等物資。
災後處理
針對具體受災情況,做了以下幾方面處理:
1. 撫恤:對死者,按規定,民工發給一具棺材、一套衣服,並發放撫恤金120元。其他死者,基本由親屬自理。
2.吃:除應急空降部分乾糧外,居民和農民隨後恢復食堂,糧食由上級統調。農村成人每人每月定量8兩番薯絲,小孩按年歲逐減,以大隊為單位恢復食堂。三個月後糧食無來源,逐減為6兩、4兩。到第五個月,食堂糧繼,炊滅關門。
3.住:受災初期,災民自行尋找住在山上的親戚月友家寄居。後政府成立橋墩新村建設委員會。1961年,市政府由泰順縣、仙居縣抽調民工數千人,撥款193萬元,旨在建造土夯房(土木結構)安置3365間,每間為15-21平方米,按家庭人口分配,以人口床鋪需求為準,決定每戶間數。後又建成結構和磚木結構房屋260幢,計561000平方米,作為商業與居民住房。
4.艱難情況:災後,平原地區溪水橫流,淤泥齊腰,一片荒蕪;山邊山坡坍塌,道路不通,通訊斷絕。災民各自出逃,身無一物,避難於寺廟、廳堂、屋檐、牛棚、灰棚中,破板為床,破衣為被,不知到何處找人找食,心中充滿陰霾和惘然。但善良的人們,對山岙內堆積的許多漂流來的木材、家具、雜物,撈起來後無人私自去走一件。放在蘆葦、油毛氈搭起來的外地運來的救災物資,晚上無人看管,人們也不會去碰它。飛機投放的少量餅乾,領導說是給吃乳的嬰兒吃的,沒有一個人動它一塊,全部分配到有嬰兒的家長手中。為分散居住災民送飯的民兵,自己餓著肚皮,把飯送走。正逢國家困難時期,外地民眾也心有餘而力不足,受災五六個月後,政府再也無糧可調配供應。災民們為了生存,只好自己挖野菜、瓜菜來充飢。再者,從麗水、金華等地調來的蕉芋渣乾及番薯藤乾之類食品,磨成粉糊成湯喝後,許多多患了胃病、浮腫病,但人們還是掙扎著活了下來。
重建
“文化大革命”開始後,1967年1月在以陳邦林為代表的“橋墩水庫慘北上控訴團”,向上級呼籲:造成慘案的責任一定要追究,政治上不良影響一定要挽回,水庫一定要修復,災區的工農業生產一定要恢復和發展!
從溫州到杭州,後到北京。
1967年3月29日,水電部頒發了《一九六〇年橋墩水庫問題》檔案,對橋墩水庫及災區遺留提出了基本處理意見。4月,浙江省軍管會研究決定復建橋墩水庫。
1969年9月,成立平陽縣橋墩水庫工程革命委員會,主任阮萬鈞,復建工程開始。
1973後12月竣工,歷時4年,由於“文化大革命”的干擾,復建的水庫仍是“病險水庫”。
至於災民困苦生活,因正處在“文化大革命”中,上級補助化肥300噸,解決生產問題,又補助一筆資金,建造30間民房即為緩解災民住房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