樺川縣林業局

基本信息

機構職責

一是貫徹、執行國家、省、市政府及省、市林業部門關於林業發展建設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研究擬定全縣林業發展戰略和中、長期規劃、計畫,並組織實施,研究制定全縣林業生產、生態環境建設的方針、政策,指導林業經濟體制改革工作。二是組織開展全縣植樹造林、國土綠化工作及各類林地基地、工程項目的建設;指導全縣國有林場(苗圃)及基層林業站的建設和管理。三是組織、指導、監督全縣森林資源管理;監督全縣木材憑證採伐、運輸、經營等林政管理工作;制止亂砍濫伐,制止和查處非法侵占林地事件等林政案件;組織指導全縣森林資源調查、規劃、設計、動態監測及管理工作;組織制定、調整和監督執行國家批准的年度森林採伐限額;協調有關部門做好森林資源保護、管理工作。四是組織指導全縣陸生、野生動、植物的資源保護,合理開發利用及管理工作;組織全縣野生動物、植物調查、監測;依據《野生動物保護法》查處亂捕濫獵、違法倒賣野生動物等案件;指導森林和陸生動植物濕地類型自然保護區建設與管理,監督管理全縣濕地保護工作。五是組織協調、檢查全縣森林防火工作,對全縣森林防火業務進行指導、監督、協調,查處重大森林火災案件。六是指導全縣林業執法工作和專業隊伍建設,協調、監督和查處破壞森林資源和野生動物資源的重大案件。七是指導監督全縣森林病蟲鼠害防治和森林植物檢疫工作;負責簽發出省和省內森林植物調運檢疫證書。八是主管全縣林木種苗工作,負責林木種子計畫,生產和質量管理是林木種子行政執法機關,依法查處有關林木種子的行政案件;負責對天然、人工母樹林撫育(衛生)伐設計的審核和檢查驗收。九是負責全縣森林撫育採伐工作,檢查監督採伐限額的執行情況,審核木材生產、銷售、運輸計畫。十是指導林業新技術、新成果的開發、推廣套用,組織申報重大科研項目;指導監督全縣天然林資源保護工程、封山育林、更新造林工作;監督檢查林業安全生產工作。十一是指導全縣林業系統財務工作,負責專項資金審核、上報、籌集和管理,監督全縣林業基金的使用。十二是指導全縣林業行業的精神文明建設和林區隊伍建設;指導全縣林區宣傳教育人才培訓工作。十三是承辦局機關和局直屬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勞資工作。十四是完成縣委縣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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