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準比較法

標準比較法是吸光光度法的套用中單一組分的測定其中一種。

概況

將濃度相近的標準溶液c(s)和試液c(x),在相同條件下顯色、定容,分別測其吸光度A(s)和A(x),由朗伯比爾定律得

A(s)=εbc(s)

A(x)=εbc(x)

兩次比較可以求出待測試液的含量:

c(x)=A(x)*c(s)/A(s)

即求出待測試液的含量

作用

它是對影響行政效率的各要素分別作出評定,對評定結果予以綜合來測量行政效率的方法。一般分為兩步:第一步是對影響行政效率的各要素進行測量評價,第二步是進行加權綜合評價,將評價結果作為衡量行政效率高低的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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