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者天地之和

樂者天地之和是《樂記》用語。《樂記·樂禮》:“地氣上齊,天氣下降,陰陽相摩,天地相盪,鼓之以雷霆,奮之以風雨,動之以四時,暖之以日月,而百化興焉,如此,則樂者天地之和也。”認為音樂源於並反映“天地之和”,天地萬物“流而不息,契約而化,而樂興焉”(同上)。禮樂的製作必須依循天地的法則,“大樂與天地同和”(《樂記·樂論》)。又認為禮樂的作用也在於達到“天地之和”。

《樂記·樂情》:“是放大人舉禮樂,則天地將為昭焉。天地訴合,陰陽相得,煦嫗覆育萬物,然後草木茂,區萌達,羽翼奮,角骼生,蟄蟲昭蘇。”將禮樂的社會作用從“和民性”、“和上下”擴大到“和”天地、造化育,反映出它受到戰國末期興起的“天人感應”論與陰陽五行說的影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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