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指導思想以《國務院關於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決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綱要(試行)》為指導,全面貫徹實施國家教育部《關於開展基礎教育新課程師資培訓工作的意見》、《浙江省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省級實驗區師資通識培訓實施方案》、《溫州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通識培訓實施方案》,以更新教育觀念,全面提高全體中國小教師的教育教學能力和教育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為主要目標,大力推進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為全面實施素質教育服務。
二、 培訓目標通過培訓,使全體中國小教師了解和明確基礎教育課程改革的背景、指導思想、目標和新課程的基本特點,更新教育觀念,改進教育方法和教學手段,擴大知識面,完善知識結構,提高管理水平和教育教學能力,使教師隊伍的素質逐步適應新課程改革的需要。培訓重點是使教師樹立新課程理念和轉變教育教學實踐行為。
三、 培訓對象根據教育部“先培訓,後上崗;不培訓,不上崗”的原則,我市下列對象必須參加培訓:市教育局領導、科室負責人及相關科室工作人員; 市教師進修學校負責人和各學科教師;市教育局教研室負責人和各學科教研員;各教育學區輔導中心主任、副主任及相關的工作人員。所有國中和國小的校長、教務主任及起始年級的各學科任課教師。
四、 培訓內容
(一)教育行政部門管理人員培訓內容為:新課程的理念與創新,新課程與評價改革,新課程與基礎教育改革等。重點是如何轉變教育行政管理行為。集中培訓時間為12學時。
(二)市教師進修學校、教研室負責人,所有國中和國小校長、教務主任的培訓內容為:新課程的理念與創新,新課程與學習方式的變革,新課程與教師角色轉變,新課程與評價改革,新課程與學校發展等。重點是如何轉變學校行政管理行為。集中培訓時間為18學時。
(三)市教師進修學校各學科教師,教研室各學科教研員,所有國中和國小起始年級學科任課教師的培訓內容為:新課程的理念和創新,新課程與學習方式的變革,新課程與教師角色轉變,新課程與評價改革,新課程標準的基本理論、特點與實施策略,綜合實踐活動、地方課程和校本課程開發等。重點是如何轉變教育教學行為。集中培訓時間為24學時。
五、 培訓形式培訓採用集中培訓與分散培訓相結合、上級培訓與校本培訓相結合的方式。根據培訓對象的特點和需要,採用專題講座、文獻學習、案例分析、交流探究、實地聽課等形式組織培訓。特別要倡導參與式、互動式的培訓理念和形式,促進培訓者與參訓者、參訓者與參訓者之間的對話交流。
六、 培訓分工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師資通識培訓分省級、市級、縣(市、區)級三個層次進行。
(一) 省級培訓由市教師進修學校聯繫承辦。培訓對象為:市教育局領導、科室負責人及相關科室工作人員;市教師進修學校負責人和各學科教師;市教育局教研室負責人和各學科教研員;各教育學區輔導中心正副主任及相關工作人員。
(二) 溫州市級培訓由溫州市中國小教師培訓中心承擔,樂清市教育局政工科統計上報。培訓對象為:全市國中和國小校長、教務主任;部分國中和國小的起始年級骨幹教師。
(三)本市級培訓由教師進修學校承擔,培訓對象為:未經溫州市級培訓的國中和國小起始年級任課教師。為確保師資通識培訓保質保量完成,按照“先培訓,後上崗;不培訓,不上崗”的原則,凡未按期經省、市、縣級培訓的對象於8月份進行查漏補缺。
七、 培訓組織機構為順利開展本次師資通識培訓工作,加強組織領導,決定成立樂清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師資通識培訓領導小組,王瑞瑩同志為組長,王譽為副組長,李肅野、陳堅、何傳松同志為領導小組成員,下設辦公室(辦公地點:教師進修學校),何傳松同志兼任辦公室主任。
八、 培訓考核培訓結束後,由教師進修學校組織考核。考核內容和形式應針對培訓對象特點有所側重和區別。參加集中培訓並通過考核的教師按有關規定登記繼續教育學分。
九、 培訓的時間安排我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師資通識培訓工作在市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工作領導小組的統一領導下進行,第一輪培訓於2003年4月初全面啟動,至2003年6月底前完成。
十、 保障措施和相關政策
(一)基礎教育師資通識培訓是我市“十五”期間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的一項重要內容,各教育學區輔導中心要根據上級檔案要求,確定培訓人員,強化對有關學校培訓工作的督導檢查。
(二)市教師進修學校要根據基礎教育課程改革要求探究師資通識培訓的最佳模式,有創造性地開展培訓工作;要積極開發、利用基礎教育課程改革師資通識培訓的相關資源;要採用校外專家和校內培訓者相結合的方式開展培訓;要加強校內培訓者的培訓工作,參與通識培訓的校內培訓者必須經上一級通識培訓,並考核合格。
(三)各有關國中和國小要充分認識本次培訓的重要意義,根據“先培訓,後上崗;不培訓,不上崗”的原則,在4月上旬確定今年秋季起始年級各學科的任課教師,認真組織有關人員參加培訓,按規定落實培訓人員的課時安排及有關費用。培訓人員報名表請於4月21日前報教師進修學校師訓處(聯繫電話:62562131)。要充分發揮參加省、市級培訓的骨幹教師的示範輻射作用,並通過校本培訓,提高培訓實效。
(四)本次培訓的經費以市教育局教育專項經費投入為主,不足部分可以採取多種渠道籌措解決,原則上不向教師個人收取培訓費。凡未按期參加省、溫州市、本市級培訓的對象於8月份進行查漏補缺,按規定收取培訓費。教師參加集體培訓的資料費、差旅費、一伙食費按《溫州市教育局關於“十五”期間加強中國小教師繼續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見》(溫教師〔2002〕37號)執行。新課程師資培訓是貫穿於基礎教育課程改革進程中一項長期的基礎工程,而通識培訓則是這項基礎工程的基礎和開端。各有關單位、學校要積極配合,認真做好有關工作,為基礎教育課程改革作出自己應有的貢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