詳細介紹
古代詩歌體裁。有廣、狹二義:狹義指漢代樂府官署蒐集的民歌俗曲和歌辭;廣義指包括兩漢特別是魏晉以後歷代文人作家仿製而不入樂的諷誦吟詠的詩歌作品,泛稱樂府詩。“樂府”本是漢代專門掌管音樂的官署名稱,漢代人把當時由樂府機關所編錄和演奏的詩篇稱為“歌詩”,魏晉六朝時人開始稱這些歌詩為“樂府”或“樂府詩”,並把它們單獨成類(劉勰《文心雕龍》、蕭統《文選》)。
在文學史上,所謂樂府體詩,既指由樂府機關收錄的作品,也指魏晉以後歷代作家仿製的樂府作品。這種仿製作品有幾種不同情況:①按照樂府舊的曲譜,重新創作新辭入樂的詩;②沿用樂府舊題,繼承和仿效舊樂府詩的精神和藝術特色,實際已不入樂的詩;③不襲用舊題,完全自立新題、新意,亦稱“新樂府”,也是不入樂的。這三類中,以第二類為最多和最常見。
漢樂府詩打破了自<詩經>以來,以四言為詩歌正宗的傳統,創造了雜言體的詩歌,並首先創製了完整的五言詩。漢樂府詩中有較多的敘事詩,標誌著中國古代敘事體詩歌的新發展。南北朝樂府在形式上則以五言四句的短章為主,間或也有一些四言、七言和雜言體。它對後世“絕句”詩的興起,有直接影響。此外,宋以後還有以詞、曲為樂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