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

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Leshan Elec Power Co.,Ltd. SH:600644)是1988年3月經樂山市人民政府批准,由峨嵋鐵合金廠等9 家單位發起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公司是一家以電力為主業,擁有自來水、燃氣、賓館、旅遊碼頭、礦業、金融證券、地產等多領域的大型公用事業企業。

基本信息

簡介

公司是中國第一家電力股份制企業,樂山市利稅大戶之一,中國農業銀行“AAA”企業。公司擁有自成體系的電力系統,系統電網覆蓋著樂山市和眉山市的8個區、市、縣。公司擁有水電廠(站)13座,火電廠1座,上網電廠(站)80座,煤礦1座,車船旅遊港口1個。公司旗下自來水、燃氣兩公司負責樂山市市中區生活、商業、部份工業用水和樂山市市中區、五通橋區生活、商業、部份工業用氣。

公司概況

1991 年底

以前本公司共發行人民幣普通股股票5,154 萬股,其中社會公眾股1,300 萬股,1993 年4 月26 日,經中國證監會[證監發審字(1993)1 號]批准,社會公眾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流通。1993 年8 月本公司向社會公眾股東1 比1 配股(國家股及法人股股東全部放棄配股),共配1,300 萬股。1994年4 月22 日,向社會公眾股股東按10 比2送紅股520 萬股(國家股及法人股股東同比例送紅利)。1996 年10 月按10 比1 向全體股東送紅股697.4萬股。至此,本公司總股本為7,671.4 萬股,其中社會公眾股3,432 萬股。

1997 年8 月

以7,671.4 萬股為基數按10:2.727 的比例,向全體股東實施配股(法人股股東全部放棄配股),共配1,521.852 萬股,總股本增至9,193.252 萬股,同年10 月6 日分別按10:1.2516 比例和10:2.9206 比例向全體股東送紅股1,150.71 萬股和公積金轉增股本2,684.99 萬股,總股本增至13,028.952 萬股。1999 年1 月經中國證監會[證監上字(1998)150 號]批准,以1997 年期末總股本13,028.952 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股配3 股,應配3,908.6856 萬股(國家股股東認購697.4411 萬股,其餘放棄;其他法人股股東全部放棄認購),實際配售2,554.5792 萬股,總股本增至15,583.5312 萬股。2000 年10 月26 日,以總股本15,583.5312 萬股為基數,向全體股東每10 股用資本公積轉增6 股,總股本增至24,933.6499 萬股。

2000 年12 月15 日

原四川川投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簡稱川投控股公司)與四川川投峨眉鐵合金(集團)有限責任公司(簡稱川投峨鐵集團公司)簽訂《股權轉讓協定》,將其所擁有的本公司15,940,459股轉讓給川投峨鐵集團公司,轉讓後,川投控股公司不再持有本公司股份。2003 年12 月10 日,川投峨鐵集團公司與四川漢派實業有限責任公司(簡稱漢派實業)簽訂《股份轉讓契約書》,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15,940,459 股轉讓給漢派實業,轉讓後,漢派實業持有法人股15,940,459 股,占總股本的6.39%。 2003 年12 月31 日,四川信都建設投資開發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信都建設)與深圳市業海通投資發展有限公司(簡稱業海通投資)簽訂《股權轉讓協定》,將其持有的本公司法人股20,366,600 股轉讓給業海通投資,轉讓後,信都建設不再持有本公司的股份,業海通投資持有法人股20,366,600 股,占總股本的8.17%。 為妥善解決1997 年樂山市、眉山市行政區劃分時遺留的股份公司國家股劃分問題

2003 年12 月3 日

國務院國資委[國資產權函(2003)403 號]《關於樂山電力股份有限公司國家股劃轉問題的批覆》同意按照四川省人民政府 [川府函(2003)68 號] 批准的股份劃轉方案,將樂山市國有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簡稱樂山國資經營公司)持有的73,153,822 股國家股中的20,370,000 股劃轉給眉山市資產經營有限公司(簡稱“眉山資產經營公司”),過戶登記手續在2003 年12 月之前辦理完畢。國家股劃轉後總股本不變,樂山國資經營公司持有國家股52,783,822 股,占總股本的21.17%,仍為第1 大股東;眉山資產經營公司持有國家股20,370,000 股,占總股本的8.17%,成為第2 大股東。 2006 年8 月4 日,業海通投資、漢派實業分別將其持有本公司的20,366,600 股和15,940,459 股法人股協定轉讓給四川省電力公司,相關股權轉讓過戶登記手續已於2006 年8 月9 日辦理完畢。轉讓完成後,四川省電力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36,307,059 股,占總股本的14.56%,為本公司第2 大股東。2006年8 月18 日,眉山資產經營公司與四川省電力公司簽訂國家股股份轉讓協定,將其持有本公司的國家股20,370,000 股(占股份總額的8.17%)協定轉讓給四川省電力公司。收購完成後,四川省電力公司將持有股份56,677,059 股,占總股本的22.73%,為本公司第1 大股東。該股份轉讓尚需中國證監會審核無異議和獲得國務院國資委批准,目前正在履行相關審批程式,股權過戶手續尚未完成。

2006 年12 月18 日

本公司2006 年第1 次臨時股東會決議,確定由非流通股東向流通股東直接送股和以資本公積金向流通股股東定向轉增方式進行股權分置改革。對價支付方案為:①以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總股本為基數,全體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 股流通股將獲得非流通股股東支付的0.9 股股份;②以股權分置改革方案實施股權登記日收市後總股本為基數,本公司用資本公積金向全體流通股股東定向轉增股本,流通股股東每持有10 股定向轉增股本5.9912 股。合計增加股本77,143,632 股。2006 年12 月11 日,股權分置改革方案經四川省政府國資委[川國資產權(2006)357號]《關於樂山電力有限公司股權分置改革中國有股權管理問題的批覆》批准。

2007 年1 月5 日

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出具《證券變更登記證明》,證明本公司已完成證券變更登記,登記的國家股、社會法人股和普通股合計由249,336,499 股變更為普通股326,480,131 股,增加77,143,632 股。其中原國家股和法人股(限售流通股)支付非限售流通股股東股份對價後減少11,588,541股,普通流通股由資本公積轉增股本增加77,143,632 股,獲得原國家股和法人股支付對價的股份增加11,588,541 股。2007 年1 月21 日,上述資本公積轉增股本經四川君和會計師事務所[君和驗字(2007)第1001 號驗證,並於2007 年5 月25 日辦理了工商變更登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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