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釋
槍斃 qiangbi1、用槍打死,指對 死刑犯執行 死刑。
槍斃刑法的出現是在槍枝的出現以後。
〖近義詞〗 槍決, 擊斃
現在世界上用槍決方式執行死刑的國家並不多,大多數保留死刑的國家都是採用絞刑來處決犯人。槍決也曾經是我國採用的死刑執行方式,但近年來已逐漸被注射死刑所取代。
2、比喻廢棄不用。 如:出乎所料,這篇文章竟被編輯槍斃了。
現用國家
中國大陸(近年來已逐漸被注射死刑取代)中國台灣
美國猶他州
美國俄克拉荷馬州(只有在毒液注射被列為違憲的時候才能採用槍決)
朝鮮民主主義人民共和國
白俄羅斯
印度尼西亞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相關人物
馬克西米連一世(1832年-1867年):法國1862年入侵 墨西哥時所立的傀儡皇帝,法軍撤退後,被墨西哥總統 胡亞雷斯率領的共和軍擒獲,經審判後被槍決。
鄧演達(1895年-1931年):中國國民黨左派領袖,被 南京國民政府槍決。方誌敏(1899年-1935年):中國工農紅軍早期 領導人,被南京國民政府槍決。
陳進興(1958年1月1日-1999年10月6日):台灣知名罪犯,涉及 白曉燕案及其他多起重大案件。1999年被槍決。
瑪塔·哈里(1876–1917): 第一次世界大戰時的法國女演員和間諜,以幫助德國從事間諜活動罪名,被法國政府槍斃。
施陶芬貝格(1907–1944): 納粹德國軍官,暗殺希特勒未遂事件主要策劃者。被 德國國防軍逮捕並槍決。
墨索里尼(1883–1945): 二戰時任義大利首相,法西斯主義的開山鼻祖,被義大利抵抗運動的共產黨游擊隊槍斃。
本間雅晴(1887–1946):日本陸軍中將。曾任台灣軍司令,後任菲律賓派遣軍司令,被盟軍軍事法庭認為要為 巴丹死亡行軍負責。原判絞刑,後改槍決。
貝利亞(1899–1953):蘇聯內務部部長, 大清洗運動的主要執行者,在蘇聯國家領導人的權力鬥爭中失敗,被處決。
齊奧賽斯庫(1918–1989): 羅馬尼亞國家領導人。1989年 東歐劇變,他被羅馬尼亞反對派逮捕,被控貪污、屠殺等罪名,與妻子一同被槍決。
網路
網路中的“槍斃“就是指“封號”。封號就是管理員或GM認為玩家或用戶有作弊或違規現象時,對玩家或用戶相應的帳號進行暫時或永久性封禁,隨意性較大。多出現在網路遊戲中,GM對玩家遊戲賬號的封停,簡稱為“封號”,多為遊戲玩家不遵守遊戲規則,使用第三方非法軟體(外掛)、練級刷怪刷錢等,破壞遊戲公平性,從而被禁止賬號登入遊戲。
犯罪分類導航
犯罪的形式概念是指從犯罪的法律特徵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將犯罪表述為是觸犯刑律、具有刑事違法性應受刑罰處罰的行為;犯罪的實質概念是從犯罪的社會內容上描述犯罪而形成的犯罪概念,也就是將犯罪表述為具有社會危害性的行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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