構建我國多元化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研究

同時,把農業科研、教育單位明確為農業技術推廣主體,對強化其科研創新和人才培養職能也具有促進和推動作用。 二、把農業科研、教育單位明確為農業技術推廣主體的可行性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在農民培訓和農技推廣人員培養教育方面有獨特優勢。 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從事農業技術推廣也有國外成功的經驗可以借鑑。

圖書信息

作 者:李維生 等著
出 版 社:中國農業科學技術出版社
出版時間:2007-2-1
印刷時間:2007-2-1
I S B N:9787802332294
包 裝:平裝

內容簡介

我國現行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是按照計畫經濟體制要求建立起來的,其機構設定、人員配備、推廣方式等均與當時的經濟體制相適應,對我國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作出了歷史性的貢獻。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建立,面對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要求,這個體系已經明顯地不適應。主要表現為推廣主體單一、機制不靈活、經費保障不足、推廣與科研教育銜接不緊密等。因此,儘快構建一個高效的多元化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是一項十分緊迫而又至關重要的歷史任務。
我國政府對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工作非常重視。國務院於2006年8月下發了《關於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意見》(國發[2006]30號),農業部於2006年11月下發了《關於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加強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的意見)的意見》(農經發[2006]29號),相繼提出了逐步構建“多元化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培育多元化農業技術推廣主體”的要求。圍繞如何深入貫徹兩個《意見》精神,把多元化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落到實處,我們課題組進行了認真調研和分析。
構建多元化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必須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兩個《意見》精神,重新整合現階段的農業技術推廣資源,在加強現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建設的基礎上,把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同時明確為農業技術推廣主體;要堅持涉農企業、農業產業化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中介組織等廣泛參與的原則,實行政府統籌、多方協作、優勢互補、平等競爭;要以項目為載體,依託科技特派員制度、鼓勵支持農業科教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到農村和農業企業兼職等,實現推廣形式的多樣化。
關於如何加強現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建設,兩個《意見》都提出了明確要求,我國各地也有許多成功的試點,如山東省牟平的經驗,關鍵是認真貫徹落實。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如何在多元化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中發揮應有作用的問題,需要我們認真地研究、探討。
一、把農業科研、教育單位明確為農業技術推廣主體的必要性我國每年大約產生7OOO項農業科技成果,但轉化率僅為30%~40%,遠遠低於已開發國家70%~80%的水平。目前的狀況是:一方面大量的農業科技成果由於缺乏有效的推廣渠道被閒置,造成了優質生產資源的浪費;另一方面,農業生產缺乏科技創新注入,生產水平低下。究其原因,就是處於中間環節的基層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線斷、網破、人散”的局面仍無根本好轉,處於主體地位的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無力把科技成果及時擴散到農業生產中去,也沒有很好發揮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在農技推廣中的作用。在加強現有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建設的基礎上,把當前的兩大科研創新和人才培養主體即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在強化其科研自主創新和人才培養職能的前提下,同時明確為農業技術推廣主體,有利於解決農業科研、教育和推廣相互脫節的問題,形成三者之間的良性循環,加快農業科技成果轉化。
同時,把農業科研、教育單位明確為農業技術推廣主體,對強化其科研創新和人才培養職能也具有促進和推動作用。對農業科研單位來說,通過科技人員直接參與農業技術推廣,縮短了科技成果推廣周期,科研人員可以獲得更多的新信息,不斷開拓新的研究領域,推廣實踐既是科研的延伸和繼續,也是新的研究課題產生的源泉。對農業教育單位來說,教師和學生通過參與科技推廣工作,能直接提高動手能力,增強對現代農業的感性認識,有利於理論聯繫實際,提高教學水平和教育質量,特別是有利於幫助學生樹立學農、愛農的專業思想。
二、把農業科研、教育單位明確為農業技術推廣主體的可行性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在農民培訓和農技推廣人員培養教育方面有獨特優勢。不斷提高農民和農技推廣人員的素質,是農業技術推廣的基礎。農業科研、教育單位擁有雄厚的師資力量和專家優勢,具有先進的教學和科研條件,可以在農民培訓和農技推廣人員繼續教育方面發揮關鍵作用。一方面,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可以利用自身的專家優勢,通過多種培訓渠道,全面提高農村勞動者的綜合素質,使他們願意並且有能力接受新技術。另一方面,農業教育、科研單位通過舉辦培訓班、開設農業技術推廣專業,培養農業推廣學士、碩士和博士,有條件為農技推廣戰線培養大批高層次人才。
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具有豐富的農業技術推廣實踐經驗。調查結果顯示,我國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在單一的政府主導的五級推廣網以外,正在形成農業科研教育單位、農村合作經濟組織、涉農企業、中介組織等廣泛參與的社會農技推廣網路。特別是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已經主動投身到農業技術推廣的主戰場,進村人戶,為農業增效、農民增收作出了自己的貢獻,為構建多元化農技推廣體系奠定了基礎。以山東省農業科學院為例,該院結合黃淮海農業科技區域創新中心建設,高度重視科技成果推廣轉化,把為全省及區域農業生產服務作為全部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建成了1.6萬平方米的農業科技服務中心,在全省80多個縣建立了210處科技推廣服務聯繫點和50多處推廣示範基地,初步建成了遍布全省17個市的推廣網路,並輻射到周邊省份,全院科技成果轉化率達到80%以上,年均新增社會效益50多億元。
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從事農業技術推廣也有國外成功的經驗可以借鑑。
目前,世界各國都在不斷探索完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建設,推廣主體漸趨多元化,推廣形式漸趨多樣化。 其中一些比較成功的模式就是把農業科研、教育單位納入農業技術推廣體系,由其自身或聯合其他機構來完成科研成果的示範推廣工作,科技成果的創造者同時成為科技推廣的生力軍。
三、積極探索農業科研、教育單位發揮主體作用的有效形式和保障機制鑒於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已經廣泛參與推廣工作並具備明顯優勢的實際,建議通過修改《農業技術推廣法》和地方法規,制定相關政策,以體制創新為突破,將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和現行農業技術推廣機構同時明確為農業技術推廣主體,在資金投入方面給予支持,鼓勵其通過多種形式在多元化農業技術推廣體系中發揮應有的作用,實現三大推廣主體的有效融合。
1.以項目為載體,推動農業科技成果轉化要瞄準國內外農業發展趨勢,每年選定一定數目的重大科技成果轉化推廣項目,鼓勵農業科研、教育單位參與競爭;農業技術推廣機構申報轉化推廣項目必須有農業科研、教育單位作技術支撐;實現農業科研、教育與推廣機構的有效對接。
2.建立農業科技示範園(基地),發揮輻射帶動作用鼓勵支持農業科研、教育單位與地方政府、涉農企業等聯合建立農業科技示範園(基地)。通過有效運作達到以下目標:一是使農業科研、教育單位的科研成果進一步熟化;二是促進新技術、新成果的集成創新;三是輻射帶動周邊地區農民積極採用新技術;四是形成規模優勢,進一步爭取國家財政的支持。
3.選派科技特派員,參與農業技術推廣工作科技特派員制度是在新形勢下,把科技、資本、管理等生產要素植入農村,提高農業組織化程度,密切黨和政府與民眾聯繫的有效措施。要鼓勵支持農業科研、教育單位選派科技特派員,深入農村基層,採取創辦科技實體等形式,引領農業技術推廣工作不斷深化。
4.鼓勵科教人員深入農業第一線,直接參與農業技術推廣工作農業科研、教育單位要有計畫按比例地組織科教人員深入農村,開展公益性推廣服務工作。與之配套,建議在農業科研、教育單位設立一定比例的農業技術推廣崗位,在科教人員工作量中規定10%-30%用於基層推廣服務(山東省農業科學院自2005年起規定占中層班子任期目標考核的10%),並允許農業科教人員在完成本職工作的前提下,到農村和農業企業兼職,其合法收入應受保護。
5.支持農業科研、教育單位舉辦農技“110”、網路醫院等推廣形式利用現代信息技術開展推廣服務,成為農技推廣手段創新的一個新亮點。山東省壽光市2006年4月利用網路技術,建立了“蔬菜網絡醫院”。全市16個鄉鎮建立了210個站點,菜農和專家可以隨時在網上見。網路一端連著菜農,另一端連著蔬菜專家。菜農與專家在網上互動交流,有聲音,有圖像,不出村就能及時診療蔬菜的各種疾病,可謂“民心工程”。
在構建以現有農技推廣機構、農業科研單位、農業教育單位為主體的農業技術推廣體系過程中,要積極支持涉農企業、農業產業化組織、農村合作經濟組織、中介組織等廣泛參與,形成具有中國特色的多元化農業技術推廣新體系。
山東是農業大省、強省,也是最早提出和實施科教興農的省份,歷來重視科技、教育在農業發展中的地位和作用。根據國務院“堅持政府主導,支持多元化發展”,“鼓勵地方進行探索和實踐”的要求,建議山東省在創新發展思路、建立多元化農業技術推廣體系方面先行一步,再為全國提供新鮮經驗,科教興農更上層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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