榕江縣工業信息化局

(二)負責調節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建設和管理的職責;擬定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擬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五)負責工業、信息化行業管理;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四)能源和信息產業管理協調股負責全縣工業能源和要素的平衡和協調;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物資的供應保障工作;參與並組織實施電力工業發展規劃和經濟技術政策;編制工業、信息化年度用電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電力監測預測和運行調度;協調處理工業、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監督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生產銷售管理;協調配合縣安委會的相關工作。

機構簡介

根據《黔東南州機構機構編制委員會關於<縣級人民政府工業行政管理機構>的通知》(州編髮〔2010〕36號)和《中共榕江縣委、榕江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榕江縣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榕黨發〔2011〕10號)檔案精神,設立榕江縣工業信息化局,為縣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將縣發展改革局的工業信息化職責,原縣經濟貿易局(鄉鎮企業局)的工業行業管理(除農產品加工外),工業經濟日常運行調節、工業結構調整,指導多種所有制工業企業、中小企業發展與改革的職責,原縣城鎮集體工業聯社的有關職責劃入縣工業信息化局。

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工業、信息化行業規劃、計畫和產業政策,提出最佳化產業布局、調整產業結構的政策建議,組織實施國家和省、州行業技術規範和標準。
(二)負責調節全縣工業經濟運行,推進新型工業化、信息化建設和管理的職責;擬定新型工業化、信息化發展戰略和政策,擬定工業和信息化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推進產業結構調整和最佳化升級,促進信息化和工業化融合。
(三)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並發布有關信息,進行預測預警和信息引導;編制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的重大問題並提出政策建議;承擔全縣工業生產要素的平衡和協調;負責工業應急管理、產業安全等有關工作,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品的供應保障工作;負責信息化應急協調,參與產業損害調查工作;參與並組織實施電力工業發展規劃和經濟技術政策;編制工業、信息化年度用電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電力監測預測和運行調度;協調處理工業、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
(四)負責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及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投資項目申報,承擔技術改造管理和資金安排工作。
(五)負責工業、信息化行業管理;推進生產性服務業的發展;指導行業質量管理和品牌建設工作;指導相關行業加強安全生產管理。
(六)擬定工業企業改革工作規劃,指導和協調企業改革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企業下崗人員再就業工作;指導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幫助並指導擬上市企業做好相關協調工作;指導工業和信息化領域行業協會工作;組織和指導經濟管理幹部、企業經營管理者的教育培訓工作。
(七)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的指導、綜合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擬定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和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相關政策和措施,協調解決重大問題;管理國家、省和州財政下撥的中小企業發展資金和信用擔保、小額貸款行業。
(八)貫徹實施節約能源和促進清潔生產、循環經濟的法律法規;擬訂並實施工業和信息化能源節約、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的促進規劃和政策;組織開展相關行業和重點用能單位的節能管理及節能監察執法工作;指導並監督管理相關行業資源綜合利用及認定;組織實施相關行業節能改造項目、示範工程和節能新產品、新技術、新設備推廣套用工作。
(九)依照信息化規劃和政策,統籌推進信息化工作;協調信息化建設中的重大問題,促進通信、廣播電影電視和計算機網路融合;指導協調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企業信息化發展、電子商務推廣和信息化套用推進工作;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和重要信息資源的開發、利用、共享。
(十)協調指導通信業發展;負責信息基礎設施建設的規劃、協調和管理;指導相關部門擬定通信管線、公共通信網、專用信息網的規劃;牽頭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監督管理全縣網路和信息服務市場;聯繫並協調在縣電信運營企業相關工作。
(十一)協調網路安全及相關信息安全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政府有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協調處理網路與信息安全的重大事件。
(十二)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生產、銷售管理和安全生產監管。
(十三)承辦縣人民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縣工業信息化局設5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負責本局政務公開、新聞發布、機關目標績效管理和重要文稿的起草,文電、信息、檔案、檢查、信訪、維穩、財務、安全、保衛、保密等工作;負責本局的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精神文明建設、計畫生育、退休人員管理和法制宣傳教育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經濟幹部和經營管理者教育培訓工作。擬定企業管理人員和生產技術人員的培訓計畫並組織實施;組織並上報工業企業初級專業技術職稱工作。
(二)經濟運行股
監測分析經濟運行態勢,進行預警預測和信息引導,並發布相關信息;編制近期經濟運行調控目標和措施並組織實施,負責編制並下達規模以上工業企業年度(季度)生產計畫;負責規模工業企業的生產調度;協調解決經濟運行中有關問題並提出建議。
(三)規劃和投資股
擬定全縣工業、信息化發展規劃,提出重點行業生產力布局、重點產品結構的調整方案;負責全縣工業、信息化項目庫建設,提出工業、信息化固定資產投資規模和方向(含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指導工業企業技術改造、產品開發和技術進步,協助申報擴能、技改等項目;負責安排工業(中小)企業發展的有關專項資金;研究提出改善企業融資環境的政策措施,協調解決企業融資困難,促進企業信貸擔保體系建設;組織實施工業、信息化新產品、新技術鑑定工作,負責指導和協調工業企業重點科技項目、創名牌項目質量認證工作;負責對外經濟技術交流和合作,積極推介企業產品。
(四)能源和信息產業管理協調股
負責全縣工業能源和要素的平衡和協調;綜合協調應急狀態下重要工業物資的供應保障工作;參與並組織實施電力工業發展規劃和經濟技術政策;編制工業、信息化年度用電計畫並組織實施;協調電力監測預測和運行調度;協調處理工業、信息化運行中的重大問題;監督生產企業安全生產;負責民爆器材行業生產銷售管理;協調配合縣安委會的相關工作。
承擔縣信息化領導小組的日常工作;推進信息化與工業化相互融合;負責聯繫與協調在縣電信運營企業相關工作;協調電信市場涉及社會公共利益的重大事宜;協調指導黨政專用通信工作;協調企業信息化、電子政務和電子商務發展,推動跨行業、跨部門的互聯互通,促進通信、廣播電視和計算機網路的融合;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等基礎性工作;指導監督政府部門、重點行業的重要信息系統與基礎信息網路的安全保障工作;負責網路和信息安全應急協調,參與信息產業損害調查工作;協調處理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五)城鎮集體工業管理股
指導和協調全縣城鎮集體工業企業,擬定促進城鎮集體經濟發展的政策和措施;監測分析城鎮集體經濟的運行態勢,負責城鎮集體經濟分類,信息收集上報和發布工作;協調推進城鎮集體經濟改革與發展,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協助尚未改制集體工業企業的資產清理和保管,服務企業下崗失業人員,並提供政策諮詢和法律、法規幫助。

人員編制

縣工業信息化局機關行政編制9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2名,主任科員或副主任科員2名(不占編制);內設機構領導職數5名。
機關工勤人員編制1名,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

其他事項

(一)設立縣中小企業局,為縣工業信息化局所屬副科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擬定促進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政策措施,提供創業扶持、融資擔保、技術支持、信息諮詢、市場開發和人才培訓;承擔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改革與發展的指導,開展科技創新、技術改造和產品開發;協調解決有關重大問題;監測分析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的運行態勢,負責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分類,信息收集上報和發布工作;負責縣中小企業、非公有制經濟投訴等相關工作。事業編制3名,均為管理人員,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局長1名(副科級)。
(二)設立縣節能監察大隊,為縣工業信息化局所屬股級事業單位。主要職責:負責貫徹實施國家和省、州、縣有關節能、資源綜合利用、清潔生產和發展經濟循環的法律法規、規章;負責工業、信息化領域的節能監察和執法工作,監控並指導企業節能降耗和排污設施改造,對接並配合縣環保部門的相關工作。事業編制3名,均為管理人員,由財政全額預算管理,其中,大隊長1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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