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廣東省榆林縣
1958年陵水縣與崖縣、保亭縣合併為榆林縣,屬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1959年改為崖縣,1961年恢復陵水縣。仍屬廣東省海南黎族苗族自治州。
原陝西省榆林縣
原榆林縣即今陝西省榆林市榆陽區。清雍正年間,設有榆林府和綏德直隸州兩個省轄行政區。辛亥革命後,1913年廢府州制度,設榆林道。後又廢道,各縣由省直轄。
中央紅軍到達陝北,1937年陝甘寧邊區政府成立,今榆林市除榆陽區外,各縣先後解放,在原蘇維埃政權的基礎上建立人民政府,設定綏德、三邊兩個分區,分別管轄綏德、米脂、佳縣、橫山、清澗、吳堡和靖邊、定邊、安邊(後撤銷)。1944年1月10日從綏德、米脂、清澗、橫山及延屬分區的子長五個縣各劃出一部分成立子洲縣,屬綏德分區。當時,神木、府谷之東區設神府特區,歸晉綏邊區管轄。1949年6月1日榆林城和平解放,撤銷三邊分區,設榆林分區,管轄榆林、定邊、靖邊、橫山、神木、府谷六縣。1950年5月成立綏德、榆林兩個專區。1956年10月撤銷綏德專區,將所轄綏德、米脂、佳縣、吳堡、清澗、子洲六縣併入榆林專區,子長、延川併入延安分區。
1958年將十二縣並為榆林(橫山)、神木(府谷)、靖邊、定邊、綏德(吳堡、清澗、子洲)、米脂(佳縣)六縣。1961年所並各縣恢復原制。1968年將榆林專員公署改為榆林地區革命委員會,為一級政權機構。1979年改為榆林地區行政公署,為省人民政府的派出機關。1988年9月2日,榆林縣改為縣級榆林市。2000年7月1日,榆林地區行政公署撤銷、設立地級榆林市,原縣級榆林市改為榆陽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