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根據《中共蘭州市委辦公廳、蘭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榆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方案〉的通知》(蘭辦發〔2010〕48號)和《中共榆中縣委、榆中縣人民政府關於榆中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縣委發〔2010〕29號)精神,設立榆中縣交通運輸局,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榆中縣交通運輸局職責調整
(一)劃入的職責
1、劃入原縣交通局的職責。
2、將原縣建設局承擔的城市客運管理的職責劃入縣交通運輸局。
(二)取消的職責
1、取消已由國務院和省、市、縣人民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2、取消公路養路費、航道養護費、公路運輸管理費、公路客貨運附加費、水路運輸管理費、水、客貨運附加費等交通規費的管理職責。
(三)加強的職責
1、加強綜合交通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統籌區域、城鄉交通運輸協調發展的職責。
2、加強交通運輸行業的安全監督管理、發展規劃及監督實施的職責。
3、加強與民航、郵政運輸協調聯繫的職責。
二、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國家、省、市、縣有關交通運輸工作的方針、政策、法律法規,擬訂全縣公路、水路、城市交通運輸行業發展戰略、方針、政策等並監督執行。
(二)承擔涉及綜合運輸體系的規劃協調工作,會同有關部門組織編制綜合運輸體系規劃;負責編制全縣公路、水路、城市交通運輸行業的發展規劃、中長期計畫和年度計畫並組織實施;加強與水運、郵政運輸的協調聯繫工作,會同有關方面聯繫鐵路物流相關工作;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統計、發展預測、經濟運行分析和信息引導工作;擬訂交通運輸物流業發展規劃、有關政策和標準並監督實施。
(三)負責全縣道路、水路交通運輸市場監督管理;組織制定道路、水路運輸有關政策、準入制度、技術標準和運營規範並監督實施;負責道路運輸經營者的開業審批,運力布局的巨觀調控;負責全縣道路旅客運輸(包括出租汽車和旅遊運輸)、貨物運輸、搬運裝卸、車船維修、汽車綜合性能檢測、汽車租賃、貨物倉儲、經營性機動車停車場、機動車配件市場、汽車駕駛學校、維修企業質量檢驗人員、機動車檢測質量檢驗人員、機動車駕駛員培訓考核的行業管理;指導全縣城市及農村客貨運輸管理;組織重點物資運輸和救災、節日運輸等緊急客貨運輸;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運輸價格。
(四)負責全縣交通基礎設施建設市場監督管理;擬訂公路、水路工程建設相關政策、制度和技術標準並監督實施;負責交通基礎設施工程質量監督、工程定額、工程造價和工程招投標工作的行業管理。
(五)負責組織全縣公路、水路等綜合運輸基礎設施的建設、維護和管理;負責重點交通基礎設施項目的前期工作(含初步設計)、項目實施和竣工驗收;負責客貨運輸站場、渡口、碼頭、船舶及航道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對公路水毀等自然災害阻斷交通的緊急搶修;參與以工代賑交通建設項目的審查及交通扶貧工作。
(六)負責編制交通運輸行業部門預決算並監督執行;負責財政性資金的撥付、使用和監督管理;負責交通建設資金的籌融資工作,管理交通運輸行業國有資產和國有資本。
(七)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的體制改革;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政執法、執法監督、行政訴訟、行政複議及交通法制宣傳教育。
(八)負責全縣交通運輸行業國防交通保障和民用運力動員、科技管理、節能減排、信息化建設與管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九)負責道路運輸、水路運輸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和組織實施公路、水路行業應急管理工作;依法對交通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生產進行監督檢查。
(十)指導全縣交通運輸行業人才隊伍建設、精神文明建設。
(十一)承辦縣委、縣政府和上級業務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