介紹
楚雄彝民族事務委員會主要職能職責:(一)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貫徹執行黨中央、國務院、省州黨委、政府關於民族工作的方針政策和國家的民族工作法律、法規,促進各民族共同發展、共同繁榮,確保民族團結,當好州委、州人民政府在民族工作方面的參謀助手。
(二)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開展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等重大課題的綜合調研,擬定全州有關民族關係、民族事務管理等方面的重要政策和法規。組織宣傳黨的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法律法規,宣傳民族團結進步事業。聯繫少數民族上層愛國人士、科研部門和專家學者。
(三)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監督實施民族區域自治制度;監督辦理少數民族權益保障事宜;辦理有關民族識別、民族鄉建立和變更的有關事宜。
(四)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保障少數民族平等權利,維護少數民族合法權益,依法協調各民族間的關係,促進各民族的平等團結、互組合作,維護民族團結、社會穩定;承辦民族團結進步表彰活動。
(五)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廣泛聯繫民族幹部,協同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的培養、選拔、交流、使用等工作;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少數民族人才資源開發工作。
(六)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綜合研究民族地區經濟運行情況,參與制定民族地區經濟社會發展規劃;研究有關散雜居民族地區和城市少數民族經濟社會發展中的特殊政策;配合承辦民族地區扶貧開發事宜;組織協調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和民族地區對外協作;做好智慧型化農業專家系統在民族地區的推廣和套用工作。參與有關少數民族地區專項資金的申報和管理;負責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工作。
(七)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研究民族教育改革發展中特殊問題的對策建議,幫助解決民族教育中的特殊困難,管理楚雄民族中等專業學校。
(八)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少數民族文化、藝術、衛生、計畫生育、體育、新聞出版等方面的特殊政策及承辦相應事務。
(九)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管理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工作,研究指導少數民族語言文字的翻譯、出版和教育,管理民族古籍的搶救、收集、整理、出版規劃工作。
(十)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指導縣(市)民族工作,加強同民族鄉、民族聚居鄉的聯繫。
(十一)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組織少數民族到省內外參觀考察學習事宜,接待到我州的民族參觀考察團。
內設機構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辦公室協助州民委黨組和民委領導處理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政務、事務的綜合協調和行政後勤管理工作;具體負責機關有關檔案起草、會議組織、政務信息、來信來訪、保密保衛、檔案資料、文電處理、宣傳報導、議案提案工作、負責機關內部規章制度的擬定和實施;管理機關人事、勞動、工資福利和退休人員;負責機關的經費、固定資產、基建、車輛使用等管理工作,圍繞民族工作的中心任務,組織少數民族參觀考察事宜;接待州內外組織的少數民族參觀考察團;承擔州民委機關的接待任務;辦理民族識別,更改民族成份等有關事宜。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政策法規科
組織民族理論、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研究,組織開展對民族問題的調查研究,了解各地民族工作的動態和經驗;開展馬克思主義民族觀、民族理論政策和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健全民族法制工作,指導和促進民族區域自治法、自治條例的貫徹實施;研究擬定全州民族事務管理方面的政策法規,實施民族行政執法、執法監督制度和負責機關普法工作;制定並監督執行保障少數民族各項權益和處理民族關係方面的有關政策和措施,承辦民族團結目標管理責任制及民族團結進步表彰事宜;組織研究散雜居少數民族、城市民族工作及少數民族婦女、兒童保護等有關特殊政策措施;負責州民委重要檔案的起草工作,整理編撰民族工作方面的重要文獻。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經濟工作科
研究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經濟運行情況;配合制定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研究制定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特殊政策措施;督促檢查黨和國家對民族地區經濟發展的各項優惠政策的貫徹實施;做好省級民族機動金、少數民族地區發展資金、貼息貸款等項目資金的申報工作,管理使用省、州民族機動金;組織督促協調民族貿易、民族特需用品生產及其優惠政策的實施;協同有關部門做好民族地區扶貧開發工作及負責州民委掛鈎扶貧工作;參與組織民族地區與省外發達地區的經濟技術協作和對口支援工作;積極為民族地區引進、試驗、示範和推廣先進的科技成果及適用技術;加強民族工作試驗示範點的創建、協調和指導;負責全州民族地區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統計、分析、上報工作。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教育科
協同教育部門貫徹實施教育發展計畫,研究民族教育的特殊政策措施、招生方案和招生工作;協助教育行政部門辦好民族學校、半寄宿制國小和民族班、民族部;管理楚雄民族中等專業學校;參與檢查督促民族教育工作和民族教育經費的管理使用;廣泛聯繫民族幹部,調查研究民族幹部工作情況,協同組織、人事部門做好少數民族幹部、專業技術人才的培養、教育、選拔、推薦使用工作和招乾工作;聯繫民族上層愛國人士、科研部門和專家學者。
楚雄彝族自治州民族事務委員會文化語文科
在國家、省有關方針政策指導下,協同有關部門研究少數民族和民族地區文化、藝術、體育、衛生、計畫生育和語言文字、新聞出版等特殊政策措施;承辦少數民族傳統體育運動會及有關民族文化活動;挖掘、整理、保護和開發民族文化資源,實施民族文化精品工程,弘揚少數民族優秀傳統文化;管理全州少數民族語言文字和少數民族文物搶救及古籍整理等工作;指導民族語文編纂、翻譯、出版和教育等工作;辦好《楚雄民族研究》刊物;參與少數民族的對外文化交流合作;完成州彝族語言文字研究工作領導小組職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