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默霞

楊默霞

是普洱早期的中國共產黨黨員和女革命者之一。民國八年(1919),為了擺脫封建包辦婚姻,赴昆明考入省立女子師範學校讀書。民國十五年(1926)加入中國共產黨,民國十八年(1929)到南京考入女子師範大學。民國二十年“九·一八”事變後,她積極參加南京學生請願團活動,任南京婦女聯合救國會學校分會行動組成員,深入民眾大力宣傳抵制日貨。

基本信息

簡介

民國二十六年“七·七”盧溝橋事變後,她轉到昆明工作,按照黨組織“多交朋友,擴大統戰面”的指示精神,積極組織聯絡各界朋友參加抗日救亡活動。民國三十二年,中國民主同盟昆明支部成立,她按照黨的指示,加入民盟,任婦女委員,主辦《雲南婦女旬刊》,又同費孝通合辦《時代評論》。民國三十四年昆明“一二·一”慘案發生後,為了進一步聯絡各階層婦女開展反對國民黨反動派的鬥爭,成立雲南婦女聯誼會,她任聯誼會主席,號召廣大婦女認清時局,積極投入革命鬥爭洪流。後國民黨特務對她欲加迫害,她在黨組織的幫助下化裝潛往香港。

新中國成立後,楊默霞先後被選為民盟中央婦女委員會委員、民盟北京市支部婦委會委員、政協北京市第三、第四屆委員會委員。  

事跡

1919年,楊默霞得兄楊德源支持赴省城求學,考入省立女子師範,她學習勤奮,成績優良。在校期間參與進步學生組織的“馬克思主義小組”活動學習,逐步接受了新思想。師範畢業後,任國小教員,教學嚴謹得法,視學生如子女,深得學生和家長愛戴。她還積極參與社會活動,在倒唐倒李運動中,表現積極。

1928年,復得兄楊德源支持赴南京深造,考人中央女子師範大學,在校內加入了中國共產黨。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參加南京學生請願團,與北京、上海學生請願團向國民政府請願,要求“停止內戰,一致抗日”。南京婦女救國會成立後,她積極參與活動,並擔任學校救國分會行動組成員。1934年,受黨組織安排,與另一地下黨員張默濤假扮夫妻開展地下工作。經一年多相互了解,萌生愛情,經組織批准,於 1935年與張結婚。

1937年抗戰爆發後,受黨組織安排回昆明工作,遵照黨組織“多交朋友,擴大統戰面”的指示,積極參加各界抗日救亡及婦女爭取解放的活動。1943年“民盟”昆明支部成立,楊默霞任婦女委員,籌劃創辦《雲南婦女旬刊》。1945年抗戰勝利後,國民黨當局積極準備發動內戰,《雲南婦女旬刊》以“堅持民主,反對獨裁;堅持和平,反對內戰:堅持團結,反對分裂”為宗旨,揭露國民黨反動派的陰謀和反動嘴臉。昆明 “一二·一”慘案發生後,“雲南婦女聯絡會”成立,她當選為委員,後任主席,《雲南婦女旬刊》刊登了《潘琰傳》等悼念文章,聲討國民黨反動派的法西斯暴行。三烈士出殯時,雲南婦女聯絡會撰寫了輓聯,並號召廣大婦女參加追悼活動和送殯。

1946年,昆明發生李、聞慘案,白色恐怖籠罩春城,黨組織安排她轉移到農村,並交她撫養一名烈士孤兒,她當時亦有一待哺孩子,為完成黨交給的任務,把自己的孩子交親友照料.親子因親友照料不周而夭折。1947年底,楊默霞在昆明農村亦難立足,黨組織讓她轉移至香港。

1949年1月北平和平解放,她和愛人一起從香港隨組織赴京,參加迎接黨中央進駐北平的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楊默霞歷任“民盟”中央婦委會委員,“民盟” 北京支部委員,北京市政協第三、四屆委員。

“文化大革命”中,楊默霞受衝擊迫害。1978年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後,她不顧年事已高,身體病弱,積極參加“民盟”和政協活動,為改革開放盡微薄之力。1983年9 月13日,在北京病逝,享年83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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