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楊華於他於1982年加入中國海油,擁有逾28年的石油勘探和生產的工作經驗。
1982年至1992年,楊華在中海石油研究中心工作,曾任油田開發部經理、油藏工程室主任和研究項目經理。之後,楊華主要從事中國海油及其附屬公司的海外業務發展、併購和資本運作。
1993年至1999年他歷任中國海油海外發展部副總地質師、副經理、代經理以及中國海油附屬公司 —— 中國海洋石油國際有限公司副總裁。
1999年,楊華出任中國海油高級副總裁。
2002年至2003年間擔任中國海油附屬公司 —— 中國海洋石油東南亞有限公司的董事兼總經理。
2005年1月1日起楊華擔任中國海油財務長,並於2005年12月至2009年3月擔任中國海油執行副總裁。
2009年2月10日獲委任為中國海油附屬公司 —— 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總經理,2009年3月31日獲委任為中國海油總裁,2009年7月31日獲委任為中國海油附屬公司 —— 中國海洋石油東南亞有限公司的董事長。
自2006年11月至2010年4月,楊華擔任中國海油總經理助理,2010年5月獲委任為中國海油副總經理。楊華同時擔任中海石油財務有限責任公司的董事,中海石油(中國)有限公司和中國海洋石油國際有限公司的董事以及中海石油深海開發有限公司的董事長兼董事。
2010年5月,任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黨組成員、副總經理。
2010年9月,任中國海洋石油有限公司執行長、副董事長。
2011年8月,楊華被任命為中國海洋石油總公司總經理。
第十三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代表,北京市第十五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任免信息
2015年4月,楊華同志任中海油董事長、黨組書記,免去其中海油總經理職務。
違紀通報
2016年6月,中央紀委下發《關於徐福順、王宜林、楊華同志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的通報》,這份檔案編號為“中紀通【2016】6號”的通報指出徐福順、王宜林、楊華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主要問題包括“在黨中央持續高壓的態勢下,依然多次公款吃喝,提供高檔酒水和香菸”,以及“並未報國資委審批的情況下違規購買北京金湖度假村,共花費公款9.497億元”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