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35年(1946年),高青縣解放,楊維傑參加高青城區工作隊,擔任區財糧助理員,負責籌集糧物支援淮海戰役。民國37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翌年,告別父母妻子,隨軍南下。1950年到寧化縣中沙、水茜任副區長、區長、指導員。有一天,他到濟村發動民眾進行土改,剛端起飯碗要吃午飯時,發現被一夥土匪包圍。楊維傑鎮靜自如,指揮大家埋伏在稻草堆後面,沉著應戰,直到擊退匪徒。1950年1月,為了捕獲土匪邱世成,他帶領區幹部和民兵10餘人,連續5個晚上潛伏在安寨村山野中。1954年他任寧化縣委宣傳部副部長。1956年7月至1957年冬到福建省委黨校學習,畢業後任中共寧化縣委副書記。楊維傑經常深入農村,跟農民同吃、同住、同勞動,調查研究,指導工作。由於生活條件差,加上勞累過度,得了肝炎病,經常發高燒時還在工作。1960年,他擔任寧化縣森工局長。1964年,楊維傑調任三明專區農業銀行副行長。不久,參加社會主義教育運動,先後在南安、寧化等地任社教分團團長等職。1969年任三明地區革命委員會計畫組副組長。1975年3月,調任中共建寧縣委書記、縣革命委員會主任。為了提高糧食產量,改善人民生活,他帶領縣屬有關部門負責人三下海南特邀專家到建寧指導,改良糧食品種,經過多次努力,他們成功地培育出優質高產的糧食新品種。在大力發展糧食生產的同時,還努力發展多種經濟,多次指示科技部門改良黃花梨、蓮子品種,使新品種產量不斷增長,成為著名的建寧特產。
1977年10月,楊維傑任中共三明地委副書記、地區革命委員會副主任。1978年任三明地委副書記、地區行署副專員。1980年,他贊成三明地委書記鄧超提出的在三明實行包產到戶的建議。1981年在全區大力推行聯產承包責任制。1981年11月他任三明地委副書記、地區行政公署專員。1983年5月,三明改為省轄市,楊維傑先後擔任市委副書記、代市長、市長。1985年9月他出任市人大常委會主任。他始終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和政策,在落實黨的幹部政策中,他堅持“有錯必糾”的方針,為平反全市受害幹部做了大量工作。他認真貫徹“決不放鬆糧食生產,積極發展多種經營”的方針,取得很大成績,同時還千方百計抓工業生產。地市合併成立省轄市後他積極參與研究、制定以三明為中心城市,以“木材、能源、建材、加工、流通”五大支柱產業為核心的閩西北經濟區的發展戰略,參與制定了三明市城市建設總體規劃和三明經濟體制綜合改革的試點方案,並全力以赴抓組織實施。他還積極貫徹市委決定的“兩個文明一起抓,三項建設(思想、文化、環境)一起上”的工作方針,為把三明建成全國聞名的文明城作出了貢獻。
楊維傑一貫嚴於律己,廉政勤政,保持勞動人民本色。擔任三明市主要領導後,其妻焦景秀仍是普通家庭婦女。他還鼓勵子女上山下鄉或到企業工作,與其長女條件相同的一些青年轉幹了,他也不肯利用職權對女兒予以照顧。他對幹部要求也很嚴格,敢抓敢管,堅持原則,一旦發現工作責任心不強,完不成任務,或向基層要東西,就會毫不客氣給予批評教育。下鄉檢查工作或在機關聽取匯報時,他能認真聽取不同意見,深入了解真情,總結經驗,發現問題,及時提出解決問題的對策。他堅持實事求是的工作作風,既報喜也報憂,反對弄虛作假。1986年,他患病在福州住院期間仍關心三明的各項工作,卻從未向省、市委提出任何要求。1987年12月27日,楊維傑不幸病逝,享年61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