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根石

1932年1月,入湖南省高等法院工作,任錄事。 1938年調長沙法院任書記官。 1953年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辦事員。

基本信息

人物經歷

楊根石,1911年生,湖南省寧鄉縣楊林橋鄉人,父親楊佑群系同盟會員,為辛亥革命首義參加者,大革命時期曾在劉少奇負責的中華全國總工會任秘書。楊根石幼年在花明樓等地就讀。後插班進入寧鄉石家灣高等國小學習。1927年6月畢業。1927年到長沙,在商務印書館一邊當學徒,一邊自學文化。一年以後,考入長沙平大中學,於1931年畢業。

1932年1月,入湖南省高等法院工作,任錄事。同年4月調邵陽法院任見習書記官。1936年調常德法院任候補書記官。1938年調長沙法院任書記官。武漢淪陷後,日寇軍隊迫近長沙,於是辭職回家創辦白石族校。1943年底應辰谿縣縣長姜書田之邀,受聘為該縣縣政府秘書。曾出力營救過被辰谿縣政府逮捕的中共地下黨負責人李平。因為此事,楊根石被國民黨特務懷疑與共產黨有牽連,楊不得不主動辭職回鄉。

1945年起,先後被聘任為寧鄉縣政府秘書和華容縣政府秘書。其間曾兩次解救過被國民黨政府關押的中共地下黨交通員和無辜革命民眾。1949年從華容回家鄉後,中共寧鄉縣地下黨組織派人將他請到寧鄉縣政府,參加迎接人民解放軍工作團的工作,具體負責接管全縣稅收業務。迎解團主任正是他1942年在辰谿縣政府當秘書時解救過的李平同志。迎接解放軍到達寧鄉後,又在縣委書記李瑞山的安排下,進入寧鄉五人小組工作,仍主管稅收。

1950年夏,楊根石帶人到朱良橋催繳當年二季度營業稅,不料遭到抗稅戶和少數不明真相者的圍攻並被打傷。此後,回家治傷一年多,雖經寧鄉縣委幾次派人探望和請他出來工作,但終因內傷久未痊癒,便沒有再到稅務局去上班。

1951年冬,楊根石隨伯父楊嵩甫到北京找工作。在劉少奇設宴招待楊嵩甫一行時,楊根石見到了表叔劉少奇。劉少奇詢問了他已過世的父親楊佑群的情況,表示了深切懷念之情。次年5月底,楊根石接到湖南省政府的通知,讓他去省政府報到。原來是劉少奇親筆向湖南省委副書記兼統戰部長金明同志寫了一封推薦信。其內容是:

“金明同志:茲有楊根石,據說有中學文化水準,並在過去法院做過錄事等工作,現在要求工作,請交你處人事機關分配他任何一件他能夠做的工作。敬禮。劉少奇。五月廿六日。”

經湖南省委統戰部安排,楊根石到省文物管理委員會從事文物資料的整理工作。1953年任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辦事員。“文化大革命”發生後,於1967年4月被“清洗”出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回到農村。1968年11月被當地戴上所謂“壞分子”的帽子。1979年3月,省參事室撤銷對楊根石除名的決定,恢復參事室辦事員職務。1983年6月3日,湖南省人民政府參事室在《對楊根石除名處理問題的再複查報告》中認為,楊被除名的一切不實之詞應全部推倒。

楊根石1983年8月在家中病逝,享年73歲。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