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景行

楊景行,字賢可,吉安泰和(今江西)人。在任翰林待制、朝列大夫時退休,七十四歲時去世。

楊景行,字賢可,吉安泰和(今江西)人。延祐二年進士及第,授官為贛州路會昌州判
官。會昌百姓歷來不知鑿井飲水,都汲河水食用,所以多患疾病;也不知道使用陶
瓦,而是以茅草蓋屋頂,因而多發生火災。楊景行教當地百姓鑿井飲水,以陶瓦代
替茅草建屋,民眾才免受疾病、大災之害。當地有十個豪民,號稱“十虎”,干擾
政事,危害百姓,楊景行將他們全部拘捕,繩之以法。於是創辦學舍,禮敬儒生並
以他們為師,勸導百姓開拓肥沃的田地以繕養士人,管弦誦詩之聲於是盛行起來。
調任為永新州判官,奉郡府之命,核實百姓田地,剷除了多年的積弊,奸邪欺瞞之
事都無地自容,貧窮孤弱的百姓得以仰賴。改任為江西行省照磨,轉任撫州路宜黃
縣尹,處理解決了長久得不到解決的冤獄數十件。
升任為撫州路總管府推官,揭發懲治許多奸邪之事,郡中因而沒有冤獄。金溪
縣刁民陶甲,財大而兇惡奸險,曾多次誣陷本縣長官,使他們被罷官離職,從此官
吏們都畏懼他,不敢將其治罪,陶甲因而在一郡橫行不法。楊景行到任後,依法嚴
懲陶甲,將其流徙五百里之外。金谿縣豪猾僧侶雲住,挖掘民家墓家竊取財物,事
情被發覺,官員受其賄賂,放寬不治。楊景行嚴格審理,雲住也想以賄賂打動楊景
行,楊景行卻不為所動,雲住又賄賂主持政務的官員,以強橫的言辭相威脅,楊景
行仍置之不理,終於將其繩之以法。從此豪強之民收斂劣跡,善良百姓得以安寧。
轉任為湖州路歸安縣尹,奉行省的命令,整頓荒田田租,百姓中沒有一人對官府欺
瞞。
楊景行所經州縣,都有良好政績,離去的時候,百姓立碑刻石頌揚他。在任翰
林待制、朝列大夫時退休,七十四歲時去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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