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方振

2013年6月1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北省黃驊市法院開庭,就被告人楊方振被二審判處死刑一案進行覆核。 楊方振被終審判處死刑後,其父親到北京找到死刑覆核專家謝通祥律師,請其擔任死刑覆核階段的辯護人。 楊方振死刑覆核結果楊方振搶劫罪死刑覆核最高法院不核准死刑,依法改判。

2013年6月17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在河北省黃驊市法院開庭,就被告人楊方振被二審判處死刑一案進行覆核。這次開庭創下了許多第一,據悉,這是自2007年1月1日最高院收回死刑核准權以來,首次參照二審的庭審程式開庭。辯護律師首次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覆核階段閱卷,首次對於死刑覆核案件公開開庭審理、也是首次在死刑覆核階段由辯護律師與最高人民法院、檢察院三方參與辦理具體案件,楊方振案注定是在死刑覆核階段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楊方振出生於1991年,國中文化,河北省滄州市人,2011年10月5日涉嫌搶劫罪被逮捕,於今年1月份被河北省高院終審維持了死刑判決,並上報最高人民法院覆核。
楊方振被終審判處死刑後,其父親到北京找到死刑覆核專家謝通祥律師,請其擔任死刑覆核階段的辯護人。謝通祥律師查看了案卷材料,並兩次前往河北會見了楊方振後,認為他是被冤枉的。
楊方振的辯護人北京謝通祥律師介紹說,本次最高法開庭庭審主要是由新證人出庭作證,陳述其所了解到的楊方振被刑訊逼供的情況,然後由檢察官、辯護人、法官分別發問,再由書記員列印出庭審筆錄,由證人簽字確認。
陳光中表示,他非常高興看到最高法院作出的這種創新嘗試。現行刑訴法在2012年剛剛通過一次大修,其中對死刑覆核程式就有值得肯定的進步,例如規定法官必須訊問被告人,應當聽取律師意見等。
“能到現行法這一步,已經很不錯了,我們沒有想到能到這一步(即:改造死刑覆核具有訴訟性質的形式)。”陳光中說。
洪道德教授認為,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在死刑覆核階段要開庭,但並不反對用高於最低標準的方式來完成覆核任務,這種做法是一種法治的進步,完全符合刑訴法的法律精神。而檢察院配合最高院開庭的做法,是法制的進步,也是值得肯定的。

楊方振死刑覆核結果

楊方振搶劫罪死刑覆核最高法院不核准死刑,依法改判。
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覆核階段,楊方振的父親委託中國律師司法網首席律師謝通祥擔任辯護律師,經過謝通祥的辯護,2013年7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下發了(2013)刑四復06885937號刑事裁定書,採納了謝通祥的22個辯護觀點的部分意見,撤銷了河北省高級法院〔2012〕冀刑四終字第143號楊方振的刑事裁定書,不核准並且撤銷楊方振死刑,依法改判。在網上搜尋 最高法院死刑覆核首次開庭 或者 楊方振 就可以看見更多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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