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方振被終審判處死刑後,其父親到北京找到死刑覆核專家謝通祥律師,請其擔任死刑覆核階段的辯護人。謝通祥律師查看了案卷材料,並兩次前往河北會見了楊方振後,認為他是被冤枉的。
楊方振的辯護人北京謝通祥律師介紹說,本次最高法開庭庭審主要是由新證人出庭作證,陳述其所了解到的楊方振被刑訊逼供的情況,然後由檢察官、辯護人、法官分別發問,再由書記員列印出庭審筆錄,由證人簽字確認。
陳光中表示,他非常高興看到最高法院作出的這種創新嘗試。現行刑訴法在2012年剛剛通過一次大修,其中對死刑覆核程式就有值得肯定的進步,例如規定法官必須訊問被告人,應當聽取律師意見等。
“能到現行法這一步,已經很不錯了,我們沒有想到能到這一步(即:改造死刑覆核具有訴訟性質的形式)。”陳光中說。
洪道德教授認為,雖然法律沒有明確規定在死刑覆核階段要開庭,但並不反對用高於最低標準的方式來完成覆核任務,這種做法是一種法治的進步,完全符合刑訴法的法律精神。而檢察院配合最高院開庭的做法,是法制的進步,也是值得肯定的。
楊方振死刑覆核結果
楊方振搶劫罪死刑覆核最高法院不核准死刑,依法改判。在最高人民法院死刑覆核階段,楊方振的父親委託中國律師司法網首席律師謝通祥擔任辯護律師,經過謝通祥的辯護,2013年7月3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下發了(2013)刑四復06885937號刑事裁定書,採納了謝通祥的22個辯護觀點的部分意見,撤銷了河北省高級法院〔2012〕冀刑四終字第143號楊方振的刑事裁定書,不核准並且撤銷楊方振死刑,依法改判。在網上搜尋 最高法院死刑覆核首次開庭 或者 楊方振 就可以看見更多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