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業績:一直在基層公安機關從事領導工作,積累了深厚的理論功底和豐富的實踐工作經驗。歷任派出所副所長、責任區刑警隊指導員、治安大隊教導員等職務。任現職以來,大膽改革,開拓創新,工作深入,求真務實,嚴格要求自己,處處以身作則,從不計較個人得失。嚴格按照規章制度辦事,在平凡的工作崗位上做出了不平凡的業績。在加強自我約束的同時,認真貫徹"從嚴治警"的方針,嚴格隊伍管理,加強隊伍紀律作風教育。積極組織開展隊伍集中教育整頓,嚴肅查處民警中的違規違紀行為,維護了法律尊嚴和公安民警的良好形象。提高了破案率,減少了發案率,為地方的社會治安做出了較大貢獻。在其帶領下,該局的治安管理工作取得了突出成績,以一流的管理、一流的業績贏得了上級部門的表彰獎勵和人民民眾的一致好評。由於業績突出,個人1997年度被縣公安局評為"優秀民警",1998年度被縣局評為優秀共產黨員,1999年被團縣委評為優秀青年,被省、地、縣政法委評為政法系統人民民眾滿意政法幹警,被陝西省公安廳評為全省公安系統"愛民杯"競賽活動"優秀教導員",被公安部授予全國優秀人民警察榮譽稱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