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物履歷
1980.09——1984.07,四川省南充師範學院化學系學生;
1984.07——1985.09,四川省華鎣市古橋鄉團委書記;
1985.09——1986.09,四川省華鎣市高興鎮經委主任;
1986.09——1987.09,四川省營山縣新店區委委員、宣傳幹部;
1987.09——1992.05,四川省營山縣政協秘書、辦公室副主任、主任;
1992.05——1996.12,四川省南充市委統戰部研究室主任、黨派處處長、機關黨支部副書記;
1996.12——2002.10,中共四川省西充縣委常委、組織部長;
2002.10——2004.07,中共四川省南部縣委副書記(2000.09—2003.06四川省委黨校經管專業研究生學習);
2004.07——2007.01,中共四川省南部縣委副書記、代縣長 2004.08縣長;
2007.01——2007.03,中共四川省儀隴縣委書記;
2007.03——2011.10,中共四川省儀隴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10——2011.12,中共四川省南充市委常委、儀隴縣人大常委會主任;
2011.12——2015,中共四川省南充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市科協主席(其間:2012.03—2012.12國家人口和計畫生育委員會掛職);
人物事件
違紀違法
2014年9月,在中央第九巡視組的指導下,經四川省委同意,四川省紀委正在對南充市委常委、市總工會主席楊建華涉嫌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調查。
資格終止
2015年1月,西充縣依法接受了楊建華辭去市人大代表職務的請求。根據代表法、選舉法、代表法四川省實施辦法、選舉法四川省實施辦法的有關規定,楊建華的市人大代表資格終止。
立案偵查
2015年3月3日,巴中市人民檢察院以涉嫌受賄罪依法對南充市原委常委、總工會主席楊建華(副廳級)立案偵查。
2015年3月9日,巴中市人民檢察院決定對其刑事拘留。
依法逮捕
2015年3月26日,四川省人民檢察院經審查,依法對南充市委原常委楊建華以涉嫌受賄罪決定逮捕,案件偵查工作在進行中。
依法審理
2015年9月15日,四川省委召開會議,傳達學習中共中央關於南充拉票賄選案查處情況的通報。
現已查明,2011年10月19日南充市委五屆一次全會前,時任儀隴縣委書記楊建華用公款80萬元,自己出面或安排下屬,向部分可能成為市委委員的人員送錢拉票,通過拉票賄選當選市委常委;
楊建華犯行賄罪、受賄罪、濫用職權罪,判處有期徒刑2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