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建廣[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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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楊建廣 出生年份:1960年 學歷:法學博士 任職: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 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 法學研究所法治系統工程研究室主任 北京實現者社會系統工程研究院首席法治系統工程專家

基本信息

個人簡介

楊建廣(1960~),男,法學博士,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Expert Group on Social System Engineering)成員,中山大學法學院教授、法學研究所法治系統工程研究室主任,北京實現者社會系統工程研究院首席法治系統工程專家(前任首席法治系統工程專家為吳世宦),廣東嶺南律師事務所(兼職)律師,社會系統工程網指導委員會委員,“中國領導層系統思維”國際研究計畫(International Research Project for Systems Thinking of Chinese Leadership)成員,亦兼任中國比較法研究會理事、中國訴訟法學研究會刑事訴訟法專業委員會委員、廣東省人民檢察院專家諮詢委員會委員;曾任中山大學法學院副院長、國家教育委員會北京教授講學團法治系統工程研究所特邀研究員、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法治系統工程中心特邀研究員、廣東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立法顧問等.

簡歷

1981.09-1985.07,考入中山大學(廣州)法律系攻讀法學專業本科並畢業,獲法學學士學位,在校期間任中山大學金字塔學社社長.

1994~1996,考入中山大學(廣州)法律系攻讀法學專業研究生並畢業,獲法學碩士學位.

1990.03-1991.02,參加法務部重點科技攻關課題“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管理信息系統工程(LMIS)”研製工作,擔任系統調試組組長,兼管系統可靠性;該工程於1991年12月07日通過法務部組織的部級鑑定.

1998.08~2001.07,考入西南政法大學(重慶)攻讀訴訟法學專業博士研究生,並獲法學博士學位.

1993.08起,任北京實現者社會系統工程研究院首席法治系統工程專家.

1994.05~1995.07,在原中共海南省文昌縣委書記朱明國邀請下,作為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成員,在海南省文昌縣(今文昌市)指導並參與中國第1起社會系統工程推廣活動,取得了顯著的經濟、社會效益,引起較大反響,後被中央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委員會《長安》雜誌、《海南日報》及海南電視台等媒體報導.

1994.05起,參與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中央政法管理幹部學院法治系統工程中心和北京實現者社會系統工程研究院發起的“中國領導層系統思維國際研究計畫”.

2001-2003,任中山大學法學院副院長.

2002.01-2003.08 與蘇順開共同主持教育部《新世紀網路課程建設工程·刑事訴訟法學網路課程》(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開發工作.

2002.10-2003.08 與龍宗智共同主編《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刑事訴訟法》(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

2002年07月~2008年03月,作為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成員受中共陝西省榆林市委書記周一波(現任陝西省政協副主席、中共陝西省委統戰部部長,西安建築科技大學藝術學院教授,西安交通大學兼職教授,中共17大代表、第11屆全國政協委員)邀請,從事陝西省榆林市跨越發展社會系統工程研究(後更名為“陝西省榆林市‘推動科學發展、促進社會和諧’社會系統工程”項目,列入陝西省榆林市重大科技計畫項目).

主要專業領域

法治系統工程、治安系統工程、卓越治理(Governance Excellence)、刑事訴訟法、網路教育、社會系統工程、文明演化法則等領域的研究/建模/設計/立法/開發/測評/顧問/策劃/教育工作.

主持/參與的主要項目

◆ 《廣東省經紀人管理條例》(草案) 廣東省法學會第1次接受廣東省人大常委會的委託起草法案項目.該法案已通過驗收被全部採用,並於1993年經廣東省人大通過,成為中國在經紀人方面第1個生效法規和中國第1個委託學者起草法案並獲得通過的法規,填補了中國這方面的法律規範和立法方式的空白.楊建廣任項目主持人.

◆ 中華人民共和國律師管理信息系統(LMIS) 1990年03月-1991年02月完成的法務部重點科技攻關課題.該項目於1991年12月07日通過法務部組織的部級鑑定,已在全國省級律師管理部門推廣使用,社會效益顯著.楊建廣任系統調試組長,兼管系統可靠性.

◆ 中國深圳法規規章檢索系統(CSLR) 1991年01月立項,1991年06月已完成全部軟體開發工作並在中山大學第2屆法治系統工程研討會上展示.項目研究報告發表於《法治系統工程》一書(楊建廣、駱梅芬編著,廣州:中山大學出版社1999年09月第1版).楊建廣任該項目的主持人.

◆ 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8·5”規劃項目:“廣東省犯罪的特徵及其防治對策”,階段性成果之一《社會穩定與社會治安系統工程》以論文形式在《中山大學學報》1995年增刊上發表.

◆ 廣東省哲學社會科學“9·5”規劃重點項目:“市場經濟條件下經濟犯罪研究”.

◆ 法務部“9·5”規劃項目:《刑事訴訟法學》教學內容與教學方法改革新型教材.

◆ 教育部“新世紀網路課程建設工程項目”(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刑事訴訟法學網路課程”(2003).

◆ 最高人民檢察院項目“刑事訴訟再審程式改革研究”(2004).

◆ “《廣東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草案)》立法系統工程”項目(2006),

◆ “《廣東省青少年保護條例(修訂草案)》立法系統工程”項目(2008).

主要論著(含合作論著)

◆ 《法治系統工程學入門》(教材) 1991

◆ 《論環境保護中的行政行為與行政訴訟》 1991

◆ 《國家機關與共產黨組織協調一致的憲法保障》 1992

◆ 《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中刑罰作用的局限》 1992

◆ 《試論中國的經紀立法——從〈廣東省經紀人管理條例談起〉》 1994

◆ 《以法治省與社會治安系統工程》 1994

◆ 《市場法律體系建立過程中的法律修改與創製》 1994

◆ 《委託起草法案:立法程式改革的一項重要舉措》 1994

◆ 《試論中國的經紀立法》 1994

◆ 《社會穩定與社會治安系統工程》 1995

◆ 《論中國法治信息系統工程》 1995

◆ 《中國的刑事管轄制度》 1995

◆ 《法治系統工程》 1996

◆ 《依法治省與社會治安系統工程》 1996

◆ 《論中國法治信息系統工程——廣東率先建立法治信息中心之構想》 1996

◆ 《樹立廣東“全國火車頭”的法治形象——成立廣東省法治系統工程研究中心的構想》 1996

◆ 《中國古代經紀法制源流初探》 1996

◆ 《一種防治犯罪的新方法》 1997

◆ 《儘快在珠江三角洲樹立法律監督權不是權利而是責任的法律意識》 1997

◆ 《日本起訴猶豫制度對完善我國不起訴制度的啟示》 1997

◆ 《案例教學法是刑事法學實現啟發式教學的有效方法》 1998

◆ 《法治系統工程二十年(上)》,連載於《現代法學》,1999年,

◆ 《依法治省與廣東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載李紹新、張富強主編:《跨世紀的法治系統工程——廣東依法治省的理論與實踐》,廣州:廣東人民出版社,2000年05月第1版) 2000

◆ 《動態的法》 2000

◆ 《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核心課程教材·刑事訴訟法》(教育部面向21世紀課程教材) 2003,

◆ 《“三個代表”思想體系:中國共產黨在世界化時代把握文明演化的系統思維——在中山大學“三個代表”重要思想座談會上的發言》,摘要稿以《“三個代表”是把握文明演化的系統思維》為題,載北京:《光明日報》,2003年12月16日.

◆ 《誤判的證明標準》,《“證據法的基礎理論”筆談》,北京:《法學研究》,2004年第6期,

◆ 《刑事訴訟判例研究》(全國高等學校法學專業課程案例教學用書),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5年第1版.

◆ 《世界化時代之安全問題與安全系統工程——兼論科學的安全與發展觀(上)(下)》,為全國部分城區“平安建設”研討會(寧波·2004年09月17-19日)提交論文及所作發言(2004年09月18日)的整理、修改稿,“世界化時代卓越治理與社會系統工程研究報告,連載於《中國監獄學刊》(雙月刊),2005 年第 4 期(總第 120 期)、第6期(總第122期),摘要稿載中共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委員會、海曙區人民政府、中共浙江省寧波市政法委員會編:《全國部分城區“平安建設”研討會論文集》,2004 年 09 月,第 9-10 頁,《專家論壇》;

◆ 《“科學發展觀”與“和諧社會”的系統語義——當代中國領導層系統思維的科學解讀》,“中國領導層系統思維國際研究計畫”研究報告.

◆ 《突破“瓶頸”》(廣州檢察機關業務、隊伍、信息化“三位一體”機制建設點評) 2006.

◆《遏制賄賂犯罪是一項系統工程》,北京:《檢察日報》,2006年06月06日,《廉政周刊》,第173期,“熱點”欄目(http://60.10.6.113/sseweb/ShowArticle.asp?ArticleID=1634);本文是作者就廣東省廣州市海珠區人民檢察院對近年辦理賄賂犯罪案件中受賄人、行賄人情況調查報告所做的點評.參見李英華、馬遠瓊、黃固峰、莫燕珍:《廣州市海珠區檢察院抽樣調查85名行賄人和70名受賄人發現——行賄存在一個“緩衝期”》,北京:《檢察日報》,2006年06月06日,《廉政周刊》,第173期,“熱點”欄目.

◆ [日]北野弘久著:《稅法學原論》(第4版),陳剛、楊建廣等譯,北京:中國檢察出版社,2000年版第1版。

◆ 成曉霞、華偉起草,霍憲丹、楊建廣簽發:《關於在榆林市法院系統深入貫徹落實十七大精神,率先進行審判監督制度改革的建議》,社會系統工程專家組·北京實現者社會系統工程研究院編印:PSSEGE[2007]316 號《社會系統工程與卓越治理建議書》,2007年10月15日.

媒體報導

◆ 許環秋:《文昌推行依法治縣社會系統工程——杜青林肯定了該縣的做法,強調全方位、全系統、多渠道、全民性地實施依法治縣的社會系統工程》(報導),海口:《海南日報》,1994年08月26日,第1版.

◆ 劉國航:《文昌——迎接法治的世界》(報導),北京:《長安》,1994年第12期(總第18期),《巡視錄》專欄.

◆ 賴少芬、肖文峰、鮑盛華(新華社記者):《首部由未成年人全程參與起草的法規正式通過》,新華社廣州2006年12月02日專電.

◆ 蔣雋(《信息時報》記者):《向未成年人出售菸酒:違法——〈廣東省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條例〉下周通過,這將是我國首個未成年人參與立法的條例》,廣州:《信息時報》,2006年11月24日,A22版(珠三角·綜合)

◆ 賴少芬、肖文峰、鮑盛華(新華社記者):《11名未成年學生的“立法”經歷 責權意識心中發芽》, 《新華每日電訊》新華網廣州2006年12月02日專電,

◆ 畢征(《廣州日報》記者):《廣東“開門立法” 收穫全國第一》,廣州:《廣州日報》,2007年05月18日,廣東人民話廣東16·依法治省篇,

◆ 林潔(《中國青年報》):《廣東“小鬼”當家全程參與立法——11名未成年人代表提出的8項建議被採納為法律條文》,北京:《中國青年報》,2006年12月20日,“共青視點”欄目,

◆ 丁愛萍:《未成年人參與立法的多重意義》,見人民日報民主法制周刊策劃:《人大潛心造“良法” 開門立法納民意》,人民網>>中國人大新聞>>新聞專題>>民主法制周刊>>精華版,2006年08月16日,

◆ 楊明(《廣州日報》記者)、王茜(《廣州日報》通訊員):《將在全省邀請5名未成年人參與立法》,廣州:《廣州日報》,2006年03月28日,A19版,

◆ 廣州電台節目:《未成年人犯罪何處是出路》, 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主辦:“中國文明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 > 預防犯罪,2006年0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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