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寶玉[陝西省隴縣原縣委書記]

楊寶玉[陝西省隴縣原縣委書記]

楊寶玉,男,漢族,生於1963年3月,陝西千陽人,中共黨員,研究生學歷。曾任陝西寶雞市隴縣縣委書記。 2016年5月,因嚴重違紀,被開除黨籍。

基本信息

人物履歷

1984年10月至1997年10月,先後在千陽縣政協辦公室、縣委政研室、縣委辦公室工作,歷任政研室副主任、縣委辦副主任、主任職務。

1997年11月至2003年2月,先後在中共寶雞市委組織部、農工部、政研室工作,歷任組織部科長、農工部副部長、政研室副主任職務。

2003年3月至2008年5月,先後任中共寶雞市委副秘書長、市委政研室主任職務。

2008年6月至2014年12月,任中共隴縣縣委書記、縣人大常委會黨組書記。

人物事件

涉嫌違紀

2014年12月23日,據陝西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寶雞市隴縣縣委書記楊寶玉涉嫌嚴重違紀,接受組織調查。

依法逮捕

2015年02月,陝西省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中共隴縣縣委原書記楊寶玉決定逮捕。案件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開除黨籍

2016年5月4日, 據陝西省紀委監察廳網站訊息,經寶雞市委批准,寶雞市紀委對寶雞市委原委員、隴縣縣委原書記楊寶玉嚴重違紀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

經查,楊寶玉在任隴縣縣委書記期間,嚴重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企業經營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且黨的十八大後仍不收斂、不收手,其行為已嚴重違紀,其中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收受他人財物問題涉嫌犯罪。

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等有關規定,經寶雞市紀委常委會議、寶雞市委常委會議討論,並經省紀委常委會審議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楊寶玉開除黨籍處分;其涉嫌犯罪問題及線索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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