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乃俊

1932年6月回國,先後在魯、桂、川、蘇等地水利部門任工程師和大學教授。 1949年4月後歷任南京軍管會水利部、華東農林水利部、中央水利部工程師。 1979年恢復工作後,任水利廳顧問兼任省水利學會名譽理事長等職。

楊乃俊(1904、11—1987、10),河南封邱人,一級工程師,保定社的早期領導人之一。1956年加入九三學社。曾任保定分社籌委會副主委,第三屆石家莊分社主委,1984年9月當選第一屆社省委主委,社中央第六屆委員、第七屆常委。曾當選河北省第一屆各界人民代表會議代表,第一、二、三、五屆省人大代表和第一、二、三、四屆省政協常委,1983年4月當選為第六屆全國人大常委。
1927年6月上海中法國立工學院肄業,1928年5月中國公學大學部畢業,獲工學士學位。1928年9月留學比利時、法國,分別獲得土木工程師和公共工程師學位。1932年6月回國,先後在魯、桂、川、蘇等地水利部門任工程師和大學教授。1947至1949年春,任國民政府水利部渠港司司長,曾為新中國保存了一批珍貴的水利建設資料。1949年4月後歷任南京軍管會水利部、華東農林水利部、中央水利部工程師。1950年2月被派到我省工作,歷任水利廳總工程師、設計處長、副廳長,崗南水庫工程局副局長,兼省水利學會理事長等職。“文革”時期被定為“反動學術權威”而“靠邊站”。1979年恢復工作後,任水利廳顧問兼任省水利學會名譽理事長等職。1980年2月至1983年4月任副省長。1987年10月29日病逝於省政府他的辦公室。
黃河邊長大的他,目睹了水害給人民帶來的痛苦,立志水利興國。新中國建立前後,完成了《閘壩工程學》、《西北水利》等專著。隻身來到河北後,收集整理了我省水文地理和水利的歷史資料,提出了以排澇為主要內容的《河北省水利建設綱要》,為我省水利建設事業提出了初步構想;主持或參與了大清河分洪道施工、海河流域規劃、南運河南霞口堵口方案設計;主持勘測、設計和參與了青甸窪工程、趙王新渠泄洪閘、陡河水庫、崗南水庫等大、中型水利工程的施工;1965至1966年,帶隊從平原到山區進行勘測,對各大河系作了重新規劃和安排。為河北的水利建設做出了突出貢獻。
1978年恢復工作,特別是擔任副省長後,生性耿介、任事執著的他依然如故。多次組織對承德、張家口壩上、黑龍港、太行山區等地的水利工程和農、林、牧、副、漁、路、水等進行綜合考察和調研,強調發展要因地制宜,要搞綜合開發治理,不要單打一;多次到引灤工地、崗南水庫新非常溢洪道工程工地和黃壁莊水庫等地檢查指導工作,同時還對廟宮、王快、西大洋等各大水庫、水系進行查看,針對當時地下水下降情況,提出了地上水和地下水必須統籌安排、綜合利用、蓄泄兼顧的水利建設新思路。其業績入編《中華人民共和國人物辭典》、《中國當代社會活動家辭典》、《中國現代水利人物誌》、《河北省水利志》等著作。
在全國人大任職期間,他認真履行職責,重視調查研究。積極呼籲南水北調、近期引黃,提出了擴建黃驊港、修通神黃鐵路,重視污水治理,修建青龍河水庫和治理滹沱河河道、加強堤防管理等許多重要建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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