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類別
衛生要求
因王老吉事件引發爭議的廣東涼茶,有了相對應的參考標準,適用於涼茶、菊花茶、冬瓜茶等植物飲料的《植物飲料衛生要求》從2009年6月起實施,其中規定,植物飲料不得使用或添加非食品用原料。
《植物飲料衛生要求》規定了植物飲料的指標要求、食品添加劑、生產加工過程的衛生要求、試驗方法、檢驗規則、標誌、包裝、運輸和貯存,適用於以植物或植物抽提物(水果、蔬菜、茶、咖啡除外)為原料,經加工、調配的非發酵植物飲料。由於王老吉事件引起關注的涼茶添加劑“夏枯草”,在本次發布的標準中並未作細緻說明,而是統一地規定植物飲料的所有原輔材料應符合國家相關要求,不得使用或添加非食品用原料。因而有涼茶企業已經棄用“夏枯草”配方。
該《植物飲料衛生要求》屬於廣州地方技術的規範,但其對全行業有指導作用。此外,該規範雖是作為廣州亞運食品安全系列技術規範之一而出台的,但並不隨亞運會結束而廢止,亞運會結束後仍舊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