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化性質
黑色粉狀微粒,無臭、無味,不溶於水及有機溶劑。
來源與製法
以植物樹稈、殼為原料,經炭化,經制而成。
鑑定方法
取本品3g,置於具塞錐形瓶中,加10mL5%稀鹽酸,煮沸30s,在室溫放冷,加100mL碘溶液,急搖動30s,用緻密濾紙過濾,棄去初濾液,將隨後的濾液50mL與對照溶液(10mL碘溶液加水稀釋至50mL,不用活性炭處理)對此,色澤應不比對照溶液深。
毒理學依據
①LD50:小鼠口服大於15g/kg(bw)。
②ADI:無須規定(FAO/WHO,1994)。
③骨髓微核試驗:未發現有致突變性。
質量要求
質量標準(FAO/WHO,1988)含量(以無揮發性物質的乾基計)/%≥95.0
乾燥失重(140℃)/%≤12.0
灰分/%≤4.0
高級芳香烴及焦油產物試驗陰性
砷(以As計)/%≤0.0003
鉛/%≤0.001
汞/%≤0.0001
鋅/%≤未定
酸度和鹼度正常
用途與注意事項
黑色素、食用加工助劑、吸附劑。
我國《食品添加劑使用衛生標準》(GB2760―1996)中規定:可用於糖果、餅乾、糕點、米、麵製品,最大用量為5.0g/k 。實際使用參考:生產甘草糖時,用含30%的植物在黑色素用量為4%製成黑色糖果;制朱古力餅乾時,以本品和辣椒紅調色,植物炭黑的添加量為麵粉量的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