植松論

《植松論》是唐代符載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原文

植松論

楚國主人嗜材搴異,有樹美松於庭者,培沃土,灌甘澤,根柢深固,柯葉暢達。居二三年,起盈尺,挺於累丈,始筳箸,大於拱抱,高姿傑然,若陵重芬。主人方凝睇結意曰:“是可采之矣。”將行斧焉。客有遇之者曰:“噫春甚也!是木有戛雲之姿,有構廈之材,繩墨大速,恐夭其理。今植於庭除之間,克耳目之玩,尚見狎近,氣色不右徙於嵩岱之間,沆瀣之華注於內,日月之光薄於外,祥鸞嗷嗷戲其上,流泉湯湯鳴其下,岩岫重複,漠漠然清淨,靈風四起,聲掩竽籟,是時也,當境勝神王,拔地千丈,根實黃泉,枝摩青天,則可以柱明堂而棟大廈也。豈暇曠之旨,舍此而取其榱桷棼橑哉?”主人曰:“客言雖闊而無岸然,餘終能大之矣。”

作者簡介

符載(760—822以後),字厚之。風翔(今屬陝西)人,郡望武都(今屬甘肅)。大曆朱與楊衡、王簡言、李元象棲於青城山,建中初又同隱於廬山,稱“山中四友”。後屢充幕職。貞元十九年依西川節度使韋皋,以協律郎攝監察御史為節度支使。元和四年為荊南節度使趙宗儒記室。有集十四卷,《全唐詩》存詩二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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