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介
繼籠屋、板間屋之後,香港出現“棺材房”,居住人士以低收入人群為主。棺材房內,一個板間房再“井”字形改成六間小房,每間房只有棺材大小高度不過五呎的空間,六名住客在此過著穴居般的生活。住客不能在房間站立甚至坐著,必須躺著,出入也要像動物般爬來爬去。
主要分布地
“棺材房”隱沒在香港深水埗、觀塘、北角等舊區。
住客
“棺材房”所住的租客,以這幾類人為主:一是在內地有家室,自己在港慳吃慳住的人;二是爛賭輸錢者;三是拿綜援人士,甚至還有內地黑工。
房租
北角英皇道一棟隱藏“棺材房”的舊樓,約400英尺的單元房中,用黃色鐵籠作隔斷,上下排兩層棺材房,為數30間,每個棺材房只有約3英尺乘6英尺的床位。租金為1000港元至2500港元不等,租客清一色是男士,有領綜援的單身漢,亦有低收入年輕人。
房主
“棺材房”的房主們,不少同時在區內擁有過百間類似房中房,每月收入高達20萬港元。更有人向師奶投資者大力推薦,這種深水埗獨有的房中房模式,比其他投資回報更高。一名議員稱,深水埗棺材房招租廣告隨處可見,負責人沒有與租客簽訂正式租約,以逃避政府的監管和調查。
政府態度
香港發展局局長林鄭月娥稱,曾派員調查及巡查有關處所,但暫時未有足夠證據證明上述處所經營無牌旅館或無牌床位寓所。林鄭月娥強調,根據《床位寓所條例》,任何居住單位內有12個或以上出租的單人床位,必須於申領牌照後才可經營。如果有人賒欠經營非法床位寓所,即屬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