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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 要 職 能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自治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方針、政策。擬訂並組織實施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發展計畫;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作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的報告。
(二)研究和分析全市性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的重大問題,組織擬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擬訂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提出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以改革開放促發展的對策建議。
(三)提出全市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負責投資管理;統籌安排市財政性建設資金、政府性建設基金以及國家和自治區下撥的專項資金;匯總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編制以工代賑投資項目計畫並組織實施;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研究提出投融資政策措施;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
(四)規劃重大項目和生產力布局,負責全市重大建設項目的布局和前期工作的組織、協調、管理;安排國家、自治區和我市撥款的建設項目、我市大中型基本建設項目、重大外資項目、境外投資、境外參股的重大項目;提出並組織實施年度全市重點建設項目,負責電力規劃和建設;統一歸口辦理需報國家、自治區審批的工業、電力等建設項目;指導和協調全市招標投標工作。
(五)負責對全市巨觀經濟運行進行預測、預警,研究經濟運行中帶有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匯總和分析財政、金融以及其他經濟和社會發展的情況,提出相關政策建議。
(六)研究提出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戰略和政策措施;編制全市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規劃,引導外資投向;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結構最佳化和監測工作。
(七)研究分析國內、國外兩個市場的供求狀況,研究提出全市重要商品市場供求的總量平衡和巨觀調控對策;編制全市重要農產品、工業品和原材料的進出口計畫,監督計畫執行情況;管理糧食、食糖、棉花、食油、化肥等重要物資和商品的國家儲備;研究提出服務業、現代物流業發展的戰略和規劃。
(八)推進產業結構戰略性調整和升級,研究提出國民經濟重要產業的發展戰略和規劃。研究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工業、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能源、交通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能源、交通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高技術產業發展的重大問題,提出促進高技術產業發展的戰略、規劃;研究國民經濟信息化的重大問題,提出信息化發展的戰略、規劃。
(九)編制和組織實施全市西部大開發戰略規劃;研究提出區域經濟協調發展和城鎮化發展的戰略及政策措施;擬訂生態建設、環境保護、資源開發規劃及政策。推進可持續發展戰略的實施。
(十)負責全市人口和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旅遊、文化、衛生、體育等社會事業以及國防建設與整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銜接平衡;提出經濟與社會協調發展、相互促進的政策,協調各項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研究提出社會分配、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政策措施。
(十一)貫徹國家價格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研究國家和自治區價格政策,提出相應措施、辦法和規定;負責全市價格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調控全市價格總水平,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我市的價格調整方案;負責監測和預測全市價格總水平變動趨勢,進行全市價格巨觀管理和綜合平衡,提出全市價格總水平的調控目標和價格改革措施;組織實施自治區、我市價格和收費政策,組織實施國家、自治區和我市的價格、收費調整方案;依法管理全市重要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
(十二)依法實行價格監管、維護價格秩序;組織實施價格監督檢查工作,依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審理價格違法案件;按規定許可權受理價格行政複議案件和申訴案件;組織實施價格成本調查和價格成本監審;組織實施價格認證和涉案財物價格鑑證。
(十三)擬訂全市經濟和社會發展、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物價管理的有關政策、措施和辦法。
(十四)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一、辦公室 辦公電話:3820896
負責會議組織、印信管理、文電運轉、檔案管理、保密、秘書事務、督查督辦、信訪工作等委機關日常政務;負責委機關財務、資產、後勤、車輛和安全保衛等管理工作;負責有關電子政務的組織實施工作;負責組織辦理人大、政協的提案、議案、建議的回覆和檢查落實工作;負責做好宣傳、信息收集上報工作。
二、綜合發展規劃科 辦公電話:3828042 、3834727
研究提出全市年度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畫,包括年度的總量平衡、發展速度、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提出促進經濟成長、增加就業、穩定物價和保持國民經濟收支平衡等巨觀調控目標;提出保持經濟總量平衡和重大比例關係基本協調的對策建議,做好經濟、社會、國防計畫的銜接工作;負責巨觀經濟運行的監測、預測、預警和重大問題研究,提出經濟形勢分析報告和巨觀調控的對策建議;負責綜合性重要檔案和報告的起草和巨觀經濟信息新聞發布工作。
研究提出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戰略、城市發展戰略、區域經濟發展戰略及生產力布局戰略;提出國民經濟中長期發展、總量平衡、結構調整的目標和政策建議;編制全市中長期發展規劃,銜接平衡各行業規劃、專項規劃、縣域經濟、區域經濟發展規劃;研究提出我市貫徹實施國家西部大開發戰略的總體規劃、重大問題和有關的政策措施建議,指導西部大開發專項規劃的編制,組織和協調西部大開發總體規劃、專項規劃的實施和落實,承擔市實施西部大開發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擬訂和協調全市國土整治、開發、利用和保護的政策措施;編制全市環境保護、小流域綜合治理、資源開發與綜合利用中長期規劃、年度計畫;提出實施可持續發展戰略和對策措施建議;負責研究協調區域經濟合作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編制全市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年度計畫;負責審核重點流域和區域環境綜合整治項目、歸口管理綠色援助計畫;編制和組織實施以工代賑投資項目計畫。
三、行政許可事項服務科 辦公電話:3846808
認真研究和貫徹執行國家、自治區投資體制改革的決定以及市政府的相關規定、國家產業政策和有關法律法規,歸口管理髮展改革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可項目的審批、核准、備案工作。承接和辦理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可項目審批、核准、備案業務,商專業科室提出是否予以審批、核准、備案的意見(除房地產業務外);負責市政務中心發改委視窗的業務管理工作,作為發改委對外視窗部門和首問責任人接受行政管理相對人的業務諮詢和相關政策的解釋工作, 指導和受理行政管理相對人申辦的行政許可項目和非行政可項目等業務。
四、投資和城建科 辦公電話:3828046
負責固定資產投資管理、監測分析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狀況,提出全市固定資產投資總規模、結構和資金來源,編制全市固定資產投資年度指導性計畫和中長期規劃;會同有關部門編制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房地產開發項目發展建設規劃;負責匯總編制年度全市財政性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政府性基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國家和自治區專項投資計畫、房地產開發投資計畫、編制全市廉租房、經濟適用房建設指導計畫以及市直屬單位自籌資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安排國家、自治區和市撥款的城市基礎設施、城市環保設施、公檢法司設施、國家安全設施以及市直各部門(含事業單位)業務用房項目投資;負責組織核定和調整財政性投資項目和重大項目的概算;委託諮詢評估評審機構對財政性投資項目和重大項目進行評估;做好我市做好我市財政性投資項目的招投標管理工作。
指導和監督政策性貸款的使用方向;引導民間資金用於固定資產投資的方向;研究投融資體制改革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進一步完善非政府投資項目的核准和登記備案制度、專家諮詢論證制度、投資審批責任制,建立和完善政府投資項目的後評估制度和監督機制;負責分析財政、金融、保險等情況,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提出融資的發展戰略和對策建議;研究直接融資的重大問題,提出直接融資的發展戰略和有價證券發行總規模、結構和投向的對策建議;參與企業債券和企業申請發行股票和可轉換公司債券的審核工作;參與確定財政性建設資金總量安排和使用方向,協同有關部門確定財政補貼的規模和方向。
承辦委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五、重大項目管理科 辦公電話:3858730
研究提出市重點建設項目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負責研究提出我市列入自治區統籌推進的重大項目計畫;協調列入自治區統籌推進的重大項目以及我市重點建設項目新開工和建設過程中的突出問題;監測市重大項目的實施情況,組織對政府投資重大建設項目的稽察;負責組織重點建設項目的竣工驗收和後評估工作;根據國民經濟、社會發展規劃和有關專項規劃,研究提出全市建設項目前期工作年度計畫和經費安排方案;組織、協調重點項目的前期工作,開展市重大項目前期研究和重大課題研究,負責全市重點項目庫的建設;負責向金融機構推介全市重大建設項目;承擔市重大項目審批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指導和協調全市建設項目招投標工作,提出依法必須進行招標的項目的具體範圍、規模標準,依法確定發布招標公告的報刊、信息網路或其他媒介;對市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工程招投標進行監督檢查。
六、農村經濟發展科 辦公電話:3820822
研究提出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戰略、規劃;研究農業和農村經濟發展和改革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組織編制農林水生態建設專項規劃,協調、平衡農業、林業、漁業、畜牧、水利、氣象等行業發展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參與編制水資源平衡和節約、環境整治及生態建設規劃;銜接和平衡農產品加工與流通業發展規劃和布局;負責提出農業、林業、漁業、畜牧、水利、氣象行業的基本建設年度投資計畫和重大項目,建立和管理農林水行業項目庫,提出安排國家、自治區和市撥款的農林水的建設項目計畫;協調農林水和生態建設重大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研究提出小城鎮經濟綜合開發戰略、規劃,組織實施示範項目;負責研究提出和組織實施農村電氣化、小水電代燃料發展規劃,提出農村電氣化、小水電代燃料年度項目投資計畫;負責提出水利、林業、農業等政府性專項基金基本建設投資計畫。
七、工業經濟發展科 辦公電話:3846518
研究提出工業發展戰略規劃、結構調整、重大項目布局,加快工業化發展的對策措施;研究提出高技術產業、信息產業發展,產業技術進步的戰略規劃、重點領域、重大建設項目及其對策措施;組織編制工業、高技術產業和信息產業發展規劃和年度計畫;研究國家的工業產業政策,提出貫徹實施國家產業政策的措施建議;負責組織工業、高技術產業、信息產業項目前期工作,建立和管理相關項目庫,協調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辦理需上報上級審批的工業、高技術產業、信息產業項目;負責編制國家指令性工業產品生產年度計畫和重要工業產品的國家訂貨計畫;編制並組織實施高技術產業化、信息產業示範工程、重大產業關鍵共性技術開發、重大科技基礎設施、產業化基地、技術創新工程等項目投資計畫。
八、交通與能源發展科 辦公電話:3845509
研究提出全市交通運輸、郵電通信、能源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發展計畫,組織編制交通運輸、郵電通信、能源行業的專項發展規劃;提出交通運輸、郵電通信、能源建設項目和布局及年度建設項目投資計畫;負責組織交通運輸、郵電通信、能源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和協調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建立和管理交通能源項目庫,做好交通能源建設項目的跟蹤、管理、監督工作;負責協調各種運輸方式的綜合平衡及其發展中的重大問題;參與研究、審核交通戰備的發展計畫和規劃;研究提出能源節約和發展新能源的對策建議;負責電力規劃和建設。
九、社會發展科 辦公電話:3865338
研究提出全市社會事業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和年度計畫;銜接平衡全市社會事業發展中的人口與計畫生育、科學技術、教育、衛生、勞動、就業、社會保障、文化、體育、廣播電視、新聞出版、文物、檔案、社會科學、民政、旅遊(含涉外賓館)等方面的中長期發展規劃、年度計畫以及相關政策;研究提出統籌經濟社會發展的對策建議;研究社會事業發展中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組織編制社會事業中的重點專項規劃;負責組織社會事業重大項目前期工作,建立和管理社會事業發展項目庫,協調項目建設過程中出現的突出問題;負責提出使用國家、自治區和市財政性資金的社會事業項目和年度投資計畫、優先發展領域和重大薄弱環節的專項投資及補助性投資計畫,監督計畫實施。
十、財金貿易發展科 辦公電話:3820892
研究提出流通業、現代物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負責提出流通業、現代物流業年度發展計畫和建設項目,組織項目的前期工作,協調項目建設中的突出問題;負責編制我市儲備設施項目和基本建設投資計畫;建立和管理流通業、現代物流業和儲備設施項目庫。編制糧食等重要商品儲備計畫並指導監督計畫的實施;組織實施糧食、棉花的進出口計畫;參與內外貿流通體制改革。
研究提出利用外資和境外投資的發展規劃、年度計畫及相關政策措施;負責全市全口徑外債的總量控制、提出防範外債風險對策建議;負責提出利用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外國政府貸款、國際商業貸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資的項目,指導和監督國外貸款建設資金的使用;負責組織實施國家外商投資產業指導目錄;審核上報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境外參股購股的重大項目,安排我市利用外資、境外投資、境外參股購股的重大項目;審查上報國家鼓勵發展的外資基本建設項目進口設備免稅、採購國產設備退稅項目;參與全市利用外資項目的前期工作和協調外資項目建設過程中的重大問題。
研究分析財政、金融運行情況,研究分析全社會資金平衡,提出融資的發展戰略和對策建議;負責向金融機構推介重大建設項目。
十一、價格綜合科 辦公電話:3828442
負責物價工作方面會議組織、文秘、檔案、信訪、保密、安全及有關行政管理事務;負責物價信息及新聞發布工作;負責市價格調節基金、重要商品風險基金的管理;協調價格成本調查、成本監審和價格認證、鑑證工作;依法組織價格行政執法,查處價格違法行為和價格違法案件,協助承辦有關價格方面的行政複議和行政應訴工作。
十二、商品價格管理科 辦公電話:3820848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和市頒布的工農業商品、經營服務、公用事業和房地產等價格政策,研究制訂價格改革、調整的實施方案;研究提出全市工農業商品、經營服務、公用事業和房地產價格管理的範圍、原則和辦法;研究提出價格改革的對策措施;依法管理政府定價和政府指導價的工農業商品、經營服務、公用服務、公用事業和房地產價格;提出許可權內審批農產品價格和其他類價格的意見,核准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審核由上級物價部門審批的商品價格和服務收費;建立健全備案項目的備案制度;協助做好重要物資儲備的管理費用標準、價格補貼方案和出庫價格建議,負責指導全市行業價格自律工作;負責調查分析市場價格突發性變動情況,監測和預測全市價格變化趨勢,組織實施國家和自治區下達的重要商品價格、藥品價格的監測上報工作,建立和完善全市價格監測網路及監測預警制度;負責組織實施全市價格成本調查工作,建立和健全農產品成本調查網路,依時完成自治區下達的價格成本調查任務;依法開展成本監審工作,積極按照成本監審程式,對列入成本監審目錄的商品和服務價格,定期實施成本監審。
十三、收費管理科 辦公電話:3857300
負責貫徹實施國家、自治區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事業收費、重要有償服務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等政策法規,按管理許可權,核准、制訂、調整和向上級主管機關申報本市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事業收費、重要有償服務和中介服務收費項目和標準。按許可權審批行政事業性及公益性收費、重要有償服務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審核上報由上級物價部門審批的服務收費,核准部分行政事業性及公益性收費、重要有償服務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建立健全備案收費項目的備案制度。依法核發《收費許可證》、《收費員證》,並組織定期審核、審查工作。貫徹執行政府定價的行政事業性收費、公益服務性收費、重要有償服務收費和中介服務收費管理目錄,指導協調全市收費管理工作。
十四、法規制度和改革科 辦公電話:3828343
負責研究和把握國家、自治區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法律程式和紀檢監察條例、規定,提出正確執行的意見、措施和建議;統一歸口負責委機關法制工作,並對全市系統內法制工作進行指導;負責對有關法律、法規、規章、政策的貫徹執行情況進行調查研究;組織研究並受委託起草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以及經濟體制改革、對外開放的有關政策、措施、辦法及規範性檔案;負責對市徵求意見和委機關負責起草的有關政策、措施、辦法草案提出意見;負責委機關規範性檔案發布前統籌協調工作;負責委機關規範性檔案的審查把關、備案、解釋、清理和編纂工作;負責委機關(含物價)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工作,以及按法律、法規規定設計、起草規範性表格和文書;負責全市系統內普法和法制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執法檢查和行政監察工作。
負責研究全市實施國家、自治區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重大方針、政策的執行情況,分析全市經濟體制改革和對外開放中綜合性、全局性的重大問題,提出對策建議;組織擬定並實施我市綜合性經濟體制改革方案,協調有關專項經濟體制改革方案的制定和實施,指導和推進我市經濟體制改革;研究提出社會分配、社會保障與經濟協調發展的對策措施;按照我市中長期發展戰略和目標,提出綜合性產業發展政策和最佳化產業結構的對策措施和建議;研究提出國有經濟戰略性調整、最佳化所有制結構、多種所有制經濟共同發展的政策措施和建議。
十五、人事教育科(紀檢監察室) 辦公電話:3828343
按照幹部管理許可權,負責委機關及直屬單位人事、機構編制、計畫生育管理工作,辦理委機關及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調配、考核、任免、獎懲等手續;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的人事檔案管理;負責勞動、人事工資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黨風黨紀、政風政紀、法律法規和道德教育,組織系統內的各項政治業務培訓;辦理(離)退休事項,負責離退休人員管理;承辦中青年幹部的推薦呈報工作;負責組織委機關及委直屬單位專業技術職務資格的評審、推薦、上報;辦理因公出國(境)人員政審和因私出國(境)人員的申報工作;負責委直屬單位領導班子考察。
協助委黨組抓好黨風廉政教育。牽頭制定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規定和源頭治理實施方案。負責接待有關紀檢監察方面的民眾來訪,受理舉報信件、初核、調查取證、擬定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意見建議,辦理處理決定。監督黨員、幹部嚴格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規章制度。檢查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情況及黨員、幹部依法行政情況。參與對擬提拔任用幹部的考核和幹部的評比表彰工作,出具廉政鑒定。配合有關科室對離任領導幹部的財務審計。對發現有違紀違法苗頭的黨員幹部進行廉政談話。指導系統紀檢監察業務工作。密切自治區發展改革委紀檢組、監察室,市紀委、監察局,市直屬機關紀工委的聯繫,加強信息溝通與交流。聯繫機關各科室、二層單位及市直有關部門。完成市紀委、監察局下達的各項任務和委領導交辦的任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