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根據《中共梧州市委員會、梧州市人民政府關於市人民政府機構設定的通知》(梧發〔2010〕7號),設立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為梧州市人民政府工作部門。

職責調整

強化服務職責,加強應急、督查工作,進一步發揮參謀助手和運轉樞紐作用。增加政務服務、政府信息公開、政務公開、民族事務、寶石節活動籌辦、調解“三大糾紛”工作的職責。

主要職責

(一)負責辦理國務院辦公廳、自治區辦公廳下發的文電。
(二)負責市人民政府會議的準備工作,協助市政府領導組織會議決定事項的實施。
(三)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審核或組織起草以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名義發布的公文以及市人民政府領導的會議講話稿。
(四)研究各縣(市)、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部門請示市人民政府的問題,提出審核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審批。
(五)根據市人民政府領導的指示或辦理檔案的需要,組織協調有關部門的工作,對有關問題提出處理意見報市人民政府領導決定。
(六)協助市人民政府領導組織處理突發事件和重大事故。
(七)督促檢查各縣(市)、區政府和市政府各部門對中央、國務院、自治區黨委、自治區人民政府和市人民政府各項決議、決定、重要工作部署和領導重要批示的貫徹執行情況,並跟蹤調研,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報告。
(八)收集、編輯、報送市人民政府領導參閱的信息資料。
(九)組織辦理全國、自治區、梧州市人大代表的議案、建議、批評、意見以及政協委員的有關提案工作。
(十)負責市人民政府值班工作,及時向市人民政府領導反映重要情況,並協助處理市直各部門和各縣(市)、區向市人民政府反映的重要問題。
(十一)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財務和行政事務管理工作。
(十二)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的人事、工資福利、計畫生育和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工作和辦公室黨務、工會等工作。
(十三)負責管理市政府駐外機構、市政府機關事務管理處、市政府網路管理中心、市政府招待所、市第一幼稚園、市第二幼稚園、市文化中心、市機關通訊站等下屬單位,以及自治區部門與市雙重領導的自治區無線電管理局梧州管理處。
(十四)辦理市人民政府領導同志及自治區人民政府辦公廳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設19個內設機構。

(一)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第一秘書科。

負責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負責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以及市人民政府召開的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安排、會議記錄,撰寫上述會議簡報、紀要;負責辦理市人民政府領導與市委、市人大常委會、市政協領導間的文電和有關工作聯繫,處理市長日常事務中的各種往來信函等檔案;組織收集整理市人民政府領導主要政務活動信息,組織編髮市人民政府領導重要政務活動周報;協助起草和整理市長重要會議講話稿以及《政府工作報告》等綜合性文稿。

(二)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經濟研究室。

負責起草和整理市長重要會議講話稿以及《政府工作報告》等綜合性文稿;負責市人民政府重要文稿和檔案的審核或起草;負責組織開展調查研究,收集各種經濟信息;協助做好市政府全體會議、市政府常務會議、市長辦公會議、市政府黨組會議以及全市經濟運行分析會議及市人民政府組織召開的其他重要會議的會務安排、會議記錄,按要求編寫會議簡報或紀要。

(三)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第二秘書科。

負責對應副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起草對應副市長的文稿,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處理和督辦對應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應副市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辦理機構編制、審計、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發展改革、科技、政法、環保、市政、招商、統計、社會穩定、工業園區等方面的文電工作;負責與各民主黨派駐梧委員會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負責與國家統計局梧州調查隊、石油、郵政管理、通訊管理等方面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

(四)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科。

負責市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工作,對市政府政務公開的內容進行審核把關;負責電子政務、政務服務方面的工作聯繫和文電處理。負責市人民政府公報檔案的審核及聯繫新聞媒體傳送等工作;負責政務諮詢有關工作,提出政務諮詢研究課題,組織市人民政府政務諮詢專家的調研、論證、諮詢活動。

(五)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第三秘書科。

負責對應副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起草對應副市長的文稿,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處理和督辦對應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應副市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辦理衛生、人口計生、民政、商務、市場管理、外事等方面的文電工作;負責與鹽務管理、菸草、質量技術監督、食品藥品檢驗、工商行政管理、海關、緝私、海事、出入境檢驗檢疫、貿易促進等方面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

(六)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第四秘書科。

負責對應副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起草對應副市長的文稿,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處理和督辦對應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應副市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辦理國有資產管理、國土資源、財政、公積金、房改等方面的文電工作;負責與銀行、證券、保險、信託、國稅、地稅等方面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

(七)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第五秘書科。

負責對應副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起草對應副市長的文稿,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處理和督辦對應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應副市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辦理農口各部門、公安等方面的文電工作;負責與氣象、水文、供銷合作社等方面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

(八)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第六秘書科。

負責對應副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起草對應副市長的文稿,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處理和督辦對應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應副市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辦理住房和城鄉建設、交通運輸等方面的文電工作;負責與公路、鐵路、船舶檢驗、航道管理、交通戰備、梧州機場等方面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

(九)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第七秘書科。

負責對應副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起草對應副市長的文稿,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處理和督辦對應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應副市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辦理工業和信息化、安全生產等方面的文電工作;負責與供電、人大代表建議、政協委員提案等方面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

(十)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第八秘書科。

負責對應副市長的政務活動安排,起草對應副市長的文稿,起草或參與起草綜合性重要文稿,處理和督辦對應副市長的文電、信函、批示及其交辦的各項工作;負責對應副市長召開的專題會議的會議記錄,撰寫會議紀要;辦理文化新聞出版(體育)、教育、旅遊、廣播電影電視、宗教事務等方面的文電工作;負責與工會、共青團、婦聯、工商聯、社科聯、文聯、僑聯、科協、自治區駐梧各新聞機構等方面的工作聯繫並處理有關文電。

(十一)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文電科。

負責文電收發、運轉、印鑑管理、檔案歸檔、辦公室保密、文印、校對、公文規範審核、機要通信、檔案交換等方面的工作;負責跟蹤落實會議通知的有關事項;負責《每日要情》的編髮工作。

(十二)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信息科。

負責指導全市政府系統政務信息工作,負責政務信息的編輯和報送工作,並向自治區和市人民政府領導報送有關信息;負責編寫《梧州內參》、《政務快報》、《網路輿情摘要》等信息刊物。

(十三)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人事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及管理單位、市人民政府駐外辦事處的人事管理、機構編制、教育培訓、黨群等方面工作;負責辦公室機關的離退休人員工作;負責秘書長(主任)會議等辦公室內部會議的會務工作。

(十四)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檔案科。

負責收集、接收國務院辦公廳、自治區人民政府下發檔案和市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及其各科室的日常工作活動中形成的圖、文、音像等檔案資料,並進行鑑定、整理和立卷歸檔;負責檔案資料的管理、防護、查閱利用等工作。

(十五)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行政保衛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大樓的安全保衛、消防工作,協調做好大樓內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管理各種易燃、易爆物品;協調處置各類上訪鬧事等突發事件;做好與武警三中隊的聯繫工作。

(十六)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財務科。

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掛靠單位及部分下屬單位的財務管理及有關經費收支、統計工作;做好市人民政府經費口有關部門的財務及預算外資金的管理;負責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及有關部門工作人員的工資發放、辦公用品費用開支及差旅費的核算、報銷工作。

人員編制

梧州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機關行政編制82名(含市人民政府督查室行政編制6名,市應急調處辦公室行政編制8名,市政務服務中心管理辦公室行政編制9名)。梧州市人民政府秘書長1名,副秘書長7名;市人民政府辦公室主任由市人民政府秘書長兼任,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由市人民政府副秘書長兼任。

相關詞條

相關搜尋

熱門詞條

聯絡我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