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述
梁平縣衛生局,梁平縣政府部門,位於梁平縣梁山鎮,行政上受縣政府領導,業務上受重慶市衛生局領導。成果
醫療衛生事業在縣委 , 縣政府和市衛生局的正確領導及社會各界的大力關心支持下 , 取得了令人矚目的成績 : 醫療衛生體制改革逐步深化 ; 鄉鎮衛生院規範化管理進一步完善 ; 農村初級衛生保健得到鞏固和發展 ; 預防保健工作紮實有效 ; 醫療技術水平不斷提高 ; 醫療服務環境大為改善 ; 人民健康水平得到不斷提高 。 縣衛生局連續五年獲重慶市衛生系統目標管理先進單位 , 連續四年被市 、 縣評為 “ 行風建設優良單位 ”,2001 年榮升為市級文明單位。2003 年 , 梁平縣被衛生部 、 聯合國兒童基金會評為 “ 全國農村初級衛生保健項目先進縣 ”。2003 年 7 月 , 衛生局黨委被重慶市委表彰為 “ 先進基層黨組織 ”, 同年 10 月 , 縣衛生局被重慶市委市政府表彰為 “ 非典 ” 防治先進集體 。2004 年 3 月 , 縣衛生局獲全國 “ 降消 ” 項目先進集體 。 目前 , 全縣共有醫療衛生機構 40 個 , 其中縣屬醫療衛生機構 7 個 , 中心衛生院 10 個 , 鎮鄉衛生院 23 個 。 有在職在編職工 1326 人 , 其中專業技術人員 962 人 , 副高以上職稱 42 人 , 中級職稱 274 人 , 初級職稱 758 人。有村衛生室 506 個 , 鄉村醫生 1025 人 , 個體診所 70 個 , 從業人員 151 人 , 現有病床 931 張 , 基本能滿足人民健康需求。衛生
“ 發展才是硬道理 ”。 近幾年 , 縣衛生局 “ 一班人 ” 始終堅持以改革和發展為第一要務 , 圍繞服務全縣為大局 , 解放思想 , 搶抓機遇 , 以勤政務實的工作作風和超前的膽魄 , 團結帶領全系統幹部職工 , 卓有成效地推進全縣衛生工作取得了長足進步 , 進入重慶前列。 全縣鄉鎮衛生院實行 “ 五統一 ” 規範管理 , 發展勢頭良好 ,2 個創建成為市級規範化鄉鎮衛生字 ,3 個建成縣級示範衛生院 , 另有 2 個創建成為重慶市規範化社區衛生服務中心 。 採取 “ 三個一點 ” 籌資辦法 , 投入 8800 余萬元 , 先後為 46 個醫療單位新建或改建業務用房近 10 萬平方米 , 縣級和各中心衛生字購置和裝備了各種先進診療儀器設備 , 全系統各衛生單位舊貌換新顏 , 基本實現房屋 , 人員 , 設備三配套 。縣醫院投資 3500 萬元的門診大樓和中醫院投資近 2000 萬元的業務綜合樓己進入裝飾階段 , 縣紅十字會醫院投資近 2000 萬元的業務大樓己投入使用 。防疫
農村預防保健工作鞏固發展。全縣 34 個鎮鄉全部實現初保達標,鎮村衛生組織一體化管理率達100%,29 所醫療機構成為愛嬰醫院。 縣、 鄉 、村三級防保網路健全 , 全縣冷鏈運轉率 , 兒童四苗全程接種率和計免保償率分別達 100%,98% 和 90% 以上 。 孕產婦和兒童系統管理率均達 85% 以上 , 孕產婦死亡率和嬰兒死亡率降至萬分之七十一點三和千分之十點五二. 全縣沒有發生大的傳染病流行 , 成為全市沒有特大疫情的五個區縣之一 . 與此同時 , 通過近兩年 “ 降消 ” 和初保項目的實施 , 農村衛生組織綜合服務能力大大增強 , 三級衛生網運轉進一步規範 . 狠抓精神文明建設和行業作風建設 , 全系統先後湧現出全國先進集體 1 個 , 市 , 縣先進集體12個,全國衛生系統先進工作者和優秀院長各1名,市百佳醫務工作者2名,十佳優秀醫務工作者1名,優秀護士4名,有5個醫療單位成為“長江三峽文明長廊示範點”。 衛生工作直接關係到人民民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 開通本網站 , 旨在通過設立這一 “ 視窗 ”, 為大家搭建相互交流的平台 , 讓您既可以較為清晰地了解我局的主要職能和內設機構 , 更好地監督我們的工作 , 也可以迅速 , 準確地了解我縣各醫院最新的醫療衛生信息 , 更好地為您的健康服務 。 同時 , 我們將以讓人民民眾滿意為最大目標 , 廣泛聽取人民民眾的意見 , 與時俱進 , 銳意進取 , 為服務全縣大局和保障人民身體健康做出新的貢獻 。沿革
祖國醫學,歷史悠久,源遠流長。 現代醫學(西醫)從1911年開始傳入當時的梁山縣,1912年成立了第一家醫院—中國紅十字會梁山分會醫院。其後成立了“梁山中西醫師會”、“梁山中醫師公會”等行業組織。在民國時期,梁山縣的衛生行政工作,最初由縣民政科兼管,後由梁山縣縣立衛生院執行縣衛生行政機構的工作職能。解放後,1951年十月一日梁山縣人民政府衛生科成立,主管全縣的衛生行政事務,擔負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衛生工作方針、政策、法令的任務,組織醫務人員開展除害滅病和愛國衛生運動。1953年改名為梁平縣衛生科,1963年至1964年縣衛生科與縣文教科合併,改名為梁平縣文衛科。1967年八月,改稱縣衛生科生產指揮辦公室。1969年八月五日,梁平縣革命委員會將縣民政衛生科合併成立民衛組。1973年三月二日,民政、衛生分離,成立縣衛生局革命領導小組。1980年七月十日,正式更名為“梁平縣衛生局”。1980年十月,縣衛生局內設政秘股、業務科技股、統計股。隨著衛生事業不斷的發展和衛生改革不斷深化,現在梁平縣衛生局內設政秘科、醫政科教科、農村衛生與基層婦幼科、規劃財務科、疾控法規科,是縣政府主管全縣衛生工作的職能部門。
職責
職責調整
(一)劃入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承擔的綜合協調食品安全、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職責。(二)取消已由國家、重慶市和本縣依法公布取消的行政審批事項。
(三)將食品衛生許可,餐飲業、食堂等餐飲服務環節(以下簡稱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和保健食品、化妝品衛生監督管理的職責,劃給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四)加強食品安全綜合監管的職責。加強對醫療服務、公立醫療機構的監督管理。
(五)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堅持公共醫療衛生的公益性質,堅持預防為主、以農村為重點、中西醫並重的方針,堅持為人民健康服務的方向。
主要職責
(一)推進全縣醫藥衛生體制改革。擬訂全縣衛生改革與發展規劃、衛生技術規範及其它一般規範性檔案,並組織實施。(二)負責實施全縣國家基本藥物制度。
(三)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統一發布縣內重大食品安全信息等工作。
(四)指導區域衛生規劃,編制衛生資源配置標準,統籌規劃與協調全縣衛生資源配置,制定社區衛生服務發展規劃和服務標準;協同有關部門管理衛生行業價格。
(五)組織擬訂農村衛生、社區衛生、婦女保健、兒童保健和健康教育有關政策措施,並指導實施。
(六)貫徹預防為主方針,開展全民健康教育;制定疾病防治規劃;管理傳染病防治,組織對重大疾病的綜合防治;組織調度全縣衛生技術力量,協助有關部門對重大疫情、災情及重大突發事件實施緊急處置,防止和控制疾病的發生、蔓延。
(七)負責衛生應急工作,擬訂衛生應急預案和政策措施,負責突發公共衛生事件監測預警和風險評估,指導實施突發公共衛生事件預防控制與應急處置,發布突發公共衛生事件應急處置信息。
(八)管理醫療機構,組織制定醫療機構、醫療執業人員、醫療服務技術及大型醫療設備的準入制度。研究指導醫療機構改革,監督醫療服務質量,依法監督管理臨床用血質量。
(九)制定醫學科技教育發展規劃,組織全縣醫藥衛生技術人員進行衛生科技項目研究和運用;負責繼續醫學教育工作。
(十)指導規範衛生行政執法工作,按照職責分工負責職業衛生、放射衛生、環境衛生和學校衛生的監督管理,負責公共場所和飲用水的衛生安全監督管理,負責傳染病防治監督。
(十一)指導衛生人才隊伍建設工作,組織擬定梁平縣衛生人才發展規劃。
(十二)組織實施促進中醫藥事業發展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擬訂中醫藥發展規劃,並納入全縣衛生事業發展總體規劃和目標。
(十三)負責縣保健委員會確定的保健對象的醫療保健工作,按照規定管理有關幹部的醫療保健工作。負責全縣重要會議與重大活動的醫療衛生保障工作。
(十四)負責梁平縣愛國衛生運動委員會辦公室和梁平縣紅十字會職能的組織實施工作。
(十五)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內設機構
根據上述職責,梁平縣衛生局設6個內設機構:(一)辦公室(信訪辦公室)
(二)衛生應急辦公室(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科)
(三)規劃財務科
(四)醫政科教科(中醫科)
(五)農村衛生與婦幼保健科(紅十字會辦公室)
(六)疾控法監科(行政審批科、愛衛辦)
人員編制
梁平縣衛生局機關行政編制18名。其中:局長1名,副局長3名;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按有關規定配備;科室領導職數8名。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1名。
其他事項
(一)食品安全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牽頭建立食品安全綜合協調機制,負責食品安全綜合監督。縣農業委員會負責農產品生產環節的監管。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加工環節食品安全的監管。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的監管。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安全監管。縣衛生局承擔食品安全綜合協調、組織查處食品安全重大事故的責任。各部門要密切協同,形成合力,共同做好食品安全監管工作。(二)食品生產、流通、餐飲服務環節許可工作監督管理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提出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規範和條件,納入食品生產、流通許可的條件。縣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負責餐飲服務環節食品許可的監督管理。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負責食品生產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縣工商行政管理局負責食品流通環節許可的監督管理。不再發放食品生產、流通環節的衛生許可證。
(三)職業衛生監管的職責分工。縣衛生局負責貫徹執行職業衛生地方性法規、規章,規範職業病的預防、保健、檢查和救治,負責職業衛生技術服務機構資質認定和職業衛生評價及化學品毒性鑑定工作。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負責工礦商貿作業場所(煤礦作業場所除外)職業衛生的監督檢查工作,負責職業衛生安全許可證的頒發管理,組織查處職業危害事故和有關違法違規行為。縣衛生局、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按照職責分工,建立完善協調機制,加強配合,共同做好相關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