桐梓縣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桐梓縣道路客運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的通知

一、指導思想
以“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加強監管,打擊違法,維護良好秩序,消除社會不穩定因素,建立完善交通管理和客運市場管理的長效機制,營造安全、有序、暢通的道路交通環境。
二、組織領導機構
為加強對專項整治行動的組織和領導,成立桐梓縣交通秩序和道路客運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鍾正萌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常務副組長:楊艦 縣人民政府副縣長
副組長:陳慶強 縣人民政府辦公室副主任
李明德 縣交通局局長
申劍 縣公安局局長
成 員:馮於橋 縣委宣傳部副部長
游禮琳 縣政府法制辦副主任
周興 縣財政局局長
李玉明 縣城管局局長
杜隆焰 縣民政局局長
陸遠強 縣殘聯理事長
王朝炎 縣監察局局長
令狐榮釗 縣信訪局副局長
李曉波縣司法局局長
胡大強縣物價局局長
廖維權縣工商局局長
鄧小林縣經貿局局長
何永剛縣公安局政委
周紅衛縣農機局副局長
令狐克斌縣交通局副局長
冷一鳴縣交警大隊大隊長
張耀縣交通局運管所所長
各鄉鎮人民政府鎮長、各鄉鎮派出所所長均為領導小組成員。
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和督查組。辦公室設在縣交通局運管所,負責全市整治專項行動的指導、協調。令狐克斌兼辦公室主任,張耀兼辦公室副主任,並從縣交通運管、公安交警、城管、農機等部門抽人集中辦公。
督查組設在縣監察局,負責整治行動的監督檢查工作。謝雲南任督查組組長,督查組成員為紀檢監察室人員。
三、工作目標
(一)嚴厲打擊非法組客、拉客並帶有黑惡性質的團伙,嚴厲查處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的組織者,依法取締各類違法客運車輛經營場所,淨化道路旅客運輸市場。
(二)嚴厲查處私設站點及不按核定站場進站經營的經營行為,旅遊包車違反規定攬客、拉客等違章經營行為,規範道路旅客運輸經營行為。
(三)嚴厲查處出租汽車異地經營、非法攬客等違章經營行為;嚴厲打擊計程車、機車、農用車、人力(電動)三輪車和殘疾人專用車從事非法營運等其他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的行為,有效保護合法經營者利益。
(四)嚴厲查處車輛亂停亂放、無證駕駛、酒後駕車、超限超載、阻礙執法、暴力抗法等違法行為,嚴厲打擊堵車、罷運等非法行為,整頓交通秩序,確保全全、暢通。
四、工作任務及分工
成立領導機構和工作機構,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開展好本次專項整治行動,同時做好與縣直相關部門的配合銜接工作。
交通部門:依法嚴厲打擊各類違法違規經營行為,加強對從業人員的培訓、教育和管理,維護客運經營秩序,提高服務質量。
公安部門:嚴厲查處各類無牌無證、非法改裝車輛、非法駕駛、亂停亂放等交通違法違規行為;偵破和查處整治行動中發生的各類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針對摸排出的“五個重點”,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處罰法》等法律法規,配合相關部門有針對性地嚴厲打擊非法組客、拉客、堵車以及暴力抗法行為,特別是帶有黑惡性質的組織者,要移交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城管部門:嚴厲查處出租汽車異地經營、非法組客、非法攬客等違章經營行為;嚴厲查處城內機動(電動)三輪車載客行為。
縣政府法制辦:做好執法依據的審定和把關工作,積極開展政策諮詢、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
財政部門:負責安排必要的工作經費,確保整治工作順利開展。
縣工商局:依法履行市場管理職責,嚴厲查處、取締各類無照經營行為,嚴禁報廢汽車從事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活動。
民政部門:認真開展整治過程中涉及到的低保及社會救濟工作,積極宣傳國家有關民生政策,確保社會穩定。
法務部門:加強相關法制宣傳教育,普及相關法律常識,指導和檢查轄區專項整治行動。
殘聯部門:做好從事非法營運活動殘疾人的思想工作,積極引導其選擇適合自身條件的就業方式。
物價部門:嚴厲查處道路運輸過程中的運價壟斷、運價欺詐、哄抬運價、低價攬客等違法行為。
農機部門:加強農業機械法律法規宣傳及安全教育,嚴厲查處農用車、拖拉機從事道路旅客運輸的違法行為。
市經貿局:加強對舊機動車交易、報廢汽車回收的監管。
信訪部門:做好上訪人員的接待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宣傳與解釋工作,制定違法上訪處置預案。
宣傳部門:積極配合專項整治行動,搞好新聞報導,發揮輿論導向作用,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
各鄉鎮人民政府:全面掌握本轄區非法營運車輛情況,按時上報摸底清查匯總表。對本轄區帶有黑惡性質的非法經營組織者及時通知公安部門,並做好本轄區非法營運車主宣傳教育工作,全力協助職能部門打擊非法營運工作。
監察部門:對專項整治工作的開展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依法、文明、公正執法和整治工作的順利開展。
五、工作步驟
(一)組織準備和宣傳動員階段(2010年元月6日至2010年元月20日)
1.進行摸底排查,找準工作重點。縣直相關部門和各鄉鎮要根據各自的責任分工,對車站、醫院、學校、風景旅遊區、城鄉結合部等非法經營車輛活動緊密場所進行清查摸底,獲取詳實的第一手資料,將非法營運車輛的經營範圍、經營線路登記造冊匯總,確定重點人群、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線路和重點車輛。根據屬地管理原則,各鄉鎮首先對本轄區非法營運車輛進行摸底清查,並於2010年1月15日將摸底清查情況造冊上報領導小組辦公室。辦公室結合摸底清查實際擬定有針對性工作措施,制定詳細的工作計畫,為實施全面的專項整治行動做好準備。
2.深入宣傳發動,確保有效開展。各地要充分利用報紙、電台、電視台、網路等宣傳媒體,採取張貼標語、發布公告、走訪座談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各界廣泛宣傳,營造良好的輿論氛圍,使廣大人民民眾充分了解交通秩序混亂和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的危害性,爭取民眾對專項行動的理解和支持,自覺遵守交通秩序和抵制非法經營道路旅客運輸。縣電視台、婁山時訊報刊宣傳工作由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協調開展,各鄉鎮電視、廣播宣傳由鄉鎮負責。縣城區、國省道宣傳標語由領導小組辦公室督促交通、公安、城管、農機製作懸掛(各單位不少於5幅),各鄉鎮在轄區懸掛宣傳標語不少於2幅。
(二)集中整治階段(2010年元月20日到2010年3月15日)
1、根據摸排情況,開展專項行動工作。縣直各部門要根據領導小組的統一安排和部署,在集中整治階段要抽調素質高、業務精、作風硬的執法人員組成專項整治行動小組,採取集中辦公的方式,按照各自的職責分工,針對摸排出的“五個重點”(重點人群、重點區域、重點時段、重點線路和重點車輛)有計畫、有組織地開展整治專項行動工作。
2、按照工作方案要求,結合我縣實際,決定從縣各職能部門抽調執法人員統一辦公,共成立5個執法工作小組,具體安排為:
第一執法工作組:負責高速公路沿線打擊非法違法違規道路運輸經營行為,負責汽車站站外攬客、組客行為的查處,由高交警牽頭,縣運管所配合。
第二執法工作組:負責縣城區範圍打擊非法道路運輸經營,嚴厲查處人力三輪車非法營運以及人力三輪車擅自改裝電動車行為。由縣交通運管牽頭,城南派出所、城北派出所派人參與。
第三執法工作組:負責計程車非法經營行為的整治和城內電(機)動三輪車載客行為的打擊,由縣城管執法局牽頭,公安、交通運管派人參與。執法小組在馬鞍山、爛壩子、楚米等地設立檢查點,實行駐點檢查,對過往計程車的出行地、乘車人員、包車時間進行登記,並進行返程確認,嚴厲查處計程車異地經營、非法攬客行為。
第四執法工作組:負責北面片區道路運輸非法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嚴厲查處非法營運行為,嚴厲查處拖拉機載客行為,嚴厲打擊客運車輛超速、超載、貨車超限以及無照(牌)駕駛、酒後駕駛行為。由縣交通局牽頭,公安、農機派人參與。
第五執法工作組:負責南面片區道路運輸違法違規行為的打擊,以花秋、高橋為重點,嚴厲打擊非法營運行為,嚴厲查處農用車、拖拉機載客行為,嚴厲打擊車輛超載、超限、無照(牌)駕駛、酒後駕駛行為。由縣交通局牽頭,公安、農機派人參與。
3.各相關部門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各司其職,落實責任,切實抓好專項整治工作。檢查組到各鄉鎮執行檢查任務時,各鄉鎮人民政府必須積極參與配合,各派出所、交警中隊(警務室)至少各派1名幹警參加專項整治。涉及鄉鎮專項整治的協調工作由各鄉鎮人民政府負責。同時各鄉鎮負責本轄區內道路運輸違法違規經營常規管理工作,建立長效機制,各職能部門加強日常管理。
4.實行駐點檢查制度和駐站管理制度,規範客運市場秩序。
各執法檢查組必須按照《遵義市道路客運市場秩序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要求實行駐點檢查制度和駐站管理制度,各執法組既有分工又有協作,針對計程車非法經營行為和班線客運市場秩序組織開展專項整治行動。
(三)總結提高階段(2010年3月16日至2010年4月10日)
縣直各相關部門要在集中整治的基礎上,總結整治專項行動工作所取得的成績和經驗,並在此基礎上完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鞏固專項整治行動成果。並於2010年3月25日前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總結書面報市專項整治行動領導小組辦公室。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認識,加強領導。各相關部門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增強責任感和緊迫感,將專項整治行動工作列入議事日程,切實加強領導,認真履行職責,切實把整治工作抓好、抓實、抓出成效。為保障專項整治的有效開展,必要的工作經費由縣財政局安排。
(二)加強紀律,嚴格執法。各單位和抽調人員必須按規定要求紮實開展專項整治工作,嚴禁走形式、走過場。對工作不力、不作為或亂作為的由督查室按有關規定嚴肅處理。在執法過程中要認真做好調查筆錄和處理情況記錄,儘量使用先進設備進行查處取證,對違法違章的處罰必須做到認定事實清楚、處罰有據、符合法定程式。對構成犯罪的,要堅決依法移送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執法人員要著裝整齊並佩帶執法標誌,做到紀律嚴明、文明執勤、依法行政,對徇私舞弊、縱私枉法的執法人員嚴肅處理。
(三)加強宣傳,正面引導。縣屬各新聞媒體要採取各種有效形式,宣傳此次專項整治的重要意義,宣傳有關的法律、法規,宣傳非法營運的危害,教育和引導廣大民眾自覺抵制各類“黑車”、不坐“黑車”、積極舉報“黑車”。
(四)鞏固成果,長效管理。通過此次專項整治行動,各相關部門要認真制定和完善加強交通秩序和客運市場秩序管理的相關制度,建立長效管理機制,切實增強打擊擾亂交通秩序和客運市場秩序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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