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職責
1、貫徹國家、省、杭州市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方針政策,研究提出全縣安全生產重大政策和重要措施的建議;制定全縣安全生產發展規劃和安全生產監管政策、制度和標準。
2、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和監督有關部門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定期分析預測全縣安全生產形勢;研究、協調和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受縣政府委託牽頭負責對縣級有關部門及各鄉鎮、街道安全生產目標管理責任制考核。
3、負責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工作。
4、依法行使全縣安全生產監察職權。依法監察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及其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管理情況;依法查處不具備安全生產條件的生產經營單位;依法監督檢查重大危險源的監控和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工作。
5、負責發布全縣安全生產信息;綜合管理全縣生產安全傷亡事故統計和安全生產行政執法分析工作。
6、依法組織、協調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並監督事故查處的落實情況;組織、指導和協調安全生產應急救援工作。
7、指導、協調全縣安全生產檢測檢驗工作;依法組織實施對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設施進行檢測檢驗、安全評價、安全培訓等社會中介組織的監督檢查。
8、組織、指導全縣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監督管理人員的安全培訓、考核工作,依法組織、指導並監督特種作業人員(特種設備作業人員除外)的考核工作和生產經營單位主要經營管理者、安全管理人員的安全生產知識和管理能力考核工作;監督檢查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工作。
9、依法監督檢查新建、改建、擴建工程項目的安全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產使用情況。對違反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章的行為依法進行查處。
10、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11、承辦縣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和縣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內設機構
辦公室
綜合協調局內日常工作,負責文秘、政務、保密、信訪、後勤等行政事務,制定各項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機構編制、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財務、經費、資產管理、審計和局內人員培訓考核、對外交流等工作;組織協調重要檔案、會議報告、領導講話的起草;組織開展全縣性安全大檢查、重大事故隱患排查、專項整治等工作;受理事故隱患和安全生產違法行為舉報、落實獎勵;組織編制全縣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組織指導開展演習;統計、分析、發布和上報各類安全生產信息;負責局內行政執法審核,承辦行政複議、聽政工作;負責安全生產委員會辦公室日常工作,協調鄉鎮及交通、交警、消防、旅遊、商貿流通領域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全縣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各類培訓工作;承辦縣安委會和局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行政許可科
綜合監督管理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負責做好危險化學品包裝物和容器專業生產企業的安全審查和定點的相關工作;依法負責危險化學品和煙花爆竹行業的生產、經營許可證申報工作並監督檢查;依法監督檢查化工、煙花爆竹和醫藥行業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三同時”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有關設備設施和安全管理制度建立等情況;組織、協調、參與相關行業生產安全事故的調查處理並監督事故查處、結案的落實情況;指導、協調、參與相關的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監督檢查危險化學品、煙花爆竹行業的生產、經營、儲存、使用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礦山安全監督管理科
監督、檢查和協調礦山、石油、冶金、有色、建築建材、地質、礦山採掘等行業的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和協調機械、輕工、紡織、電力、水力、農業、林業、郵政、電信、文化、教育、衛生等行業安全生產工作;監督檢查落實相關行業的安全專項整治、“三同時”、重大危險源監管、安全評估、備案、登記工作;按許可權負責相關行業生產經營單位的行政許可及管理,開展相關行業內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質量標準化達標考核工作;指導、協調或參與相關行業的安全生產應急救援預案編制與演習、事故救援、組織或參與事故調查處理與結案工作;監督檢查相關生產經營單位的安全培訓工作;承辦局領導交辦的其他事項。
單位地址
桐廬縣春江路1038號